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5-31 浏览次数: 次
动用上千人,160艘砂船被处理——信阳淮滨强力推进全面禁止河道采砂工作
5月25日以来,河南信阳市淮滨县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禁止河道采砂活动的紧急通知精神,多措并举,强力推进全面禁止河道采砂工作,己取得阶段性成效。
此次清河行动,该县河长办、防汛办等部门,还采取组织车辆、船只,通过广播播放通知、人员入场到船宣传、张贴书面通知等方式,及时将全县全面禁止河道采砂活动的通知传达到各砂场、各运营船只。
为了将此项工作落实好,淮滨县委、县政府要求各乡镇(办事处)立即开展巡河、清河行动,全面排查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对此,该县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全方位推动工作开展。5月25日夜晚,淮滨县委政法委书记李新民带领县砂办、水利、公安、交通、国土、环保、林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集中行动,乘船沿淮河开展打击非法采砂活动。
据统计,截止5月27日,该县共出动执法人员上千人次,指挥船2艘,执法船4艘,冲锋舟6艘,拖船6艘、水上挖掘机2台、推土机10台,陆上挖机6台,吊车4辆,切割工具6套,同时不间断的24小时执法。目前,已统计各类采砂船只195艘,己驱离河道59艘,捣毁废弃船19艘,拖离无主船36艘,吊离上岸1艘,拆除采砂设备8套。统计渔船45艘。排查出河道两侧非法堆沙21处,已平复11处。
在污染治理排查处理上,排查出沿淮河、白露河畜禽养殖污染环境的企业5家,其中沿淮3家、沿白露河查处2家,均已下达了法律文书。行动中,共统计河道建筑物134处,河道构筑物49处。县河长办已交相关单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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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河道采砂的通告
为加强我市河流生态环境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面禁止河道(水库)采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范围内淮河干流段永久禁采。
二、全市范围内其他河流(水库)从即日起全面禁采。
三、全市所有旱砂场一律依法关闭。
四、2018年5月底前全市范围河道内采砂船只等设备一律撤出河道。6月15日前,已吊上岸的采砂船只全部处置到位。无法撤出的设备立即切割清除,非法建筑物依法拆除。
五、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河道采砂管理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河(湖)长制要求,组织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顶风采砂等违法违规行为。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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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8年0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