地方政策

严查砂石矿以山脊线划界!排斥外地经营者、非国有企业!非净矿出让!

发布日期:2023-10-26   浏览次数:

严查砂石矿以山脊线划界!排斥外地经营者、非国有企业!非净矿出让!

 

近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山西省矿产资源市场化交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整治方案》),本次专项整治聚焦2023年1月1日以来山西省矿产资源市场化交易过程中,安全生产、净矿出让、公平竞争、干预经营等行为。

根据《整治方案》山西省将重点整治:

——落实安全生产要求方面。是否违反砂石区块不得以山脊线划界等不合理问题。

——出让区块合规方面。出让区块是否违反矿产资源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等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定,未达到“净矿”出让要求。

——出让方式合法方面。矿业权出让方式是否违反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严格控制矿业权协议出让要求,对本应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矿业权,不进行竞争性出让;超出规定允许的协议出让范围,违规协议出让矿业权。

——主体适格方面。一是出让机关是否存在越权出让权限之外的矿产资源;二是受让人是否合规,包括受让人涉及被列入国家及省信用异常名录,被司法查封、抵押、立案查处,有违约责任及行政处罚逾期不履行等问题。

——出让收益合规方面。出让收益处置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政策规定;自2023年5月1日后出让的矿业权,违反《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有关规定,《矿种目录》内的未按照出让收益率形式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存在未按规定期限缴纳问题。

——设置不合理的矿业权出让条件。违反市场监管总局等4部门《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违规设置不合理或歧视性的矿业权出让条件,违规增加矿业权出让前置资格审查内容,排斥或限制外地经营者、非国有企业。

——干预经营主体销售矿产品。以行政手段实施干预,限定交易、妨碍矿产品在地区之间自由流通,或在《出让合同》中明确相关条款。包括阻碍、限制外地矿产品进入本地区;实施严禁矿产品外运外销,以行政权力阻止本地矿产品外流;设置相关许可或规定,对跨区销售矿产品违规收取额外费用。

图片

山西省矿产资源市场化交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和电力市场化交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81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快融入和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60号),进一步规范我省矿产资源市场交易秩序,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主动融入和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聚焦以行政手段干预矿产资源市场化交易问题,压实各地主体责任和部门责任,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市场交易秩序,保障安全稳定供应,助力能源资源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领导成立省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市场化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厅党组书记、厅长姚青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厅长武耀文任常务副组长,厅领导邵社教、赵晓华、李明亮、赵福义任副组长,厅矿业权处、油气处、法规处、权益处、空间规划局、用途管制处、生态修复处、矿保处、执法局、财务处、机关党委(纪委)和地质博物馆、事业发展中心等处局(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组负责研究明确专项整治政策措施,指导和督促各地落实专项整治任务,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成员单位。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省厅矿业权处(负责非油气资源)、油气处(负责油气资源),涉及专项整治项目的处局(单位)指派工作人员组成专项整治专班,负责承办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

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严格属地管理,逐级压实责任,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专项整治各项任务。

三、整治内容本次专项整治聚焦2023年1月1日以来全省矿产资源市场化交易行为(含2022年发布出让公告,2023年成交的矿业权出让项目以及协议出让矿业权项目),重点治理以下问题:

(一)违反矿业权出让有关规定1.出让区块合规方面。出让区块是否违反矿产资源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等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定,未达到“净矿”出让要求。

2.出让方式合法方面。矿业权出让方式是否违反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严格控制矿业权协议出让要求,对本应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矿业权,不进行竞争性出让;超出规定允许的协议出让范围,违规协议出让矿业权。

3.主体适格方面。一是出让机关是否存在越权出让权限之外的矿产资源;二是受让人是否合规,包括受让人涉及被列入国家及省信用异常名录,被司法查封、抵押、立案查处,有违约责任及行政处罚逾期不履行等问题。

4.出让收益合规方面。出让收益处置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政策规定;自2023年5月1日后出让的矿业权,违反《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有关规定,《矿种目录》内的未按照出让收益率形式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存在未按规定期限缴纳问题。

5.落实安全生产要求方面。是否违反砂石区块不得以山脊线划界等不合理问题。

(二)设置不合理的矿业权出让条件。违反市场监管总局等4部门《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市监竞协发〔2023〕53号)有关规定,违规设置不合理或歧视性的矿业权出让条件,违规增加矿业权出让前置资格审查内容,排斥或限制外地经营者、非国有企业。

(三)干预经营主体销售矿产品。以行政手段实施干预,限定交易、妨碍矿产品在地区之间自由流通,或在《出让合同》中明确相关条款。包括阻碍、限制外地矿产品进入本地区;实施严禁矿产品外运外销,以行政权力阻止本地矿产品外流;设置相关许可或规定,对跨区销售矿产品违规收取额外费用。

四、工作步骤(一)启动部署、自查整改(2023年10月)省自然资源厅成立矿产资源市场化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制定我省实施方案,在厅门户网站开设专栏,设置举报电话,畅通经营主体和各界反映问题的渠道,将收集的问题线索转市、县核查。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对辖区内涉及的以行政手段干预矿产资源市场化交易行为进行系统梳理和全面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涉及当地政府、市场监管部门职能的,要及时上报、移交。

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认真填报矿业权自查表和台账,形成自查报告,于10月28日前报送省自然资源厅。报告要围绕方案中明确的重点整治内容,写明情况、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对于已经完成整改的,要写明整改措施。对仅有一家市场主体报名参与竞买的矿产资源交易项目进行说明并进行原因分析。

(二)督导检查,巩固成果(2023年11月)省自然资源厅对各市上报的自查报告进行分析,采用抽查等方式,对各地整治情况进行核查,查找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治不到位的,将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各地要做好自然资源部评估核查的准备工作,整理好相关档案台账,自觉接受评估核查。

(三)全面总结,建立机制(2023年12月)省自然资源厅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决策部署,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制订完善出让交易细则,整合全省矿业权交易系统,推动省市县三级矿业权出让平台全覆盖、电子化。实现由重点整治到系统治理、由被动应对到主动作为的重大转变。

各市要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监管,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反弹。要通过整治具体问题,举一反三,对本地区政策文件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问题的,及时修订或废止,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

五、工作要求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情况,敢于动真碰硬,全面掌握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指出存在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来源: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分享:

中国砂石协会

2023年10月26日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2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