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4-13 浏览次数: 次
关于海绵城市建设五大关键点分析
近几年来,我国很多大中城市面临水资源短缺,城市水污染严重,同时到雨季,洪涝灾害严重。由于城市发展过快,发展模式僵化,城市建设主要以各种硬化“灰色”建设为主,城市内水生物栖息地丧失严重,自然系统的洪涝调节能力大大减少。海绵城市作为一种生态途径,其构建核心为建立全方位、立体式、跨尺度的水生态基础设施,以自然能力解决中国城市的洪涝问题,对未来城市的发展方向提出展望。
海绵城市提出的背景
今年来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随之带来的城市化和各项灰色的基础设施(如城市道路、住宅小区硬化)导致了城市的整体的地表水与地下水联系中断,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原有的径流汇流的水文条件,总体趋势呈现出汇流加剧,特别在发生大规模加水过程中,洪峰值变大,超出预期。2016年北京、武汉、济南、西安等大城市纷纷出现了洪涝灾害,城市主城区积水达60cm以上,严重影响人们的出行安全。
近几十年来,城市不断缩河造地,盲目围垦湖泊、湿地等,导致全国湖泊面积减少了20%以上,在人口聚居的地方,内河、湿地公园等逐步退化,排水能力不断下降。同时,由于我国属于季风气候,变化的不确定性导致了暴雨洪水频发,洪峰流量加大等风险,导致每年夏季成为内涝多发季节。即便如此,城市绿地消失,导致绝大部分水分未得到充分的吸收和利用,仅仅靠城市排水管道进行排除,很难满足要求。在城市内涝问题频发的情况下提出了“海绵城市”这一概念。
海绵城市的含义
海绵城市是以“自然渗透、自然留存、自然排放、自然净化”为核心理念,从字面可以看出与传统的自然环境适应人的理念完全不同,在这过程中不需要进行大量工程性建设,尽可能遵从自然规则,满足城市日程功能发挥。海绵城市的概念是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在降水较大的季节可以对降水进行储存、净化、吸收等,在干旱季节可以释放一定的水,达到自然循环的效果。
海绵城市是以自然景观或人工景观为载体的水生态基础设施,目前的城市生态系统功能单一,多样性在人类开发过程中遭到了严重的破坏,以往城市中的绿地、湿地、森林在人类大规模土地开发中成为牺牲者,导致城市的雨洪调蓄、水源涵养、污染净化等功能丧失殆尽。
海绵城市规划的目的是新型城市可以适应未来气候变化,提高降雨的防灾减灾、维持生态功能的能力,将水资源进行自然的可持续利用,减少人工干扰,解決目前的内涝问题、水污染问题等。从这个方面来讲,这与国际上的低影响开发(LID)、水敏感性城市设计(WSUD)等先进的城市建设理念不谋而合,我们可以借鉴国际上先进的建设理念和方法,对城市的水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进行调理,增强整个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
海绵城市建设渠道
海绵城市的主要方式是“滞、蓄、渗、净、用、排”,实现多重径流雨水控制,重构城市的生态结构,丰富城市功能性,恢复城市原有的良性水文循环。通过政策支持、机制建设、规划设计、运行管理等手段进行协调与管理,实现海绵城市的大发展。
海绵城市的建设应采用低影响开发方法,尽可能保留城市中原来的地貌,减少对森林植被的干扰。首先,海绵城市的建设应在规划设计中将自然风景规划到城市的未来发展蓝图中,如原有的湖泊、湿地、河流等水生态敏感区,明确现有的水生态系统中的重要因素、空间位置和关系等,维护开发前的自然水文条件。
其次,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严格控制建设方式,规范开发强度,监督开发机构遵守规划方案,防止超标等行为。海绵城市的建设应统筹低影响开发的雨水系统,包括自然河流、地表行泄通道、多功能调蓄结构、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及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各个系统既独立工作又协调不可分割,这需要通过规划设计进行整体的衔接。除次之外,需要多部门联合协作,落实建设海绵城市的责任主体,加强管理审查等各个环节,确保海绵城市建设的落实。
海绵城市建设基本原则
海绵城市建设的原则包括规划为主、生态优先、安全可靠、因地制宜等。海绵城市的建设应该在合理规划的前提下进行建设,不盲目不冒进;在建设规划过程中保证生态功能,杜绝建设过程影响生态功能,保证规划的生态效果能尽可能实现;海绵城市的建设不能以牺牲安全性来换取,因此要保证海绵城市建设安全可靠,不降低标准;在建设过程中发挥聪明才智,因地制宜,降低成本。
海绵城市的建设实际是统筹建设三个系统,灰色与绿色结合、源头减排和末端调蓄。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会收到规划中很难满足设计要求的情形,要综合考虑土地利用与整体布局,以人为本建设。海绵城市的建设要统筹考虑当地水资源实际情况、考察地形地貌情况、降雨资料统计、已建城市防治体系与新规划体系的结合,保证低影响开发系统目标的实现,切实解决城市内涝问题。
政策法规保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在工作要点中明确,督促各地加快雨污分流,提高城市排水防涝水平,加快研究建设海绵城市的政策措施。海绵城市的概念被推出,代表着生态雨洪管理方式将走向政府规划管理方面,在实践中要得到更大力度的支持,最主要的是政策法规的引道,促进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海绵城市。
海绵城市的建设理念宏远,不仅仅是生态防洪、雨洪管理等,更是包括打造一个更加合理的人类生活环境,包括地下水补充、公园营造、生物栖息地恢复等。《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发布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对推动海绵城市的建设起到了很好的引道作用,但是它没有强制力,很难保证各地能按照指南的要求进行建设。
因此进一步建设海绵城市,需要法规、规范、政策等手段进行保证,例如美国发布的《联邦清洁水法案》对地区的雨水径流、雨洪管理、绿地营造等方面提供了强制性要求,地方政府能更好的发挥职能,保证海绵城市的建设。目前我国的径流污染在我国城市水污染中占据的比例不断提高,但缺乏法律法规的规范,导致污染不断加剧。因此,完善法律法规才能更好的实现低影响程度开发,更好的建设海绵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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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7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