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报道

水利部河湖司司长祖雷鸣:纠正无法律依据、“一刀切”实施全年禁采的做法

发布日期:2021-01-25   浏览次数:

水利部河湖司司长祖雷鸣:纠正无法律依据、“一刀切”实施全年禁采的做法

 

日前,水利部河湖司司长祖雷鸣在接受专访时介绍了2020年河道采砂管理方面的工作和2021年的规划。关于2020年在加强河道采砂综合整治方面采取的措施,祖雷鸣指出:

一是压紧压实管理责任。5月1日前,组织梳理出全国河道采砂管理共2455个重点河段、敏感水域,逐一落实河长、行政主管部门、现场监管和行政执法4个责任人,并在水利部网站向社会公告。同时,按照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有关要求,对沿江8省(直辖市)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相关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告。

二是抓好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组织长江委每季度进行巡江检查,开展统一清江行动、采砂船舶集中停靠专项检查等,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防非法采砂反弹。督促沿江各地认真落实采砂船集中停靠管理、采运管理四联单制度。对长江干流重点河段敏感水域实现24小时视频监控。2020年3月,水利部联合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建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机制。6月初召开三部合作机制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对落实合作要点作出具体部署。9月中下旬由三部司局级干部带队分三个组对沿江8省(直辖市)开展联合检查,维护国庆期间采砂秩序稳定可控。

三是开展黄河流域河道采砂专项整治。2020年3月,水利部印发《关于组织开展黄河流域河道采砂专项整治的通知》,部署开展黄河流域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对黄河干流、渭河等11条主要支流有采砂管理任务的河道,逐河段落实采砂管理相关责任人。黄委及沿黄9省(自治区)开展拉网式排查,共出动7.9万多人次,累计巡查河道68万km,查处(制止)非法采砂行为278起,查处非法采砂船72艘、挖掘机械83台。6—9月,组织河湖中心、黄委进行暗访督查,一省一单进行督办。其中黄委就黄河晋陕段暗访发现的问题通报山西、陕西两省,两省黄河河长作出批示,省河长办挂牌督办,及时完成问题整改,追责问责责任人64人,查处违法违规采砂企业36个,吊销(注销)采砂许可证49个,行政拘留3人,形成有力震慑。通过专项整治,有效遏制黄河流域非法采砂乱象,进一步压实采砂管理责任,许可采砂逐步规范,采砂秩序稳定向好。

四是严肃查处各类非法采砂问题。针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领导批示的非法采砂案件,督促地方认真办理,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打促治,始终保持非法采砂高压严打态势。2020年以来,共办理部领导批示的非法采砂问题70件;办理12314监督举报件108件。

五是加快推进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审批。批复长江上游干流宜宾以下河道采砂管理规划、黄河流域重要河段采砂管理规划;组织编制长江中下游、淮河、珠江、漳河、松花江、辽河等大江大河采砂管理规划,并开展技术审查。规划编制过程中,提早介入,对规划思路及时予以指导,对无法律依据、“一刀切”实施全年禁采的做法予以纠正。

六是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等15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水利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长江干流河道疏浚砂综合利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印发《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直管河段采砂管理办法》,积极推进《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立法工作。

关于2021年河湖管理工作主要思路和重点任务方面,祖雷鸣指出,2021年水利部将强化河道采砂管理。坚持惩防并举、疏堵结合,指导督促各地严格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一手抓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维护河道安全;一手抓规范合法采砂,加大疏浚砂综合利用力度,合理利用河砂。深化水利、公安、交通三部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机制,组织开展长江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严防非法采砂反弹。加大黄河采砂暗访巡查力度,推进黄河疏浚砂综合利用试点。鼓励和支持河砂规模化、规范化统一开采,强化现场监管。督促地方对“蚂蚁搬家式”盗采、零星偷采等问题及时调查处理,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维护河道采砂秩序。

河湖管理司简介

[职责]

承担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工作。负责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组织对河长制湖长制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指导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水利风景区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指导河口管理和保护工作。指导、监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指导、监督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活动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image.png

处 室:河湖长制工作处 水域岸线管理处 河道采砂管理处

来源:中国水利杂志

分享:

中国砂石协会

2021年01月25日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2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