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5-09 浏览次数: 次
14.8亿起拍,广东汕尾出让储量5000万方海砂矿!还有16宗海砂矿待出让!
近日,广东汕尾市发布管辖海域CB22-05区块、CB22-06区块海砂出让公告。两块海砂矿资源储量共计5001.28万方,可采资源量共计3959.53万方,起拍价共计148482.38万元。
CB22-05区块
位于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田尾角东南侧管辖海域CB22-05区块,海域面积2.12平方千米,海砂资源储量2581.92万方,可采资源量2097.26万方,本次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出让年限为3年,起始价为78647.25万元。
CB22-06区块
位于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田尾角东南侧管辖海域CB22-06区块,海域面积2.26平方千米,海砂资源储量2419.36万方,可采资源量1862.27万方,本次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出让年限为3年,起始价为69835.13万元。
据中国砂石协会了解,广东省目前仍有16个海砂项目已通过环境影响报告。根据公布的环评报告,16个项目海砂储量合计约3.68亿方,年总控制开采量达1.6亿方。该矿权是否能顺利出让,中国砂石协会将持续关注!
附表:广东已通过环评的海砂项目
汕尾市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网上公开挂牌出让公告汕公资网挂海砂出让〔2024〕02号
经汕尾市人民政府批准,受汕尾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公开挂牌方式出让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两权合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网上公开挂牌出让的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B22-05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位于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田尾角东南侧管辖海域CB22-05区块,海域面积2.12平方千米,海域使用方式:海砂开采用海,海砂资源储量2581.92万立方米,可采资源量2097.26万立方米,本次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出让年限为3年,起始价为:人民币78647.25万元(其中:海域使用权起始价31626.68万元,海砂采矿权起始价47020.57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5729.45万元。加价幅度:人民币400万元,本次挂牌出让不设保护价(底价)。
二、汕尾市管辖海域CB22-05区块界址点坐标表
汕尾市管辖海域CB22-05区块界址点坐标表
挂牌产生超过起始价的溢价部分按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出让收益挂牌起始价中所占的比例分摊计入海域使用金和采矿权出让收益。
汕尾市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网上公开挂牌出让公告汕公资网挂海砂出让〔2024〕03号
经汕尾市人民政府批准,受汕尾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公开挂牌方式出让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两权合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网上公开挂牌出让的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B22-06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位于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田尾角东南侧管辖海域CB22-06区块,海域面积2.26平方千米,海域使用方式:海砂开采用海,海砂资源储量2419.36万立方米,可采资源量1862.27万立方米,本次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出让年限为3年,起始价为:人民币69835.13万元(其中:海域使用权起始价28064.41万元,海砂采矿权起始价41770.72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3967.03万元。加价幅度:人民币400万元,本次挂牌出让不设保护价(底价)。
二、汕尾市管辖海域CB22-06区块界址点坐标表
汕尾市管辖海域CB22-06区块界址点坐标表
挂牌产生超过起始价的溢价部分按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出让收益挂牌起始价中所占的比例分摊计入海域使用金和采矿权出让收益。
三、竞买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要求(一)竞买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其中,境内注册登记的外商独资、合资企业参与竞买的,在竞得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后需军事部门出具同意其在该区域登记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的书面意见方可登记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若军事部门不同意,则成交结果无效。
(二)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0万元。
(三)竞买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失信黑名单。
(四)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竞买人近三年内未在广东省因违法开采海砂行为受到有关执法机关处罚。
(五)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等形式的竞买申请。
(六)按时足额缴交竞买保证金。
四、本次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挂牌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30日登陆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土地、矿业权、耕地指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网址https://ytk.swggzy.cn:8010/swsy/#/index/indexPage)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30日登陆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土地、矿业权、耕地指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网址https://ytk.swggzy.cn:8010/swsy/#/index/indexPage)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16时00分。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网上公开挂牌出让活动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土地、矿业权、耕地指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网址https://ytk.swggzy.cn:8010/swsy/#/index/indexPage)进行。
公告起止时间: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30日;
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挂牌竞价起止时间为:项目编号CB22-05挂牌竞价起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09时00分至2024年6月14日11时00分 。
八、其他需要公告及注意事项:1.挂牌时间截止前30分钟内有新报价的,交易系统自动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2.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土地、矿业权、耕地指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的网址https://ytk.swggzy.cn:8010/swsy/#/index/indexPage。
3.本次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公开出让采用网上公开挂牌出让,交易程序按《汕尾市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规则(试行)》办理。
4.网上交易实行竞买资格后审办法,竞买人竞得后提交材料,经审核不具备竞买条件的,属违约行为,将被取消竞得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应承担相应责任。
竞买人应对交易公告、交易须知中除保证金外另有其他条件要求的,竞买人应对自身是否具备条件要求进行核对,确保自身具备资格条件。不具备条件要求的不得参与报价竞买。
5.交易结束后,竞得人应根据交易规则、交易须知和网上交易系统的提示,自行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竞买申请书》、《竞买资格确认书》并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有委托的需提供)、《缴纳竞买保证金进帐单》和交易条件中要求提供的资格文件等所有相关材料等在网上挂牌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系统上传一份材料)给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递交到出让人一份,由出让人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经出让人审核符合竞买条件后,竞得人应在接到竞得资格确认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出让方应在竞得人与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成交结果进行信息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并按程序向汕尾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及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
6.本次挂牌出让标的为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不包括法律规定采砂应另行获得的其他权利或许可,提交竞买申请则视同竞买人已清楚阅知本挂牌出让公告及相关出让资料,对本次出让海域的现状及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等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在海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竞得人应履行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义务,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管。涉及海事、航道等事项,由竞得人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发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负责。
7.本次挂牌不确保出让海域的海砂储量、砂质级配优劣等符合竞买人的预期和判断,海砂开采投资存有不可预计的风险,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海砂储量、砂质级配优劣等可能与实际开采存在差异,对此,出让人不承担责任。
8.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海域现状,认真考察,详细了解拟设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的有关风险及影响因素,对可能存在影响资源开采作业的外部条件作充分了解、评估,并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存在的海域开发价值、市场价格波动等投资开发商业风险。
9.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被确定为竞得人的,视为对本次挂牌交易文件(包括出让公告和竞买须知)和标的现状无异议,不得以资格审查方式、资源储量、开采条件、群众基础、海域状况、公共设施等为由向出让方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应按规定与出让方签订出让合同。签订出让合同后,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海域现状提出任何异议,应当按照出让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履行全部义务,逾期不履行合同的,出让方保留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因追究违约责任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10.竞得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缴纳海域使用金和采矿权出让收益,或缴纳海域使用金和采矿权出让收益后不按合同约定期限申请办理海域使用不动产登记或采矿权登记,导致合同解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三年内不得参与汕尾市海砂资源出让活动。
11.海域使用金和采矿权出让收益不包括竞得人在办理海域使用权不动产权登记、采矿权登记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缴纳的其他费用。
12.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
13.竞得人在开采海砂过程中,应当按照批准的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确定的船舶数和开采量生产,并做好生态保护和安全作业措施。
九、成交款的交付根据出让结果,竞得人在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与汕尾市自然资源局签订《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签订后,竞得人按合同约定在2024年分期缴纳除竞买保证金转抵后剩余的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出让收益(即2024年9月份缴纳30%,12月份缴纳50%),竞得人自愿一次性缴清的除外。竞得人根据签订《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出让合同》按规定向相关职能部门缴纳海洋生物资源损失补偿金等其他税费。
十、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委托人设置条件要求发出挂牌公告,只负责提供交易平台和服务,竞买人如需了解上述挂牌交易标的的详细情况,可向委托人咨询。另涉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开发利用方案的纸质版本可向汕尾市自然资源局申请查阅。
十一、联系方式1.出让方名称: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6号业务科室(海域海岛管理科)联系人:薛先生联系电话:0660-3385329
2.交易机构单位: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汕尾市市民服务广场六楼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权交易部联系人:黄先生、陈先生咨询电话:0660-3826996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联系人:陈小姐 咨询电话:0660-3828522地址:汕尾市市民服务广场三楼CA证书办理窗口
十二、投诉及举报如发现本次挂牌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可以依法依规向汕尾市自然资源局进行投诉举报。联系电话:0660-3385329地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6号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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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24年05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