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8-26 浏览次数: 次
江苏要求所有砂石码头安装粉尘在线监测系统
近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印发了《江苏省港口粉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加快推进港口粉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力争到2021年年底前基本建成覆盖江苏全省从事易起尘货种装卸的港口粉尘监测网,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管理部门间实现监测数据实时共享。
《方案》要求:
江苏各地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采取联合行动,对辖区港口粉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进行全面规划并制定年度实施计划;
指导督促辖区港口经营企业根据易起尘点数量和位置、堆场面积等,按照序时进度完成港口粉尘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确保粉尘在线检测仪、气象参数仪、视频监控仪和数据采集与处理等在线监测系统设施设备的技术性能、布点规模和位置、统一平台基本功能及监管数据传输格式符合《江苏省港口粉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技术要求》;
督促企业将粉尘实时在线监测数据按照相关技术要求接入所在地市级生态环境监测平台,同步接入省级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和交通运输相关监管系统。
《方案》明确:
要以防控港口码头粉尘污染为核心,坚持全面设点、全省联网、自动预警,力争到2021年底前基本建成覆盖江苏全省从事易起尘货种装卸的港口粉尘监测网,监测数据实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共享,实现分级实时查看数据信息。
《方案》提出:
港口粉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按照序时进度完成设备设施新建和改建的港口经营企业投入的费用,根据《江苏省省级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按照建设费用40%的比例予以奖励。
来源:搜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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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9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