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报道

让绿水青山怀抱金山银山,2018年底前探矿权全部退出秦岭北麓生态保护区

发布日期:2016-08-01   浏览次数:

让绿水青山怀抱金山银山,2018年底前探矿权全部退出秦岭北麓生态保护区


从古至今,秦岭都是华夏民族赖以生存的父亲山。但是一度时期这座大山被无序开采破坏得满目疮痍。为有效保护和科学利用好这块宝地,西安市拿出了实实在在的做法。在全面整治秦岭北麓违法采矿工作中,西安坚持了绿色发展之路,在适度保障市场需求且满足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控制采矿权的最低数量,有序退出全部探矿权,实现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让绿水青山怀抱金山银山,在“双赢”中促进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

全面禁止秦岭北麓违法采矿

盛夏的蓝田县蓝关镇,一家高岭土矿场早已撤去了所有机械,只剩下空旷的厂房。在去年我市开展的秦岭北麓矿山专项整治中,该矿被列为被关闭的矿山之一。整治的过程中所遇到的阻力不小,以这家矿山为例,他们的采矿证还未到期,按照要求必须关闭,引来矿山企业经营者的质疑。不仅是这一家企业,几乎所有的企业一开始都不愿意关闭,我们反复宣传市上矿山整治的有关政策,分析当下的生态治理形势,积极争取经营者的理解。同时,争取落实对企业的退出补偿机制,并加紧恢复当地生态。最后,取得了不错的成效。

近几年,蓝田县对违法采矿的整治工作非常重视,2014年的时候有好几个矿只办了证,还没开始生产就因为秦岭保护不让开采。还有些属选矿的,当时开了小部分,后来政策不让开采,现在两三年了,路也没了,植被自然生长覆盖开采点,人已经到不了现场。

在蓝田县小寨乡黑岩沟村的天盛石料厂旧址,依稀能够看到废弃的厂区面貌,周边杂草丛生,植被逐渐恢复,就连曾经被开辟的小路也已经找不见。蓝田县秦岭办表示,近年来组织县级相关执法部门开展铁锤治理联合执法工作20余次,对30余家石料厂进行了拆除,2015年底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开展铁锤治理联合执法活动,彻底拆除秦岭北麓沙场77家,正在督促逐步复耕。与市城管执法局秦岭分局组织联合执法30余次,制止乱采乱挖等破坏60余处。成立秦岭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分片区开展常态化巡查,坚决打击各类破坏秦岭生态环境行为。

秦岭北麓蓝田段生态保护区域东西长约37.5公里,南北宽约44公里,总面积约1237.11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62.8%,境内峪口25个,其中峪内流域面积在5平方公里以上的峪口17个。有非煤矿山企业24家。

针对矿山整治,2014年至今,蓝田县集中对全县24家非煤矿山企业进行整治,采取断电、停供炸药等措施使所有手续不全的矿山企业停产整顿,矿区道路封闭、工程机械和人员全部撤离,张贴停工通知。为确保整治到位,抽调相关职能部门执法人员成立了四个联合执法巡查组,对全县所有矿山企业开展不间断巡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依靠和发动秦岭北麓蓝田段当地群众和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整治工作,对非法采石、开矿等破坏行为实施全方位监管监督。

据了解,蓝田县24家非煤矿山企业中,除西安蓝田尧柏水泥有限公司、中核蓝田铀业公司2家证照齐全企业正常生产外,其余22家企业已全部停产整顿。

矿山专项整治改善秦岭生态面貌

2014年至2015年初,西安市领导曾对秦岭北麓矿产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开展长期调研,并执笔提交了调研报告。秦岭北麓的矿产资源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影响最大。因矿山开发压占土地面积大、挖损破坏山体,造成土壤呈酸性污染面积、地表与地下水污染、水土流失等,这些对环境的损害不仅严重且持续时间长,环境修复的成本很高,有些破坏则是永久性的,难以修复或不可修复。

虽然西安在矿产资源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实现了矿业开发秩序的稳步好转,促进了秦岭地区的生态保护。但是,由于历史原因,以及西安城市建设对建材的持续需求,全市石料类矿山数量多、布局散、规模小、工艺落后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要坚持生态优先原则,正确处理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二者关系,以资源整合为突破口,以提高节约集约化水平为方向,制定更加严格的秦岭北麓矿产资源限制开采、逐步关停的路线图和时间表。通过努力,力争达到矿山数量和矿区面积“双减”、矿山产出效益和生态恢复面积“双增”的目标。如此一来,既能维护好矿业开发秩序,又能保护好生态环境,还能满足城市建设对建材类资源的需求。

在这样的背景下,2015年4月,西安市政府研究制定的秦岭北麓矿山专项整治方案出台,该方案以严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为出发点,适当兼顾了城市建设对矿产资源的基本需求。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很好地体现出了保护与开发的关系。西安市提出,要坚持保护生态优先、属地管理为主、依法稳步推进和节约集约利用4个原则;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上,要算大账、长远账、整体账、综合账,不能因小失大、寅吃卯粮、急功近利,应按照“山青、水净、坡绿”的目标,不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在资源开发方面,要求从现在起,全市矿山数量只减不增,对现有矿山通过关闭一批、整合一批、提升一批等方式,坚决把矿山数量压下去,积极稳妥推进矿山整治。

整治过程中,西安市各区县对所有已经关闭的采矿点进行全面复查,对河道非法采沙、毁田挖砂行为进行打击,对矿山停产整顿并逐个审核开采手续,对采矿证到期、资源枯竭的矿山实施关闭,拆除厂房和设备,对到期矿业权不再设立新的矿业权。

专项整治的力度空前,而且特色鲜明:全域整治,将全市所有矿种,所有探矿权、采矿权纳入整治范围;自加压力,将每个县采石场数量控制在2个以内,低于省政府对关中每个县规定3个的要求,将采石矿山的生产规模提高到100万立方米/年,高于省政府规定的10万吨/年的要求,同时提出所有保留矿山2020年均达到国家绿色矿山标准;制定详细的整治计划,按年度确定关闭数量和具体目标;依法科学整治,成立秦岭北麓矿山专项整治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对关闭保留矿山进行评估论证,为行政决策做好技术支撑。

历史上西安市采矿权最高达123个,探矿权26个,主要分布在周至县、户县、田县、长安区和临潼区,通过2004年秦岭北麓专项整治、2006年-2008年矿山全面整治、2011年秦岭北麓石材矿专项整治等行动,将矿山数量大幅减少,截至2014年底,全市共有采矿权40个,探矿权21个,只分布在周至县、户县和蓝田县,长安区和临潼区秦岭北麓矿山已全部关闭。

2015年秦岭北麓矿山专项整治后,截至2015年底,全市现有探矿权15个,采矿权26个,其中金属类矿山7个,能源类矿山1个,非金属类矿山18个(地下开采石墨矿1个,其他各类露天开采采石类矿山17个)。

目前,秦岭北麓大多数矿山企业均处于停业整顿状态。对矿山的整治绝不打折扣,我们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一定要把资源开采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利用资源,一切矿产开采必须把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作为落脚点。西安市以矿权数量逐步减少、有序退出为目标,严格执行《西安市矿产资源规划(2006年—2020年)》,建立总量控制、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规模开采、安全生产、绿色发展、严格监管的长效机制。全市矿山数量只减不增,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沿山面坡及交通干道可视范围内不得进行矿山开采活动,彻底改善秦岭北麓生态环境面貌。

投入25亿元恢复秦岭北麓生态

陕西马鞍桥生态矿业有限公司位于周至县厚畛子镇,是一家保留下来的金矿生产企业,现在该矿区周边树木郁郁葱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成效明显。企业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对边坡、台阶进行覆土、绿化,恢复植被,植被破坏问题将逐步得到解决,甚至可以提升景观。实施绿色和谐矿山建设,就是通过政府引导、企业负责,当地乡镇、村民委员会配合,将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及人与自然、人与人和谐相处的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全过程,推进矿业经济绿色、和谐和可持续发展。

10家露天采石场相继关闭了,植被恢复工作已经开始,石场周边的环境也在好转。在西安市临潼区杨家村的一处废弃采石场旧址,经观察发现,山体下还能见到裸露的石块,但周边水流清澈,一些裸露的地方开始被杂草覆盖。

这是秦岭矿山整治的一个缩影。西安不断加大对秦岭北麓生态治理的复查力度,在拆除和没收秦岭北麓违法建筑的同时,对当地矿山违法采矿行为进行全面叫停,并投入25亿元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完成造林2.13万亩,实施移民搬迁5.2万人。

在矿山整治中,对确定保留的矿山或通过整合设立的矿山,要求按照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开采,必须足额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按照“谁破坏、谁治理”原则和“边开采、边治理”要求,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落实主体责任。采矿过程中和结束后,及时进行环境和生态功能恢复治理。同时 ,建立矿权退出补偿机制,由于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而确定关闭的矿山,将采取类似征收土地补偿的方式,在评估的基础上,以政府回赎、适当补偿、引导矿山企业转变经营方向或投资入股其他产业等形式,对矿企进行合理补偿,使矿业权人主动退出现有矿山。

据了解,现有矿山均缴纳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全市共缴存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1034万元,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矿山环境治理资金,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开展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近年来我市先后投入1100万元对矿山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取得了一定的生态和社会效益。

采矿过程中和结束后,及时进行环境和生态功能恢复治理。对采矿权人已经灭失的矿山环境治理,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方式。将废弃矿山环境治理纳入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由市县两级财政出资,同时积极争取中省专项资金支持,实施生态恢复治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矿山环境治理。政府对积极完成整治任务的区县政府予以奖励,每退出1个探矿权或采矿权,从市秦岭生态保护资金中给予一定补助。整合后设置的采矿权一律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严禁协议出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指定受让人或以不正当理由干预采矿权出让工作。

2015年秦岭北麓矿山关闭任务为16个(采矿权10个、探矿权6个)。截至去年底,整治工作推进顺利,全市已确定关闭矿权20个。目前,全市秦岭北麓现有探矿权15个,采矿权26个,其中金属类矿山7个,能源类矿山1个,非金属类矿山18个。26个采矿权中现只有4个生产,其他均处于停产整顿状态。“十三五”期间,秦岭北麓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沿山面坡及交通干道可视范围内禁止矿山开采。以矿权数量逐步减少、有序退出为目标,取缔所有违法勘查开采行为。到2016年底前,采矿权减少到19个以下,探矿权减少到9个以下,矿权减少率为54%。2018年底前,探矿权全部退出,矿权减少率为68%。远期阶段,到2020年底前,采矿权控制在17个以内,全市矿山数量比2014年减少72%,达到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2016年,西安市将继续对现有41个矿权加大关闭力度,再减少17个矿权。通过整合,在蓝田、户县、周至合理布局有一定规模的建筑石料基地,提高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生产水平,妥善解决资源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未来,可选择一些生产条件和设备比较好的绿色大型矿山,作为原料基地,以满足全市建筑石料的需求。加快砖瓦粘土矿的整合,通过建设现代化、自动化生产线,形成规模化生产,不仅可以更好地保护耕地,节约土地,同时也可以带来良好的经济和环境效益。

“十三五”期间,我市将建立健全矿产资源集约开发机制,提高矿区企业集中度;有计划、有步骤地促使秦岭范围中现有的矿山企业逐步退出,除国家开发外,禁止审批矿业开发新项目。他们将以环境影响评价为抓手,加强秦岭环境保护。对涉及秦岭开发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严格把关;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内的所有新、扩、改建项目均要求做到废水零排放,建筑、绿化等与周边景观相协调;相关区(县)环保管理部门对在建设期间全方位进行监管。

对保留矿山,按照《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0]119号)要求,以建设美丽矿山、发展绿色矿业为目标,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加快技术攻关,优化生产工艺流程,实现采、选、冶过程的小扰动、无毒害、少污染和采选分离;实施矿区绿化和土地复垦等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实现环境扰动最小化和生态再造最优化;加强与矿区周边居民协调沟通,建立良好的企地磋商机制,寻求与社区共赢的项目合作模式,带动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矿区环境。到期末,域内矿山全部达到国家级矿山绿色建设标准。

同时,根据废弃、关闭矿场的生态环境条件,结合生态、经济、景观等需求,选择引入本地的植物种类,构建适宜的植物群落结构。清理边坡,排除边坡崩塌、危岩、滑石隐患,以期达到边坡的基本稳定。根据山体形状,设置截、排水沟和挡土墙等配套设施;针对废弃、关闭矿场的实际情况,采用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植被恢复。

随着秦岭北麓矿山专项整治的持续推进,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西安秦岭北麓矿山面貌必将有大的改观,实现全市矿山数量和矿区面积“双减”、矿山产出效益和生态恢复面积“双增”。在不久的将来,实现大美秦岭的绿水青山怀抱金山银山,金山银山呵护秦岭的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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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6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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