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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央企联合——300亿元探索市场化、多元化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发布日期:2020-06-27   浏览次数:

省厅、央企联合——300亿元探索市场化、多元化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吉林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的战略部署,切实推进吉林全省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作,吉林省自然资源厅探索建立“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生态修复新机制,创新性引入大型央企——中国保利久联控股集团,联合开展矿山生态修复战略合作。6月17日,吉林省自然资源厅与中国保利久联控股集团,吉林省梨树县(合作治理工作先行试点地区)政府与保利新联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矿山生态修复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李相国厅长在签约仪式上指出,地方生态环境的修复需要企业的支撑,企业的成长需要良好的发展机遇和环境,通过创新政企合作模式,共同努力推动吉林省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取得新突破,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生态吉林建设做出贡献。这次双方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拉开了我省政企合作修复治理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环境的大幕,今后双方将在多领域开展广泛合作,共同探索建立政府主导、企事业和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机制。力争协议期内合作规模达到300亿元,探索市场化、多元化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可复制的新模式。通过共同努力一定会推动双方在矿山生态修复合作方面迈上新台阶、取得新突破,共同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吉林。

中国保利集团党委委员、保利久联控股集团公司董事长安胜杰表示,保利久联控股集团将充分发挥投资、融资、建设等各方面优势,加快吉林省矿山生态修复建设力度,助力吉林省尽早完成地质灾害、废弃矿山等治理工作。


 

2019年12月24日,自然资源部发布《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

◇ 对地方政府组织实施的历史遗留露天开采类矿山的修复,因削坡减荷、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等修复工程新产生的土石料及原地遗留的土石料,可以无偿用于本修复工程;

确有剩余的,可对外进行销售,由县级人民政府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销售收益全部用于本地区生态修复,涉及社会投资主体承担修复工程的,应保障其合理收益;

◇ 加强对涉及废弃土石料处置项目的监管,防止各类违规违法问题的发生。

当前,我国废弃矿山数量巨大,责任主体灭失情况严峻,部分矿山修复费用甚至远高于矿山开采上缴的地方财税,政府修复废弃矿山难度极大!如何降低矿山修复的成本,并让修复企业收支平衡,成为当前矿山修复的热点、难点!尤其是对废弃矿山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废石制备砂石骨料的销售“合法性”问题,亟待解决。《意见》的正式发布,为我国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提供政策支持,矿山生态修复将拥有源源不断的“资金”来源,“取之于山,用之于山”。矿山修复的春天真的来了

来源:自然资源部、吉林省自然资源厅、中国砂石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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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20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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