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报道

什么是“无废城市”?真的是不产生垃圾吗?

发布日期:2019-06-21   浏览次数:

什么是“无废城市”?真的是不产生垃圾吗?

 

据中国砂石协会和中国砂石骨料网了解,“无废城市”试点工作已正式启动,以固体废物领域为主。“无废城市”对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将起到巨大促进作用,因此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对建筑垃圾制备再生砂石骨料产业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号)相关要求,生态环境部研究制定了《“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和《“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那么,什么是“无废城市”?难道以后城市里就不允许废物的出现了吗?国家为什么如此重视“无废城市”建设?

什么是“无废城市”?

其实“无废城市”并不是指没有废物的城市,也并非杜绝垃圾的产生,而是从城市管理的角度,有效利用固废、降低固废产生、解决历史堆存固废,保证良性循环。



 

无废城市就是要坚持“4可原则”,即可见、可减、可用、可消。“可见”就是全过程监控,把所有废物置于监管之下,彻底杜绝废物无组织排放。“可减”就是源头减量,缓解环境压力。“可用”就是通过各种方法进行废物的循坏利用,变废为宝。“可消”就是最大限度消除废物末端处理的环境影响。



 

“无废城市”是一种中国首创的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经过几代人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实现“天更蓝、水更绿、土更净”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中国城市生态文明。

“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是我国固体废物领域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进一步深化探索建立分工明确、相互衔接、充分协作的联合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固体废物源头产生量最少、资源充分循环利用、非法转移倾倒排放量趋零的长效体制机制,为进一步深化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改革积累宝贵经验,为推进固体废物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11个“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分别为广东省深圳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安徽省铜陵市、山东省威海市、重庆市(主城区)、浙江省绍兴市、海南省三亚市、河南省许昌市、江苏省徐州市、辽宁省盘锦市、青海省西宁市。此外,将河北雄安新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新天津生态城、福建省光泽县、江西省瑞金市作为特例,参照“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一并推动。试点范围原则上为城市行政管辖的全部区域,试点时限为2年,即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

试点任务

1.推动区域工业高质量发展与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

针对区域工业体系绿色化水平不足导致的固体废物管理与工业发展不匹配、不协调的突出矛盾,研究提出在区域、园区、企业等不同层面,促进逐步降低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控制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促进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具体任务措施,保障区域内不同类别的固体废物产生量与相对应的处置能力匹配,推动实现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

以资源开发为主导产业的城市,在深化绿色矿山建设、资源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固体废物产消平衡、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总量削减等方面提出具体任务。

以制造业为主导产业的城市,在重点企业绿色设计和绿色供应链建设,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探索,绿色工厂、循环型园区推进等方面提出具体任务。

2.推动区域农业高质量发展与主要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针对农业废弃物收储运体系不完善与综合利用不足的突出短板,以构建生态循环农业模式为载体,研究提出整县推进种养循环农业示范、完善农业废弃物收储运体系、提高农业废弃物处置能力等方面的具体任务措施,推动畜禽粪污和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推动实现主要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3.推动践行绿色生活方式与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针对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不断增长与分类回收、利用处置能力不足的突出矛盾,研究提出降低人均生活垃圾日产生量、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覆盖率和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控制生活垃圾填埋量等方面的具体任务措施,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新建城市生活垃圾处置项目,推动实现城乡生活消费领域固体废物高效利用处置。

综合性城市,在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污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与高质化利用方面提出具体任务。

服务业发达的城市,还应在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和过度包装,开展绿色物流体系建设,推进快递业绿色包装应用,推广光盘行动等方面提出具体任务,推动和引导形成简约适度的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4.推动危险废物全过程规范化管理与全面安全管控

针对危险废物源头产生、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生态环境风险较突出的问题,在危险废物源头风险防控、事中事后监管、收集利用处置能力建设以及政策标准法规完善等方面提出具体任务,保障区域主要危险废物类别产生量和处置能力相匹配且略有富余,进一步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转移、非法利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全面提升危险废物风险防控能力。

5.推动固体废物精细化综合管理与三产发展协同融合

针对固体废物管理职能分散、市场发展程度不足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强化法规政策体系建设、促进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投资、强化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形成固体废物管理技术示范模式、提高固体废物污染各类案件处置能力等保障能力建设、提高群众获得感的具体任务措施。

针对工业、农业、生活等领域各类固体废物的产生、收运、利用与处置管理需求,加强一、二、三产业融合,围绕提升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污染治理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在城市管理体制和长效机制建设方面,提出具体路径、任务与预期目标,促进末端处置管理向源头管控转变。

已开展过或正在开展各类固体废物试点的城市,重点在评估制度的适用性、机制的有效性、模式的可复制性、标准规范与管理政策的配套性等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完善固体废物综合管理制度和技术体系。

固体废物相关产业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试点城市,重点按照固体废物环境风险、市场价值、产业成熟度等进行分级管理,分类施策,以激发市场活力、培育新的固体废物产业增长点为目标,探索政府、社会以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可持续商业模式。

围绕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家庭等不同社会单元,广泛开展“无废城市”理念和措施的宣传推广,不断提高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社会知晓度、公众参与度和满意度,促进形成“无废城市”建设的社会氛围。

指标体系

为节省篇幅,文章将重点指标任务进行了归纳汇总,并剔除了农业相关指标,增加建筑废旧指标。

《指标体系》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和前瞻性原则,以固体废物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为核心,从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最终处置、保障能力、群众获得感5个方面进行设计。

1.再生资源回收量增长率

指标解释:指当年再生资源回收量相对于上一年再生资源回收量的增长率。再生资源类别包括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蓄电池、废塑料、废纸、废玻璃、废油、废旧轮胎等。该指标用于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水平提升。

发展趋势:试点期间,该指标应大于零。

2.主要废弃产品回收利用量增长率

指标解释:指当年纳入管理的废铅蓄电池、废动力电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包装废物等典型废弃产品分类回收网点的回收量相对于上一年回收量的增长率。具体产品种类由城市根据情况自行确定。

发展趋势:试点期间,该指标应大于零。

3.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骨干企业数量★

指标解释:指城市在固体废物回收、资源化利用、处置领域的骨干企业数量。骨干企业应为自主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提供较多就业机会的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企业,具体评价标准由试点城市自行确定。

4.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循环化改造的工业园区数量★

指标解释:指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循环化改造的各级各类工业园区数量。该指标用于促进各地对现有工业园区开展改造升级,建成循环化园区或生态工业园区,同时对新建园区,应按照生态工业园区、循环化园区建设标准开展建设。

发展趋势:未来,所有园区应达到生态工业园区、循环化园区建设标准。

5.开展绿色矿山建设的矿山数量

指标解释:指城市大中型生产矿山中开展绿色矿山建设的新建矿山和生产矿山数量。开展绿色矿山建设的新建矿山和生产矿山,指按照自然资源部发布的各类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开展绿色矿山建设的矿山。该指标用于促进降低矿产资源开采过程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和环境影响,加快矿业转型与绿色发展。

发展趋势:未来,所有矿山应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6.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指标解释: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百分率。该指标用于大幅提高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指报告期内企业通过回收、加工、循环、交换等方式,从固体废物中提取或者使其转化为可以利用的资源、能源和其他原材料的固体废物量(包括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城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具体类别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作为自选指标,如煤矸石综合利用率、粉煤灰综合利用率等。

发展趋势:未来该指标应不断提高并趋于合理水平。

7. 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

指标解释:指城市工业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量占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总量(包括综合利用往年工业危险废物贮存量)的比率。

发展趋势:未来该指标应不断提高并趋于合理水平。

8.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

指标解释:指该城市建筑垃圾经分拣、剔除或粉碎后,作为新型建筑材料重新利用量与建筑垃圾产生总量的比值。建筑垃圾,指新建、改(扩)建、拆除各类建(构)筑物、管网、道桥以及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所产生的工程渣土、废弃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等。试点期间,建筑垃圾产生量可根据施工面积估算,相关系数取值由城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发展趋势:未来该指标应不断提高。

9.有害垃圾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指标解释:指城市建成区内纳入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的居民小区数量占居民小区总数的百分率。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发展趋势:该指标应不断提高并最终实现全覆盖。

10.开展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含尾矿库)综合整治的堆场数量占比

指标解释:指完成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含尾矿库)综合整治项目数量与综合整治任务项目总数的比值。大宗工业固体废物指我国各工业领域在生产活动中年产生量在1000万吨以上、对环境和安全影响较大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尾矿、煤矸石、粉煤灰、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赤泥和电石渣。整治内容包括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种类、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等情况,且工业固体废物堆场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

发展趋势:试点期间,应治理的全部堆存场所,应完成或启动治理工作。

11.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投资占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比重★

指标解释:工业企业当年用于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以及废弃产品回收等研发、技改、管理、能力建设等活动的资金投入总额占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的比例。该指标用于鼓励工业企业投资开展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建设。

发展趋势:该指标应不断提高。

12.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的固体废物相关企业数量占比

指标解释:指城市纳入环境信用评价的固体废物相关企业占全部固体废物相关企业的比例。固体废物相关企业指固体废物产生企业。

发展趋势:该指标应不断提高,最终实现全覆盖。

13.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工业增加值占区域GDP的比重

指标解释:指当年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所产生的工业增加值与区域GDP的比值。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包括矿产资源与工业废弃资源利用设备制造、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物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城乡生活垃圾与农林废弃资源利用设备制造、城乡生活垃圾综合利用、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发展趋势:该指标应不断提高。

14.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技术示范

指标解释:指城市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方面,形成的可在全国、全省或一定区域内推广、复制的技术示范。例如,结合本市固体废物重点产生行业,在尾矿、煤矸石、粉煤灰、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等方面形成的技术示范。

数据来源: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

15.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关键技术工艺、设备研发及应用示范

指标解释:指企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等开展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相关关键技术工艺和设备研发及工程应用示范数量。

数据来源:市科技局。

16.固体废物监管能力建设

指标解释:指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固体废物监管人员、信息化管理系统、业务培训、执法监管设备设施、监管工作经费、信息公开等固体废物相关监管工作的制度体系、技术体系能力建设情况。

数据来源:负责“无废城市”建设的协调机构。

17.发现、处置、侦破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数量★

指标解释:指城市全市域范围内发现、处置、侦破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数量。目前阶段,该指标可反映对固体废物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和工作成效,用于促进加大监管执法力度,震慑和防范固体废物相关违法违规活动。

18.固体废物相关环境污染事件数量

指标解释:指城市全市域内发生的固体废物相关的环境污染事件和突发环境事件数量。试点期间,全市域内不发生固体废物相关的环境污染事件和突发事件,但不包括来自行政区域外的非法倾倒等事件。

发展趋势:该指标应为零。

19.涉固体废物信访、投诉、举报案件办结率

指标解释:指城市全市域内涉固体废物信访、投诉、举报案件中,经及时调查处理、回复的案件占比。该指标用于反映固体废物信访、投诉、举报案件的应对和处理的效率、质量。

发展趋势:未来该指标应不断提高并达到100%。

20.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

指标解释:指纳入固体废物申报登记范围的工业企业,每万元工业增加值的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该指标是用于促进全面降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工业危险废物的源头产生水平的综合性指标。试点期间,各地可根据情况,在三级指标中,细化设置主导产业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指标。

发展趋势:未来该指标应逐渐降低并趋于平稳。

21.实施清洁生产工业企业占比★

指标解释:指全市域内应实行强制清洁生产的工业企业中,达到I级(国际领先水平)和II级(国内先进水平)清洁生产水平的工业企业数量占比。该指标用于推动应实行强制清洁生产的行业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避免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降低固体废物危害性,减少进入最终处置环节的固体废物量。

发展趋势:未来该指标应不断提高并趋于最大化。

22.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量★

指标解释:指工业危险废物自行安全处置和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的工业危险废物量。该指标用于促进提高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水平。

发展趋势:未来该指标应稳定于合理水平,在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化的前提下,实现全部安全处置。

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

指标解释:指城市贮存处置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量。该指标用于严格控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增长。

发展趋势:该指标是严格控制指标,试点期间,应以现有贮存处置总量不增长为目标,合理设定当年新增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控制目标。未来,该指标应逐步下降,并趋于稳定。

24.建筑垃圾消纳量

指标解释:指进入规范的城镇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建筑垃圾总量。

发展趋势:该指标应控制在合理水平,在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化的前提下,逐步实现全部规范消纳。

25.餐厨垃圾回收利用量增长率

指标解释:指城市建成区餐饮业当年餐厨垃圾回收利用量相对于上一年餐厨垃圾回收利用量的增长率。餐饮业统计对象为全市建成区内餐饮业、机关企事业食堂等。该指标用于促进餐厨垃圾回收利用水平提升,推动实现餐厨垃圾全部回收利用。

发展趋势:试点期间,该指标应大于零。

26.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整治完成率

指标解释:指完成治理的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数量占全市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数量的比率。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是利用自然条件堆填,没有按照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的规范标准进行完善边坡、顶部、底部防渗漏设计和建设,同时缺少土地用地、规划、立项、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合法批准手续的垃圾填埋场。

发展趋势:该指标应不断提高并达到100%。

附表1 “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






 

注:★表示必选指标

* 可由试点城市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涉及的主管部门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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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9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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