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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料、地面砖、路缘石……来看看建筑垃圾如何“大变身”!

发布日期:2020-10-20   浏览次数:

骨料、地面砖、路缘石……来看看建筑垃圾如何“大变身”!

 

一堆堆建筑垃圾是如何变成骨料、砖块的?

除了铺路的基料外建筑垃圾再利用还能干什么?

跟着北京市政协委员们一起看看建筑垃圾的“大变身”。

10月14日下午北京市政协举行“关于提高建筑垃圾治理能力实现资源化再利用的提案”督办活动,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向委员们介绍情况时表示,自2018年以来,全市已累计生产再生产品11000余万吨,使用再生产品近9000余万吨,已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占总生产量的80%以上。

市政协委员们来到位于昌平区的北京铭嘉亮点固废资源化利用有限公司,参观了半固定式、移动式建筑垃圾筛分、破碎生产线和建筑垃圾再生砖制砖生产线。据悉,该公司主要用于消纳和资源化处置在“疏整促”及昌平新区东区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废弃物,自2019年试运营以来现已收储建筑废弃物47万吨,完成处置17万吨,生产各种骨料15万吨,生产再生地面砖14万平方米,标砖223万块,路缘石7万块,再生空心砌块4万立方米。

随着北京市城市发展和大规模工程建设的深入推进,特别是近年来北京市拆除违法建设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每年产生的建筑垃圾数量惊人,仅2018年北京市建筑垃圾产生量就高达1.92亿吨。北京市在建筑垃圾治理上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程度与发达国家90%左右的利用率还相去甚远。为此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和建设委员会今年提交了专委会提案,呼吁加强立法提高建筑垃圾治理水平,打破行政壁垒深入推行建筑拆除-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一体化公司运作模式,本着“就近产生、就近回收、就近处理”的模式进行建筑垃圾的回收和处理。还应建立建筑垃圾资源化企业或项目评价和再生产品质量监督机制,加大优惠扶持政策和宣传力度,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技术推广与应用。

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在编制过程中就借鉴吸收了提案的有关内容,为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提供了法律支持。《规定》明确建筑垃圾管理职责,理顺行政监管体系,明确建筑垃圾产生者责任,实现建筑垃圾源头管控,实行建筑垃圾分类处置,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并加强信息化监管,实现建筑垃圾处置全过程管控,明确法律责任,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目前北京市正在推进拆除-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一体化模式,北京城建集团、北京建工集团等大型国有企业已经逐步形成集团内部自循环的体系,通过“自产、自消、自用”的模式,拓宽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的渠道。自2018年以来,全市已累计生产再生产品11000余万吨,使用再生产品近9000余万吨,已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占总生产量的80%以上。

除此之外,北京市不断出台再生产品使用扶持政策,将再生产品使用列入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申报审查,并要求市级绿化项目按照每亩500吨的比例使用再生产品,出台了再生产品适用标准和工程使用部位名录,明确了各类再生产品的适用标准,对暂无标准的种类按天然建材标准执行。

为进一步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加强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质量控制,规范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生产运行,北京市相关部门已起草了《北京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再生产品质量控制技术导则》,目前该导则正进一步修改完善;同时按照2020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已经启动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应用技术规程》的编制,目前编制工作正按计划推进。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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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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