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1-10 浏览次数: 次
2016中国海绵城市建设年度大事件
作为城市发展理念和建设方式转型的重要标志,我国海绵城市建设"时间表"已经明确且"只能往前,不可能往后"。全国已有130多个城市制定了海绵城市建设方案。
确定的目标核心是通过海绵城市建设,使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围绕这一目标确定的时间表是到2020年,20%的城市建成区达到这个要求。如果一个城市建成区有100平方公里的话,至少有20平方公里在2020年要达到这个要求。到2030年,80%的城市建成区要达到这个要求。
让我们来回顾一下2016年我国海绵城市建设的一些事件。
2016年2月6日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发布,明确要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在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在老城区结合棚户区、危房改造和老旧小区有机更新,妥善解决城市防洪安全、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等问题。加强海绵型建筑与小区、海绵型道路与广场、海绵型公园与绿地、绿色蓄排与净化利用设施等建设。加强自然水系保护与生态修复,切实保护良好水体和饮用水源。
2016年2月21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从科学规划层面明确提出“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恢复城市自然生态”。
2016年2月25日
财政部发布《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决定启动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同时印发《2016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申报指南》,指出试点通过省级推荐、资格审核、竞争性评审选出。
2016年2月26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在重庆两江新区悦来新城召开了2016年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导专家委员会的第一次会议,来自国内城乡规划、环境工程、给水排水、风景园林、水文气象、建筑设计、市政工程等领域的30余位专家出席了此次会议。会议就如何以问题为导向实施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考核、规划编制、建设模式等方面进行了专题讨论。对此,《中国建设报》以《专家“会诊”悦来新城》为题进行报道,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2016年3月3日~3月13日
全国“两会”期间,分别于3月3日、4日、8日,以《创新定义“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重庆市两江新区悦来新城用“树理”探索“多城融合”发展模式》、《当城市“海绵体”遇上实用“水景观”——镇江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瞄上全产业链战略》、《迁安造“海绵”“不差钱”——迁安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借“五个一工程”提速》为题,对部分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的创新探索情况作了深度报道,引起与会人员乃至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海绵城市”成为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
2016年3月18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要求各地抓紧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于2016年10月底前完成设市城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草案,按程序报批。规定指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主要任务是:研究提出需要保护的自然生态空间格局;明确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目标并进行分解;确定海绵城市近期建设的重点。
2016年3月22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在“学习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能力”省部级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作了专题辅导报告。他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以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为重点,焕发城市生机、改善城市面貌;以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为重点,突破基础设施建设。
2016年3月24日
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实施《城市管网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并公布了地下综合管廊试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财政部按照绩效评价结果,通过调整专项资金拨付进度和额度等方式,督促各项政策贯彻落实和相关工作加快实施。绩效评价为“优秀”的试点城市,按规定全额拨付资金,并按拨付基数的10%给予奖励;“较好”及“合格”的全额拨付资金;“不合格”的适用退出机制,并收回全部已拨付的资金。
2016年3月29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在与省部级领导干部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能力研讨班学员进行座谈时强调,要把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当前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增长有机结合起来,扎实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加快城镇棚户区和危房改造,全面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要把创造优良人居环境作为中心目标,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大力开展生态建设,加强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把好山好水好风光融入城市,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家园。
2016年4月18日
全国首个海绵城市建设PPP模式及财政部PPP模式双示范项目——镇江海绵城市建设PPP模式项目落地,这是镇江首个成交的PPP模式项目。
2016年4月22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水利部三部门共同组成评审专家组,在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召开2016年海绵城市试点竞争性评审会议,根据竞争性评审得分,排名在前14位的城市进入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范围,名单如下:福州、珠海、宁波、玉溪、大连、深圳、上海、庆阳、西宁、三亚、青岛、固原、天津、北京。
2016年5月17日
第十一届中美工程技术研讨会海绵城市组研讨会在济南召开。来自国内外的30余名知名院士专家,200余名海绵城市建设成员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中外专家围绕水系统综合规划及整治、“海绵城市”建设科学问题与关键技术、监测评估体系及平台建设、政策法规与标准规范体系、PPP模式项目运作及典型案例剖析等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针对海绵城市试点城市建设的具体情况提出了建议。
2016年8月8日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发布,从发展新型城镇化技术角度明确提出,推动海绵城市、绿色城市、智慧城市建设和城市精细化管理,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构建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和基础设施智能管控系统,推动智慧住区、社区和园区建设,全面推进区域人居环境优化提质和城市文脉传承,为建设绿色、智慧、创新、人文、紧凑型城市提供科技支撑。
2016年10月31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易军在“2016世界城市日论坛”上表示,我们将提升城市建设水平,筑牢城市发展硬件基础。大力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优化街区路网结构,着力解决各种城市病。
2016年11月20日
鲁英城镇化建设商贸对话在山东召开,聚焦海绵城市和智慧城市建设。英国在PPP模式项目、海绵城市、智慧城市建设等领域有着先进理念和丰富经验,在城市发展、公共服务领域拥有大量高水平的专业人才、机构和企业,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借鉴。
2016年11月30日
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中“尽快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项目,经验成熟后及时总结宣传、有效推开”的指示精神,由中国建设报社政策研究中心提供智库支持的《中国海绵城市》专刊正式出刊,作为国务院及各部委有关海绵城市建设政策法规、经验交流、业务指导等资讯的权威发布平台,也是全国第一家国家级海绵城市建设专业媒体。
2016年12月5日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发布,明确要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转变城市规划建设理念,保护和恢复城市生态。老城区以问题为导向,以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为突破口,推进区域整体治理,避免大拆大建。城市新区以目标为导向,优先保护生态环境,合理控制开发强度。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加强海绵型建筑与小区、海绵型道路与广场、海绵型公园和绿地、雨水调蓄与排水防涝设施等建设。
2016年12月7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七部门联合制定发出《关于加强京冀交界地区规划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推进自然渗透、自然积存、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建设”。
2016年12月26日
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强调,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加快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努力促进“城市病”治理。2017年新开工地下综合管廊2000公里以上。加快推动海绵城市建设,抓好120个国家和省级试点。持续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全部完成36个重点城市的638个黑臭水体整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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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7年0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