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6-17 浏览次数: 次
起始价近3亿!年产800万吨、储量1.4亿吨砂石矿权挂牌出让,可覆盖长三角
据中国砂石网获悉,6月15日,湖北省挂牌方式出让湖北省阳新县仙牛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采矿权以及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走马山矿区建筑用闪长岩矿采矿权,2宗矿权资源储量共计1.4亿吨,年产共计800万吨,挂牌起始价共计2.92亿。
湖北省阳新县仙牛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出让期限为20年6个月,生产规模为500万吨/年。拟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估算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资源量10852.66万吨,(控制资源量5166.26万吨、推断资源量5686.40万吨)挂牌起始价:22000万元。
矿区大致地理位置
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走马山矿区建筑用闪长岩矿采矿权:出让期限为9.2年(不含基建),生产规模为300万吨/年,拟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建筑用闪长岩矿矿石保有3353.6万吨(控制资源量为1725.5万吨,推断资源量为1628.1万吨)。起始价为7200万元。
矿区大致地理位置
据中国砂石网了解,待出让的2个砂石矿区地理优越,交通便利,临长江,接京广,及京九,靠武黄,长江水道贯穿全境,江河航运四季通畅。有利于砂石通过江路联运覆盖长三角地区。
01
湖北省阳新县仙牛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
湖北省阳新县仙牛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黄矿交易告字〔202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湖北省公共资源拍卖交易网矿业权网上挂牌出让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受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黄石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湖北省阳新县仙牛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采矿权名称:湖北省阳新县仙牛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
(二)出让人: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受托出让人:黄石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四)地理位置: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城东新区原种场、陶港镇官塘村
(五)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白云岩
(六)出让期限:20年6个月(自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计算,含基建期1年6个月)
(七)生产规模:500万吨/年。
(八)矿区范围:根据《关于划定湖北省阳新县仙牛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矿区范围的批复》(黄自然资规批〔2019〕18号)以及《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湖北省阳新县仙牛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变更(缩小)矿区范围的报告》(阳自然资规〔2021〕102号),拟出让采矿权矿区面积0.5519平方公里,开采标高+291.5米至+60米,拐点坐标如下(大地2000坐标系):
(九)资源储量:根据《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湖北省阳新县仙牛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地质勘查报告>评审备案证明》(黄自然资规储备字〔2019〕2号)及《<湖北省阳新县仙牛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资源储量分割报告>评审意见书》,拟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估算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资源量10852.66万吨,其中:控制资源量5166.26万吨、推断资源量5686.40万吨。
(十)挂牌起始价:22000万元(贰亿贰仟万元整)(不设底价)
二、时间要求
(一)公告时间:2022年6月15日上午0时— 2022年7月13日上午0时;
(二)网上挂牌起止时间:2022年7月13日上午0时—2022年7月27日上午10时;
(三)提交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22年7月25日下午16时;
三、竞买人须知
(一)意向竞买人需对湖北省阳新县仙牛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进行现场踏勘的,可向矿山所在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咨询。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采矿权涉及阳新县原设置的5家采矿权,现已注销。按照《湖北省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工作方案》(鄂办文〔2018〕2号)有关要求,经阳新县人民政府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涉及整合矿山的原采矿权人遗留的固定资产(仅限不动产)净残值部分进行评估,评估值:7436.36万元,由竞得人按评估值支付补偿至阳新县人民政府。竞买人在参加本次竞买前,必须同意按照评估值支付补偿金至阳新县人民政府,认可阳新县人民政府对未纳入评估的相关资产的协调处置意见。
(三)本次出让采矿权范围内,依据《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原采矿权人完成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等责任和义务,以及享有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退还等权利,由采矿权竞得人一并承接。
(四)竞得人应一次性支付采矿权出让收益,不接受分期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竞得人应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1年内开工建设。
(五)取得采矿许可证后,采矿权人须按规定缴纳矿业权占用费等有关税费,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和土地复垦资金。竞得人必须依法办理土地、林地等审批手续,未取得省林业局批准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前,禁止实施采石、采矿。
02
湖北省鄂州市走马山矿区建筑用闪长岩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湖北省鄂州市走马山矿区建筑用闪长岩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鄂州矿网挂[2022]0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原国土资源部《矿业权交易规则》、《湖北省公共资源拍卖交易网矿业权网上挂牌出让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鄂州市国土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走马山矿区建筑用闪长岩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采矿权名称: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走马山矿区建筑用闪长岩矿采矿权
(二)出让人: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地理位置:鄂州市鄂城区汀祖镇吴垴村、石桥村、李坳村、丁坳村
(四)开采矿种:建筑用闪长岩
(五) 出让面积:0.38平方公里(Ⅰ、Ⅱ、Ⅲ 区)
(六)开采期限:9.2年(不含基建)
(七)生产规模:300万吨/年
(八)资源储量:根据评审备案的《湖北省鄂州市走马山矿区建筑用闪长岩矿详查报告》,矿区范围内:建筑用闪长岩矿矿石保有3353.6万吨(控制资源量为1725.5万吨,推断资源量为1628.1万吨),设计利用资源量2865.17万吨,可采储量为2750.56万吨。
(九)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7200万元整(大写:柒仟贰佰万元整),高于挂牌出让起始价成交。
二、时间要求
(一)公告时间:2022年6月16日—2022年7月13日;
(二)网上挂牌时间:2022年7月14日8.30时—2022年7月27日15时;
(三)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22年7月26日17时;
三、竞买人须知
为保障我市砂石资源供应安全,开采的矿石原则上保障我市重点建设项目,不得对外地销售,报名时需提交承诺并与我市重点企业签订保供框架协议。
(二)竞买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时需提交银行出具的不低于人民币1.2亿元的存款证明。
(三)竞得人除支付采矿权出让收益外,还须承担所竞得采矿权出让成本并向出让人出具承诺书。在获取采矿许可证前支付本次采矿权出让成本,包括前期走马山矿区建筑用闪长岩矿详查报告(50万元)、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编制费(10.2万元)、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费和遗留的固定资产价值评估费(4.96万元)、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费(5万元),占地农民补偿费,按国家有关政策与村(组)签订补偿协议(按矿山开采顺序)、原祥云碎石加工厂残留的固定资产价值1704.55万元,鄂州市鸿福实业有限公司(原走马山天青石矿残留的固定资产价值3.58万元)。
竞得人取得采矿权后,应履行原采矿权人破坏矿山地质环境进行恢复治理及《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走马山矿区建筑用闪长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责任,一次性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和土地复垦资金(641.004956万元),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三)社会风险:竞买人参与竞买前,应到矿区所在地进行实地考察,充分考虑采矿活动对运输道路、植被、坟墓等附着物以及周边居民、原矿业权人、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鄂州市鸿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及选厂)的影响因素慎重作出决策。如因补偿不到位或道路运输等原因导致矿山无法按时办理采矿登记或开工建设的,其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四)安全风险:出让矿权范围内有原鄂州市走马山天青石矿(锶矿,现已注销),该矿山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时应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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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22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