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8-24 浏览次数: 次
针对自然保护区矿权清理,环保部再出重拳,探矿人如何获取补偿?
导读
1.自然保护区内矿权清理工作持续高压
2.环境保护工作紧锣密鼓进行中
3.至少14个省市已经稳步开展矿权清理工作
4.矿权退出后如何补偿?
5.全国自然保护区名录
一、自然保护区内矿权清理工作持续高压
660处省级自然保护区有人类活动
据环保部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实地核查处理强化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2017年上半年,环境保护部对全国已获取边界数据的660处省级自然保护区开展了人类活动状况遥感监测。监测结果显示,660处省级自然保护区均不同程度存在人类活动,其中,大部分自然保护区内都存在采石场、工矿用地等人类活动。
环保部要求,对保护区内各类违法违规问题要立查立改,及时进行整治恢复。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也要严肃查处。
二、环境保护工作紧锣密鼓进行中
中央环保督查实现对31省(区、市)的全覆盖
8月15日下午,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西藏自治区,至此,第四批8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全部实现督察进驻。
据统计,截至8月14日,先期进驻的四川、青海、海南、山东、吉林、浙江、新疆(含兵团)等省(区)已受理群众环境信访举报3090件;累计责令整改367家,立案处罚81家,罚款220.92万元;立案侦查2家,拘留6人;对党政领导干部约谈62人,问责62人。
第四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进驻一览表
三、至少14个省市已经稳步开展矿权清理工作
早前据《矿业界》整理发现,至少13个省份两年以来已经陆续执行了清退自然保护区内矿权的政策(已经执行!又有13省份彻底清退自然保护区内探采矿权)。近日,安徽省国土资源厅也下发了本省自然保护区内矿权清理任务的分工方案,要求于2018年3月前,在完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全面清理的同时,对地方级(省、市、县)各类保护区禁止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范围内矿业权进行全面清理。
四、矿权退出后如何补偿?
由于部分省级自然保护区边界模糊,没有明确的范围边界矢量数据,并且环境管理混乱;自然保护区与矿业权设立时间先后不一,很多自然保护区内矿山探采许可证的取得时间大多早于自然保护区设立时间,相关部门在环保问题整改时又多采取“一刀切”的措施,导致矿权退出时矿权人无法获取有效赔偿:
矿权人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十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规定,对自然保护区设立之前已存在的,以及自然保护区设立之后各项手续完备且已征得保护区主管部门同意设立的探矿权、采矿权和取水权,要分类提出差别化的补偿和退出方案。
但是目前国家尚未有明确具体的、可实施的资金赔偿举措,只有部分省市区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制定了象征性的赔偿措施:
内蒙古
对通过生态修复工程核验的企业予以分期兑付补偿;
河南
先退出、后补偿;
山东
分类提出差别化的补偿和退出方案;
甘肃
分类提出差别化的补偿和退出方案;
重庆
分类提出差别化的补偿和退出方案;
广西
各市可研究探索建立自然保护区矿业权的差别化补偿退出机制;
青海
分类制定退出善后工作方案。
矿业权退出有其复杂性、艰巨性,相关部门应该制定系统完善的矿业权退出“路线图”,在合理保护自然环境、维护好国家生态安全的同时,也要保障探矿人的合法权益,给矿权人和投资者一个合理的说法,而不是单纯的“一刀切”。
五、全国自然保护区名录
近年来,我国自然保护区种类和数量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
点击下载:全国自然保护区完整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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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7年0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