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6-26 浏览次数: 次
政府主导、国企运作、多元参与,探索砂石资源国有企业经营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建筑砂石需求日趋旺盛,非法采砂、无序采砂现象在安徽黟县时有发生,对生态环境、道路设施及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了很大影响。为切实加强全县砂石资源管理,保障黟县砂石资源开发利用依法、规范、有序,今年黟县县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探索全县砂石资源国有企业经营”,对砂石资源市场进行统一管理,创新管理机制,促进县域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为切实加强黟县砂石资源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黟县实际,该县制定了《黟县砂石资源统一经营管理实施方案》。
该实施方案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举措、保障措施四个部分。其核心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合理开发利用砂石资源,创新管理机制,推动砂石资源管理常态化、长效化,促进县域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第二部分基本原则:
(一)政府统一经营。砂石资源开发利用实行政府统一经营管理,按照“政府主导、国企运作、多元参与”的原则,由黟县国投公司作为市场主体,依法取得采砂许可准入,并负责全县砂石资源开采、加工经营等。
(二)平抑市场砂价。所开采砂石资源加工后成品销售价格,应遵循物价管理部门市场指导价进行销售,不得擅自提高和扰乱销售市场价格。
(三)保障市场供应。所开采砂石资源优先保障县内各类项目建设需求,原则上不得外销。
第三部分工作举措:
一是实行采砂统一规划。河道采砂遵循“科学、有序、合理、可持续”的原则,按照《黟县河道采砂规划(2018-2022年)》及黟县中小河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等规划明确的开采区域范围分年度分批次办理。该县农水局确定开采范围和数量,经县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勘测和评估报县政府批准后,有偿出让给县国投公司。
山砂、石原则上禁止开采,确因公路、市政等重点项目建设需要的,由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对施工中产生的可利用的砂石资源数量进行测算,经县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勘测和评估报县政府批准后,有偿出让给县国投公司。
二是建立合作管理模式。黟县国投公司通过竞争谈判或招标等办法确定开采、加工、运输合作主体,按加工出售砂石成品方量承包计酬,双方签订协议,明确相关事项。
1.分区域合理规划砂石加工厂布点(原则上山外片、山区片各设置一处),按程序依法办理加工经营相关证照。砂石加工企业用地选址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农水、交通、林业、生态环境、住建、供电、国投公司等单位及属地乡镇进行审核,符合临时用地条件的,经县政府同意后,给予办理临时用地手续,临时用地使用年限不得超过两年。
2.实行临时用地土地复垦保证金制度,明确编制复垦方案。砂石加工厂一经确定后,须按临时用地规模足额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原则上不得低于50万元)。采砂许可证到期或加工厂临时用地到期后,企业需在砂石开采、加工厂范围内实施复垦方案,并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农水、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保证金予以退还;验收不合格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用于恢复地质环境。
3.实行砂石加工厂封闭式作业管理,在作业区内建设沉淀池、隔音墙、扬尘治理等环保设施并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确保废水、噪音、扬尘处置等符合环保要求。黟县国投公司要在砂石加工厂设置临时办公室并派驻砂石管理员,在生产区域安装监控设备,通过现场及远程监管等方式,保证砂石采挖运输、砂石加工及砂石产品售卖一条线平稳运行。县应急、农水、自然资源和规划等行业部门及属地政府要加强全过程监管,避免生产加工企业制售过程中出现偷采、违规销售、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发生。
三是统筹利益分配使用。黟县国投公司经营砂石资源应当依法缴纳资源出让费及相关税费等,其中资源出让费的40%补助给开采所在乡镇,由所在乡镇统筹考虑乡(镇)、村组利益,进行公平合理分配使用。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黟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农水、国资、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公安、交通、林业、住建、应急、供电、国投公司等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砂石资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砂石资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水局,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全县砂石资源管理工作。同时建立砂石综合整治工作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将其纳入相关部门、乡镇绩效考核内容,构建“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乡镇主抓”联动管理工作机制。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从6月1日起,由黟县农水局牵头,会同县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应急、环境生态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砂石专项整治行动”。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对私挖滥采,非法运输、加工经营砂石等的打击力度,对非法砂石加工厂要全部关停取缔,对于已取得相关手续或通过政府公开竞拍取得砂石料的加工厂,按照砂石“只出不进”的原则,对现有原料加工生产期限进行明确,为开展砂石资源统一经营管理工作奠定基础。同时各乡镇要成立工作专班,加强日常巡查监督,确保非法采砂不反弹、不复燃。
三是加快协调推进。黟县农水、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电力等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支持全县砂石资源国企经营各项工作的开展,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加快采砂许可、加工经营、用地审批等手续办理。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砂石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建立有奖举报监督制度,通过公布各级林河长联系方式、砂石管理工作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小结
安徽黄山市黟县实行砂石资源国有企业经营意义重大,有助于黟县对砂石资源统一管理;有利于政府对砂石开采、运营专项整改;将加快当地河道砂石开采从“粗放开采”向“有序开采”转型,从“破坏性开采”向“保护性开采”转变。
来源:黟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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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9年0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