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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十三五”海绵城市建设1588平方公里,总投资达317亿

发布日期:2017-01-04   浏览次数:

山东:“十三五”海绵城市建设1588平方公里,总投资达317亿

  

到2017年底,济南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并通过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验收;到2020年,济南将完成95.5平方公里的海绵城市建设任务。据了解,这是山东省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的目标。近日,山东省住建厅发布了该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期间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海绵城市建设和黑臭水体整治任务。

2015年底,济南市成为首批16个国家海绵建设试点城市之一,在大明湖—兴隆片区的39平方公里的海绵城市试点区域进行海绵改造。截至2015年底,济南建成区面积达392平方公里,试点区域面积在全市建成区的比重仅占十分之一。根据济南今年出台的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将在全市范围启动海绵城市建设。到2020年年底前,建成区25%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到2030年年底前,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

根据规划,到“十三五”末,山东全省海绵城市规划建设总面积达1588平方公里,总投资317亿元,城市建成区25%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到2017年年底和2018年年底,济南市、青岛市分别通过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验收,并形成典型示范经验向全省推广。其中,济南海绵城市建成区域面积要达到95.5平方公里,总投资额达19.1亿;章丘、平阴、济阳、商河也要完成总面积逾25平方公里的海绵城市建设任务。

在黑臭水体整治方面,到2017年年底,济南市、青岛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其中,济南要完成31条、共计44.5公里的黑臭水体整体工程。此外,在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上,到“十三五”末,各城市新建或改造城市排水防涝设施要达到国家城市防洪排涝标准,特大城市和大城市中心城区的重要地区雨水管道设计暴雨重现期大于5年一遇标准,河道防洪标准达到50-100年一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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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7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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