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报道

昨天起,安徽4个检查组严查建设用砂、工程质量等

发布日期:2019-06-05   浏览次数:

昨天起,安徽4个检查组严查建设用砂、工程质量等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文件要求,6月3日-6月23日,安徽省对全省16个省辖市和2个省直管县:

排查和治理违规海砂,检查工程现场用砂情况;

检查预拌混凝土企业的质量管理状况;

检查在建工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

检查项目建设单位是否依法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行为;

检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及市场行为、注册人员执业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

为加强安徽省建筑施工质量和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提升建筑施工实体质量水平,依据相关文件,安徽省决定开展全省建筑施工质量和市场行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

安徽全省16个省辖市和2个省直管县。每市随机抽查市区和所辖一个县,共4个单位工程和2个预拌混凝土企业,安徽省直管县抽查2个单位工程和1个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方面重点检查各地执行《关于立即开展排查和治理违规海砂专项行动的通知》(皖建质明电[2019]14号)的情况。

二、抽查内容

1、检查工程现场用砂情况

重点检查现场是否有使用违规海砂的情况,查验砂材的进场台账和检测合格证明,检查施工、监理单位对现场用砂及预拌混凝土进场验收情况。对工地现场用砂进行外观检查,对于涉嫌使用海砂的工程,由检测人员现场取砂样送省级检测机构检测氯离子含量。

2、检查预拌混凝土企业的质量管理状况

重点检查是否有使用违规海砂的情况,抽查预拌混凝土企业砂等原材料采购、进场检测、使用台账。抽查预拌混凝土出厂时是否向施工单位提供氯离子检测合格证明。对现场用砂取样送省级检测机构检测氯离子含量。

3、检查在建工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

对工程实体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板厚等进行抽测。

4、检查项目建设单位是否依法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行为,是否履行首要责任;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监理单位履行合同情况;施工和监理企业资质情况;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及保证金缴存情况。

5、检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及市场行为、注册人员执业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

三、抽查分组

第一组:合肥市、六安市、滁州市、马鞍山市

带队处室: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第二组:阜阳市、亳州市、淮北市、宿州市、蚌埠市

带队处室:建筑市场监管处

第三组:芜湖市、宣城市、黄山市、广德县

带队处室:标准定额处

第四组:淮南市、铜陵市、池州市、安庆市、宿松县

带队处室: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四、抽查时间

6月3日-6月23日,具体时间由各组组长定。

五、工作要求

抽查的工程从“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检查系统”抽取,并根据工程实际进度情况确定。请各地提供符合检查条件的全部项目清单,含各参建单位情况和工程施工进度;提供本地区预拌混凝土企业名单。

抽查工作不开汇报会和反馈会。请各地提供汇报材料给检查组。抽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与当地管理部门沟通检查情况,对发现属于省级权责清单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检查组将签发《执法告知书》,移交省建设稽查局立案查处;对不属于省级权责清单范围的其他较严重问题,向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签发《执法建议书》;对涉及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信用等级、资质资格进行处理。

据悉,安徽省近期已经发现使用违规海砂的现象,由于海砂滥用对建筑质量安全造成严重影响,海砂滥用行为引起安徽省高度重视!近年来,全国砂石价格普遍上涨,部分地区短缺,为了获取不法利益或加快工程进度,部分地区铤而走险,“不惜”使用违规海砂,由于违规海砂质量无法得到有效监控,因此,全面打击滥用违规海砂势在必行!随着我国大部分地区汛期来临,河道砂石开采进一步受限,砂石短缺诱发的违规海砂滥用现象需要引起相关部门高度警惕!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

分享:

中国砂石协会

2019年06月05日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2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