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7-25 浏览次数: 次
采砂总量59.77万吨每年,昼采夜停,统一经营,江西崇仁河道采砂开采权获批
日前,江西崇仁县水利局发布《关于崇仁县境内河道采砂开采权的批复》。原则同意崇仁县境内河道13个可采区砂石开采权直接许可给崇仁县赣抚建材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经营管理(采区相关控制性指标见附件)。年控制采砂总量59.77万吨。
根据《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崇仁县河道采砂规划报告》和《崇仁县河道采砂统一经营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第1期)》等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崇仁县境内河道13个可采区砂石开采权直接许可给崇仁县赣抚建材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经营管理(采区相关控制性指标见附件)。年控制采砂总量59.77万吨;同时控制作业采砂船不超过19艘(每艘采砂船只功率不超过300KW以上),采砂船经水利局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后方可进入采区作业。采区许可期限为2018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采区实行昼采夜停作业制,每日晚8时至次日早6时停止作业。在开采期限内提前达到年度控制开采量时,应终止采砂作业。
二、采砂出让权费由崇仁县赣抚建材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向水利局统一办理采砂许可证时收取。
三、开采前崇仁县赣抚建材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应在采区边界设置明显标志,不得越界开采,不得超船数、超功率开采,采砂弃料不得堆积在河道中。如因河势发生重大变化或其它需要禁止开采(如汛期)的情况时,必须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要求,实行停采。开采期间,崇仁县赣抚建材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应当按照《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可采并接受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管理,确保河势稳定和防洪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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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8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