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11-09 浏览次数: 次
共3130万吨/年,广西拟增加9个砂石采矿权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自治区预留砂石采矿权指标调剂的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自治区预留砂石采矿权指标调剂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22号),南宁等市向我厅提出了增加砂石采矿权指标申请,经我厅审核后,拟给南宁等相关市县调剂自治区预留砂石采矿权指标9个。
现将指标调剂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11月5日-10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提出,联系人:李镇,联系电话:0771-5388203、5388205(传真),邮箱:gxdkclc@163.com。凡提出异议者,须采取书面形式,写明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凡以匿名方式、超出公示期提出异议的,我厅将不予受理。
附件:自治区预留砂石采矿权指标调剂情况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0年11月4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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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20年1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