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7-11 浏览次数: 次
江西今年10月底前非法码头一律关停
7月3日,从江西省交通运输厅获悉,江西省将对赣江、信江高等级航道和鄱阳湖沿岸的非法码头进行专项整治。通过依法取缔严重影响生态安全、供水安全、航运安全和行洪安全的非法码头,规范、提升一批符合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具备经营条件的港口码头,使沿江、沿河、沿湖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性好转。
1取缔违规占用岸线码头
江西省将对不符合港口总体规划、岸线保护利用等相关规划,且未依法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或备案、违规占用岸线的码头坚决予以取缔。
对选址符合港口总体规划、岸线保护利用等相关规划,生产条件基本满足要求的码头,江西省将督促码头业主加快开展相关研究、论证和报批工作,发改、交通、国土、环保等部门将简化审批流程,加快受理和审批,积极指导补办手续。同时,推广使用节能减排先进技术和设施设备,督促码头业主做好码头运营的环境保护,做好船舶港口污染物接收和转运工作,促进港口绿色发展。对2004年《港口法》发布前建设的无证码头,结合当地实际,将符合发展条件的码头逐步搬迁至符合港口规划的作业区,实现统一集中化管理。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采取统一集并的方式设置专用砂石码头集散中心,对砂石码头进行集中运营管理。
2本月建立非法码头台账
今年7月底前,相关设区市将摸清辖区内非法码头的分布、经营等状况,建立辖区内非法码头台账,提出分类处置类型。今年8月至9月,相关设区市还将制定本地区非法码头整治工作方案。今年10月至2019年年底,江西省将依法整治非法码头。据了解,对必须取缔的非法码头将由相关职能部门发出限期拆除通知书,督促码头业主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违章设施设备,恢复岸线原貌并复绿。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通过强制拆除违建设施、查封吊机、停止供电、禁止船舶停靠等方式予以取缔。对列入规范、提升类的码头,将督促码头业主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有关手续,不能按期完成的,坚决取缔拆除。各相关设区市将在今年10月31日前,对非法码头一律关停,对规范提升类码头,明确手续办理期限;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取缔类非法码头拆除工作,并同步开展取缔类非法码头的复绿工作;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规范、提升类码头的规范提升工作。
江西省要求,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专项整治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落实。发改、交通、国土、环保、住建、水利、安监、质监、消防等相关部门要按照本部门职责开展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工作,核查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对整改结果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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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8年0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