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9-19 浏览次数: 次
超1.1亿,储量近7000万吨!广东茂名3宗砂石矿“非净矿”出让
据中国砂石网获悉,广东省茂名市以网上公开挂牌交易方式出让以下3宗采矿权。据估算,三宗矿权资源储量共计超2500万方(近7000万吨),起始价共计超1.1亿。
1、茂名市电白区马踏镇尖岭矿:出让资源储量:保有矿石储量约1583万m³。矿山设计生产规模:30万m³/年。采矿权出让期限:28年,采矿权出让底价:7200万。
2、茂名市电白区观珠镇合利山猪箩岭矿:出让资源储量:保有矿石储量约534万m³。矿山设计生产规模:30万m³/年。采矿权出让期限:12年,采矿权出让起始价:2400万。
3、茂名市电白区望夫镇流坑岭矿区:出让资源储量:保有矿石储量约450万m³。矿山设计生产规模:30万m³/年。采矿权出让期限:5.4年,采矿权起始价:1500万。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挂牌交易的只是采矿权,不含矿区范围内的土地、山林和矿区范围外所需的生产、生活、电力设施用地、运输道路用地等其它权利。
一、网上公开挂牌出让活动的具体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2年9月16日至2022年10月18日止。
(二)网上挂牌竞买时间:2022年10月19日9时至2022年11月1日16时正。
(三)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日期:2022年10月31日16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四)限时竞价时间:2022年11月1日16时起。
二、网上公开挂牌出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一)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马踏镇尖岭矿区基本情况
矿区位于电白区城区约78°方向,直距约33.5km处,矿区中心点地理坐标为:东经111°18′54″,北纬21°36′06″。行政区域隶属茂名市电白区马踏镇。矿区经1.1km矿山公路接X863县道,然后经X863县道、茂名港大道5.4km至G228国道,再经G228国道约39.5km至电白区城区,交通条件比较便利。开采标高200m至40m,矿区面积为0.2345 km²。
开采主矿种:建筑用花岗岩矿。综合利用:建筑用砂、中风化花岗岩。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出让资源储量:本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出让资源储量:矿区保有资源储量996.0万m³。建筑用花岗岩可开采储量782.87万m³;建设用砂可采储量327.98万m³;综合利用中风化花岗岩258.89万m³。
矿山设计生产规模:30万m³/年。
采矿权出让期限:28年(包含基建期与闭坑期各1年,自颁发采矿许可证之日算起),
采矿权出让底价:7200万。
(二)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观珠镇合利山猪箩岭矿区基本情况
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观珠镇合利山猪箩岭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位于茂名市电白区城区约32°方向,直距约33km,中心点地理坐标:东经111°15′55″、北纬21°39′40″。行政区域隶属茂名市电白区观珠镇。矿区经0.5km乡村公路与X640县道公路相通,由X640县道公路往西北方向约7km处有观珠出口与G15阳茂高速公路连接,约10km可达观珠镇,约33km可达电白,约31km可达茂名,交通条件便利。开采标高255m~60m,矿区面积为0.1593km²。
开采矿种:建筑用花岗岩矿。综合利用:建筑用砂、中风化花岗岩。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出让资源储量:保有建筑用花岗岩矿石量393.36万m³,建设用砂矿石量100.60万m³,中风化岩层量为39.92万m³;确定的建筑用花岗岩开采储量为299.44万m³, 建设用砂矿石量87.02万m³,综合利用中风化层22.15万m³,残坡积层剥离量10.18万m³。
矿山设计生产规模:30万m³/年。
采矿权出让期限:12年(包含基建期与闭坑期各1年,自颁发采矿许可证之日算起),
采矿权出让起始价:2400万。
(三)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望夫镇流坑岭矿区基本情况
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望夫镇流坑岭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位于茂名市电白区城区约60°方向,直距约55km,中心点地理坐标:东经:东经111°22′40″、北纬21°42′48″。行政区域隶属电白区望夫镇。矿区经5.0km乡村公路与X639县道公路相通,约7.0km连接至沈海高速(G15),经沈海高速(G15)约50km至茂名市电白区城区,交通条件便利。开采标高260m~100m,矿区面积为0.1771km2。
开采矿种:建筑用花岗岩矿。综合利用:建筑用砂、中风化花岗岩。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出让资源储量:保有建筑用花岗岩矿石量212.26万m³,可综合利用全风化花岗岩层(制砂用)体积121.17万m³;中风化岩层量为105.26万m³;残坡积层量9.78万m³。建筑用花岗岩确定的开采储量为101.16万m³, 可综合利用全风化花岗岩层(制砂用)体积104.49万m³;中风化岩层量为86.30万m³;残坡积层量7.08万m³。
矿山设计生产规模:30万m³/年。
采矿权出让期限:5.4年(包含基建期与闭坑期各1年,自颁发采矿许可证之日算起。)
采矿权起始价:1500万。
三、竞买资格条件:
(一)竞买人必须是具有合法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只接受竞买人网上单独竞买申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二)竞买人未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和失信黑名单,未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名单。
(三)竞买人须提供与开发利用方案中新建矿山项目投资总额相适应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或分支机构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其中,DBWK2022-01有效资信证明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1673万元;DBWK2022-02有效资信证明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81.30万元;DBWK2022-03有效资信证明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142.40万元。
(四)竞买人应按规定一次性缴纳竞买保证金。其中DBWK2022-01竞买人须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3600万元;DBWK2022-02竞买人须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200万元;DBWK2022-03竞买人须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750万元,竞得者所交竞买保证金可等额抵作采矿权出让收益。
(五)凡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网上公开挂牌交易活动。
四、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采矿权挂牌成交结果信息公示完成并无异议的,竞得人须自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凭《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及相关资料,与茂名市电白区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即获得采矿权申请人资格。
五、采矿权出让收益的支付
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方式为一次性缴清,缴纳时间为竞得人收到缴款通知书7个工作日内(交易保证金可等额抵充部分首期出让收益)。
六、竞得人需承担的其他费用:
(一)办理采矿许可证所需的《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等3项前期技术资料费用已由茂名市电白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其余办理采矿许可证所需的资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等)由竞得人另行出资委托资质单位完成。
(二)首年的采矿权使用费由采矿权申请人(竞得人)在领取采矿许可证时向相关部门缴交,此后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每年缴纳一次。
(三)竞得人领取采矿许可证后还需办理林业、市场监督、土地、环保、水利、公安、安全生产、交通等有关部门相关证照及所需的各项资料,其收取的行政、事业、服务性收费以及经营中发生的一切税费均由竞得人自行负担。
(四)矿山开采过程中各项税费由相关部门向采矿权人收取。
(五)矿山开采过程中开展的矿产资源储量检测、对矿区范围进行铁网围栏定界及按有关规定要求开展工作的有关费用。
(六)矿山开采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林地使用权相关费用由采矿权竞得人承担。
七、矿山治理义务
竞得人按照“谁开采谁治理”的原则,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坚持“边开采、边复垦、边治理、边复绿”,严格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义务,并按规定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和预存土地复垦费,专用于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对矿区范围内各个拐点用铁丝网进行围蔽并安排在各拐点安装摄像头,同时,还需按要求于正式投产一年内将矿山建设为绿色矿山,并经过专家组审查验收。
八、相关风险提示
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采矿权现状、所列条件及相关风险,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采矿权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自愿承担法律责任。竞买申请人应充分考虑,慎重决策。
(一)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茂名市电白区自然资源局可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已缴采矿出让收益,并有权解除《采矿权出让合同》或依法收回出让给竞得人的采矿权,对该采矿权再行出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理;情节严重的,将同时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1.竞得人不一次性缴清采矿权出让收益的。
2.竞得人开出的银行支票和汇票在有效期内不能兑现或不能全部兑现的。
3.竞得人不按时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
4.竞得人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的。
5.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恶意串通、向有关部门和个人行贿或者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竞得人违反与茂名市电白区自然资源局签订的《采矿权出让合同》的有关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茂名市电白区自然资源局、茂名市电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二)由于地质情况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资源储量和实际情况有可能不相符合。对此,竞得人应自行承担风险。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到矿区现场踏勘(可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查阅位置图),出让方不统一安排现场踏勘。
(三)本次挂牌交易的只是采矿权,不含矿区范围内的土地、山林和矿区范围外所需的生产、生活、电力设施用地、运输道路用地等其它权利。竞买申请人在参与竞买前,应到矿区所在地就所涉及土地、林地、场地等用地权益事宜进行实地考察。竞得人在取得采矿权后,如因所使用的土地、林地、矿区范围周边电力设施(包括线路迁移)等权益问题与其权属人无法达成协议而导致无法按期建设和生产,甚至造成采矿权被注销的,竞得人应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风险和损失。
(四)为保障茂名市电白区重点项目建设用石需求,竞得人必须于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3个月内按要求向茂名市电白区自然资源局提交采矿权申请登记资料,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因企业自身原因,逾期未能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的,则由茂名市电白区自然资源局解除《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无偿收回采矿权,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
(五)因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的产业、环保等政策调整不能继续采矿的,或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经济损失的,竞得人应自行承担风险,茂名市电白区自然资源局不承担相关责任。
九、网上公开挂牌出让文件的索取和竞买申请的办理:
本次采矿权公开挂牌出让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有意竞买者请于2022年9月23日后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茂名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0900/index)查询并下载相关挂牌出让文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活动。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叶生、杨生
联系电话: 0668-5131089或18165828339
联系地址:茂名市电白区行政服务中心七楼交易中心办公室
茂名市电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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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22年0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