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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能盲目关停砂石矿山,砂石矿露天开采是可行的——“两会”聚焦砂石骨料开采许可

发布日期:2019-02-23   浏览次数:

政府不能盲目关停砂石矿山,砂石矿露天开采是可行的——“两会”聚焦砂石骨料开采许可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政协委员吉日东针对砂石骨料开采许可的问题,提出:乌兰察布市砂石骨料市场需求大,如果不能合理配置砂石资源,经济建设会受到极大影响,同时会滋养偷采乱挖现象的长期存在。

露采石料是开发利用方案所允许的,并且这类矿山除开采加工现场出现粉尘和噪音之外,并不产生其他有害污染源,国家屡次提出的淘汰落后产能并没有涉及建筑石料矿山。

吉日东指出,乌兰察布市矿产资源较为丰富,采矿业在全市国民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地位,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由于为了发展经济,矿山经多年开采,“重开发、轻治理,只开发,不治理”,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较为突出。当前是乌兰察布市矿山地质环境与综合治理的关键时期,建设绿色矿山、发展绿色矿业是我们以实际行动践行习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着力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的必然选择,是乌兰察布市加快推进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途径。绿色矿山建设对于乌兰察布市深化供给侧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资源开发可持续发展、落实矿山企业主体责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乌兰察布市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山生态保护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乌兰察布市虽然大力实施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保护,取得了显著成效,矿山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但距离建设绿色矿山标准还有一定差距。为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乌兰察布市根据《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内蒙古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的通知》( [2017]111号的有关精神,结合乌兰察布市实际制定了《乌兰察布市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已编制送审。该方案明确提出绿色矿山建设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和保障措施。

二、乌兰察布市矿山生态保护和绿色矿山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我们面对生态环保的压力,目前主要采取的是停产整顿以及不给予采矿证延续等政策性手段,对矿山企业享有依法开采权利、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义务、建设绿色矿山造成影响。乌兰察布市许多石材矿山目前按分期治理治理的很好,也经过验收,但一直不给延续、基本停产中。如市里对一些石材矿山,近年采取限制开采、不给延续,导致一些矿山企业经营维持困难,地质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政府和企业压力大。

(二)矿山企业大多数规模小、面积小、市场不紧气企业效益不好、治理资金投入不足、矿业权人对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到位,治理积极性不高,如果效益好、治理积极性就会高。

(三)乌兰察布市属于干旱地区,降雨量少,大部分矿山在植被稀疏,按标准治理和建设绿色矿山难度大。近年来设置的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区不够科学,部门利益考虑的多,为设置而设置,造成原有矿山被设置在保护区内无法发展,不符合“一张图”理念,需要重新审视。如一些地方在区域设置时在图上作业,没有实地勘查,更有甚者有的地方设置的公益林,经实地查看只有几棵树或者无树,新矿业权如何设置旧矿业权如何保留或退出?

(四)过去开采管理松懈、地质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观念淡薄,历史造成破坏欠账多,集体矿山、无主矿山破坏大,治理投入资金大,按现在的政策的要求解决过去遗留的问题需要大量的资金和时间。

(五)砂石骨料开采许可的问题。当前乌兰察布市许多砂石矿厂无完善的采砂手续,违规、偷采现象严重,不符合矿产资源法有关规定。有的在河道管理范围,影响河道泄洪;有的在草原沙化区,影响草原植被恢复,生态和环保压力大。乌兰察布市砂石骨料市场需求大,如果不能合理配置砂石资源,经济建设会受到极大影响,同时会滋养偷采乱挖现象的长期存在,政府对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负担加重、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以及社会治安也会有影响。

三、办案的具体建议

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必要材料。国家对开采矿山有一定要求,就是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矿山企业要坚持创新发展、科学发展、绿色发展理念。合理开采利用矿产资源对于乌兰察布市打赢三大攻坚战和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作用。

(一)对于一些矿山企业进行资源整合重新配置,避免低效闲置,盘活,提高税收,增加就业;一些市场前景好的矿山应及时延续,让其发挥重要的作用。

(二)矿山企业会为当地提供精准扶贫的就业环境。我们要因地制宜,结合当地资源,通过扶持和发展一批矿山企业,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实施生态扶贫,才能做到精准扶贫,从根本上脱贫。有些如砂石骨料矿山可以完全做到边开采边治理,闭坑后也容易恢复治理,有的生态恢复后,植被覆盖率远高于原来,比原来的生态环境更好更优,达到了“开采金山,还一片青山”,促进资源合理利用、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和矿地和谐为主要目标,最终实现资源开发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砂石粘土等乙类矿是国民经济中重要的基本材料,政府应做好资源配置和发展规划,配置和建设几个能满足乌兰察布市经济建设需要的绿色标准化矿山。露采石料是开发利用方案所允许的,并且这类矿山除开采加工现场出现粉尘和噪音之外,并不产生其他有害污染源,国家屡次提出的淘汰落后产能并没有涉及建筑石料矿山。善用资源、注重环保、安全生产、和谐发展、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在建设绿色矿山时要做到建设和当地生态环境相协调;不能只讲生态环境保护,不讲建设发展和资源合理利用,从根本上解决我们认识上的偏差。

(三)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依法可以关闭;对工艺、技术、装备落后,不符合产业发展的限期关闭,对年开采能力低,且到期不再延续的予以关闭。

(四)由于生态环境保护等原因,一些矿山有合法的采矿许可证而得不到延续,如果依法给予采矿许可证的延续,企业可以依法开采和销售,收入有了治理就有了资金保障,有了主动性和积极性,政府各部门严格监管,税收,投入资金建设绿色矿山,优胜劣汰。否则这些矿山不能延续又不能生产,将来怎么建设绿色矿山?矿业经人的合法权利怎么受到保护?从法律意义上讲,只要合法、合规就应许可。

(五)推进废弃工矿用地复垦植被恢复,加大关停取缔无证开采力度,杜绝小乱散开采行为。

(六)各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乌兰察布市制定的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推动乌兰察布市绿色矿山建设进度。一是不能因噎废食,盲目关停矿山,只要矿山符合要求就应给予延续让其生产;二要调动企业和部门积极性,争取让一些有潜力的矿山建设成为绿色矿山、让乌兰察布市的矿山真正为保障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可持续的贡献;三是重新合理规划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如果这些区设置不合理就应调整,避免新立矿山无法合法设置和原有矿山无法持续生产。如果这些保护区设置合理就严格按照规定矿山该退出就退出,并依法给予补偿,不要管金山还是银山。

来源:乌兰察布政协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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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9年0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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