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报道

重污染天气,砂石运输车可照常运输?!北京要求是清洁能源汽车

发布日期:2018-10-22   浏览次数:

重污染天气,砂石运输车可照常运输?!北京要求是清洁能源汽车

 

据了解,10月19日新修订的《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正式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由原来的四级减少为三级,蓝色预警取消;橙色预警启动条件降低。橙色预警启动时,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但清洁能源汽车除外;并要求,停产减排不再“一刀切”。



 

根据生态环境部的指导意见,重污染天气预警统一以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为指标,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以AQI大于200持续天数作为各级别预警启动的基本条件。重污染天气预警共分为黄色、橙色、红色三类预警,建议取消原有的蓝色预警,改为健康防护提示性信息。

预测3天重污染即发橙警

为最大限度保护公众健康,采取强化应急措施,此次修订还降低了橙色预警的启动条件。取消了重污染过程中必须有1天达到严重污染程度的启动条件,新预案要求只要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大于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即发生3天重污染时,无论是否达到严重污染程度都可启动橙色预警。

橙色预警启动时,北京全市要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等施工作业;对纳入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期间制造业企业停产限产名单的企业实施停产限产措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另外,砂石、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清洁能源汽车除外);在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基础上,国Ⅰ和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禁止上路行驶。在最高级别的红色预警启动时,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机动车(含驾校教练车)还要按单双号行驶(纯电动汽车除外),其中北京市公务用车在单双号行驶基础上,再停驶车辆总数的30%。

停产减排不再“一刀切”

新预案中完善了应急管理体系,强调建立市、区、乡镇(街道)三级预案体系,即北京市乡镇(街道)都要按照市级预案制定应急分预案,细化分解各项应急措施,将措施落实到基层“最后一公里”。

同时,北京市相关部门要制定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停产限产企业名单和保障民生、城市正常运行、重大活动的企业和建设项目名单,并定期更新,及时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新预案还进一步细化了污染管控措施。针对涉气工业企业实行“一厂一策”,即每个工业企业根据企业情况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细化在不同预警级别下的应急减排措施、停产生产线和工艺环节,避免措施“一刀切”。

新预案提出,北京市区有关部门要加强预警期间的执法检查,特别是加大对企业停产限产、施工工地扬尘管控、渣土运输车辆遗撒、机动车限行、露天焚烧、违法使用经营性燃煤及劣质散煤等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罚。

北京市新修订的应急预案明确提出,依据空气质量预测结果,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空气重污染预警分为3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当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大于200且将持续一天时,即发生一天重污染时,不再发布预警,改为随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发布健康防护提示性信息。至此,空气重污染预警由原来的四级减少为三级,蓝色预警取消。此标准和全国的分级标准实现了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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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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