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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万“好处费”续期采砂证,省督察副主任落马

发布日期:2020-01-08   浏览次数:

560万“好处费”续期采砂证,省督察副主任落马

 

近日,海南省高院对此案做出终审裁定:林某錤因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被告人陈某景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

据悉,林某錤在担任海南省委督察室副主任兼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督导组副组长期间,与陈某景一起帮助建某公司获得采砂许可证延期,共同收受建某公司好处费700万元。



 

中间人牵线搭桥

采砂场允诺巨额好处费

2015年9月

海口建某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某公司)中标海口市秀英区东山镇多侃村采砂权,并与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秀英分局、秀英区水务局签订合同,合同规定采砂权期限为两年(2016年2月19日至2018年2月18日),采砂量为50万立方米。

2018年初

建某公司多次以政府要求砂场停工配合环保检查、政府占用58亩矿区等事由,向秀英区水务局申请补偿停工天数378天,并申请延长采砂许可证期限,但秀英区政府主管领导及区水务局未同意延期。

2018年3月

建某公司员工的许某认识陈某景后,向陈某景提出建某公司采砂许可证延期事宜被秀英区水务局刁难,希望其能帮忙找政府工作人员协调。陈某景遂找到时任省委督察室副主任兼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督导组副组长的林某錤说情,林某錤表示可以帮忙了解情况。

据了解,2018年林某錤任省委督察室副主任兼省环境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督导组副组长,统筹负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等工作。同时,其又担任省环保督察整改督导工作专班督察督办组组长,职责为围绕重点行业性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2017年上半年,个体商人陈某景是通过琼海的一个朋友介绍认识了林某錤,后经常跟他一起吃饭喝茶。

陈某景将建某公司情况汇报给林某錤的几天后,林某錤电话告知陈某景,他第二天要带队去建某公司砂场开展督察工作,陈某景告知了许某。

第二天,林某錤带队到建某公司砂场开展督察工作,海口市水务局、秀英区水务局领导及分管环保的秀英区副区长陪同,建某公司实际控制人许某政及许某在现场接待。

督查结束后,许某政、许某请林某錤、陈某景等人吃饭,许某政向林某錤提出希望帮忙办理采砂证延期事宜,林某錤当时未表态。几天后,陈某景又找林某錤,提出建某公司希望林某錤帮忙办理采砂证延期事宜的要求,林某錤指使陈某景先与建某公司面谈。过后不久,陈某景告知林某錤,已经和建某公司的许某政、许某谈好,如果林某錤能帮助建某公司顺利办理采砂许可证延期,建某公司将一次性给予好处费300万元,并在获得新的采砂许可证次月起,每月再给予好处费100万元。

林某錤出面当“说客”

采砂场采砂许可证延期申请获批

2018年4月底的一天,林某錤在与时任秀英区区长的王某天吃饭时提出,希望王某天为建某公司采砂证延期事宜提供帮助,并告知王某天事后建某公司将给予好处费,王某天表示先了解情况。

王某天顾及林某錤当时的职务身份,指示时任秀英区水务局局长的王某伟及时办理审批,不要拖延。秀英区水务局便将采砂补偿天数调整为328天,将《关于合理补偿海口建某砂厂停工天数的请示》及相应的呈批表一并报副区长黄某军审批。黄某军认为需要对建某公司真实采砂量进行权威认定,并再次向王某天汇报。王某天表示上级领导关注该事项,要求区水务局尽快审批,不要拖延。黄某军将王某天的意见转达给王某伟后,秀英区水务局审批通过了建某公司的申请。2018年5月,建某公司顺利取得了新的采砂许可证,期限从2018年2月19日延长至2019年1月12日。

王某天到案后交代,担心林某錤在环保督察方面刁难秀英区政府,对秀英区政府的工作予以否定,所以就同意了秀英区水务局请示的建某公司延长采砂许可证期限的事宜。

“我没有在秀英区水务局报送的请示上面进行批示,是因为我一直以来都认为该砂场是个麻烦事,举报、投诉特别多,相关领导也多次批示,我不想趟这浑水,所以就不想在上面做任何批示。”王某天说。

因涉嫌非法采矿罪

采砂场多人被调查

2018年7月中旬,媒体报道了建某公司采砂致使沿岸村庄水井坍塌和饮用水污染严重等问题,后引来更多媒体关注此事。2018年8月,因媒体曝光建某公司的砂场越界采砂,秀英区水务局要求建某公司砂场停工,随后,建某公司多人因涉嫌非法采矿罪被立案调查。

据许某政交代,2016年建某公司采砂收入1亿多元,同时2016年开采量大概有100多万立方。“根据我们公司和政府签订的合同应该不可以再开采了,也不能申请延期开采。”许某政说。

2018年4月至8月期间,为推动办理采砂许可证事宜及感谢林某錤和陈某景等人在办理采砂许可证延期事宜方面提供的帮助,经许某政同意,许某分七次共从建某公司提取资金700万元送给陈某景,陈某景将其中560万元交给林某錤,自己分得140万元。

林某錤收钱后,将538.32万元藏匿在老家二楼房间,并让人转移到亲戚家,案发后被公安机关查扣。林某錤家属向海口市纪委暂扣款账户上缴21.68万元,至审判前林某錤共计退赃560万元。

受贿560万元

林某錤获刑11年

据鉴定,海口市建某公司在2016年1月至2018年8月期间开采河砂数量合计4110397.49立方米,销售河砂金额合计375259553.49元。建某砂场的开采量已远超合同规定的50万立方米的开采量。

一审法院认为,林某錤在担任省委督察室副主任兼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督导组副组长期间,与陈某景一起,帮助建某公司获得采砂许可证延期,共同收受建某公司好处费700万元。

一审法院依法判决如下:被告人林某錤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被告人陈某景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宣判后,两人不服提出上诉。近日,海南省高院做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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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20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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