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5-26 浏览次数: 次
关于绿色矿山建设,国土部两位领导“有话要说”
姜大明
近日,国土资源部党组书记、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为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做出批示,全文如下 :
建设绿色矿山、发展绿色矿业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思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地勘单位和矿业企业要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六部委《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和创新驱动,着力补齐矿业发展短板,努力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绿色矿业发展新模式;引领带动传统矿业转型升级,走出一条资源安全与生态保护相统筹、矿山建设与绿水青山相协同、企业发展与人民意愿相一致的绿色矿业发展新路子,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凌月明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凌月明指出,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质检总局、银监会、证监会等五部门十分关心和支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制定专门政策,含金量高,操作性强,要认真贯彻,抓好落实。要充分认识绿色矿山建设的重大意义,建设绿色矿山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是顺应时代发展回应社会关切的紧迫任务,是矿业转型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的有力抓手。
凌月明强调,要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全过程,引领带动传统矿业转型升级。
一要转形象,基本形成绿色矿山建设新格局。
建设50个以上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形成一批可复制、能推广的新模式、新机制、新制度。
二要转方式,探索矿业发展方式转变新途径。
树立千家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型绿色矿山典范,实施百个绿色勘查项目示范,探索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产业发展新模式,引领矿业转型发展。
三要促改革,建立绿色矿业发展工作新机制。
研究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创、企业主建、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的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体系。完善配套激励政策,构建长效机制。力争实现到2020年基本建成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模式的总体目标。
凌月明要求,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四项重点任务,要认真落实好。
一是因地制宜,完善标准。
力争经过三到五年的实践,形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相互配合,主要行业全覆盖、有特色的标准体系。
二是分类指导,全面建设。
对新建矿山,在矿业权出让合同中明确绿色矿山建设的有关要求和违约责任,推动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对生产矿山,各地要结合实际,积极推动升级改造,逐步达到绿色矿山要求。煤炭、油气、有色、黄金、冶金、化工和非金属矿七大行业要突出重点,体现特色。
三是生态优先,绿色勘查。
绿色勘查是保障地质找矿工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要抓紧启动绿色勘查示范项目,加强绿色勘查的技术、设备的研发和运用。
四是突出重点,建设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
要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推动技术、管理和制度创新,优化矿产开发保护格局,调整矿业产业结构,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做好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探索矿地和谐发展新途径,集中连片、整体推动全域绿色矿山建设。
凌月明提出,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从用地、用矿、财政、金融四个方面,拿出了“真金白银”的激励政策措施,各地要细化落实,用活用足。凌月明要求,要着力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标准领跑、政策扶持,创新机制、强化监管,落实责任、激发活力的绿色矿山建设新机制,努力形成政府、企业、行业、社会共同参与、协同推进的生动局面。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责任考核,把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紧紧抓在手上,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加快推进,确保各项任务精准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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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7年0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