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3-14 浏览次数: 次
自然资源部部长王广华发话,砂石等矿业权出让收益以后将按年收取!
3月12日上午,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三场“部长通道”采访活动。自然资源部部长王广华明确透露了国家对未来矿业方面的发展方向!
对于砂石矿企来说,自然资源部明确了在政策制定方面,要进一步调整矿业权出让收益的征收方式,按照矿山生产真正的销售收入按年收取,这样既能保证国家资源资产的权益不受损失,同时也能够大幅度有效的降低企业的负担。这对当前我国砂石矿山投资企业降低资金成本、缓解运营压力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部分砂石矿权动辄几十亿的价款更加明显,这也将大大促进砂石行业大型化、规模化发展!
自然资源部对未来矿业的部署和安排
有记者提问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中都提到了要加强重要能源、矿产资源的国内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请问针对这方面自然资源部在接下来有哪些部署和安排?
对此,王广华表示,当前,我国一些主要的矿产对外依存度比较高,新能源、新材料对矿产的需求也在快速增长,所以我们必须采取措施加强国内矿产的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确保能源资源、重要的产业链和供应链的安全。
今年,我们主要从几个方面推进相关的工作:
一是全面启动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我们已经会同相关部门编制了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十四五”实施方案,重点围绕紧缺和战略性矿产,加强国内的勘探开发,希望能够巩固和新增一批战略性矿产资源的接续基地,从而真正实现增储上产。
二是我们希望进一步完善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矿产勘探开发的相关政策,我们将陆续出台一些政策,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鼓励或者吸引社会资本能够投入到找矿行动。比如,我们推进矿产资源的综合勘查,就是要适应我们国家共生矿、伴生矿比较多的资源特点,进一步取消探矿权矿种的限制。因为伴生矿是几种矿在一起,你只确定了一种矿,可能对于找矿有一定的限制作用,所以我们要取消这种限制。同时,放开探矿权的二级市场,允许探矿权流转,这样就能够吸引更多有实力的矿业企业投入到找矿行动当中,找好矿、找大矿。
三是在政策制定方面,我们要进一步调整矿业权出让收益的征收方式。过去,采矿权出让的时候,一次性征收出让收益。我们希望调整,按照矿山生产真正的销售收入按年收取,这样既能保证国家资源资产的权益不受损失,同时也能够大幅度有效的降低企业的负担,更加繁荣我们的矿业市场。
四是进一步强化矿产勘探的科技支撑。我们要进一步向地球深部进军,加快启动科技创新的重大专项,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基础研究,创新找矿理论,实现找矿重大突破;二是在技术和装备方面能够突破“卡脖子”问题,推动高精尖勘探开发装备国产化,进而能够更好支撑国内找矿。
此次自然资源部部长王广华的发言从今年新推出的矿业政策可见端倪,2月份发布了简化、规范矿产开采的相关政策,精简矿业权登记申请要件,取消划定矿区范围审批事项等更利好砂石矿企!
2023年矿产资源新规
2023年2月9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从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探矿权变更登记管理、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采矿权新立、延续登记管理,采矿权变更、注销登记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完善和规范,并对矿业权申请资料做出精简。
1、转采时以协议方式取得采矿权
鼓励“就矿找矿”。为鼓励“就矿找矿”,明确采矿权人在矿区范围内以及深部、上部可开展勘查工作,转采时以协议方式取得采矿权 。
2、取消划定矿区范围审批事项, 简化为直接申请新立登记
《意见》明确,未来5年在矿业权审批及流程方面将强调“简”、“减”、“俭”。将探矿权转采矿权的程序,由先划定矿区范围后申请新立登记,简化为直接申请新立登记,同时规定了新立登记的矿区范围确定原则,明确采矿权申请人依据确定的矿区范围编报采矿登记相关资料,在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时予以确定。
“简”,即简化。包括简化探矿权转采矿权程序,取消划定矿区范围审批事项。
“减”,即减少,包括减少矿业权登记程序、减少审批要件。如已明确综合勘查矿产资源的,矿业权人将不需要办理勘查矿种变更(增列)登记。另外,取消不符合地质工作规律的勘查限制条件、取消法律规定已明确的环境影响评价等部分要件。
“俭”,即节省。手续办理时间快、所需材料少,对于矿业权人来说既节省了时间精力,又节省了金钱成本,为矿业权人真金白金减轻负担。
3、精简矿业权登记申请要件
精简矿业权申请资料,取消探矿权申请资料中的地质资料汇交凭证等4项资料,采矿权申请资料中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保部门批复文件等5项资料。调整优化部分矿业权申请资料内容,对采矿权延续登记剩余保有储量证明材料等3项资料进行调整。
来源:自然资源部、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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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23年0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