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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矿权3.5亿起拍,年产700万吨砂石矿,另需支付超2.1亿其他费用

发布日期:2021-12-21   浏览次数:

浙江2矿权3.5亿起拍,年产700万吨砂石矿,另需支付超2.1亿其他费用

据中国砂石网获悉,近日,浙江省发布了温州市洞头区小门岛产业配套园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权以及新昌县康养产业园南明街道南泥湾村大坟山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权。共计资源储量2712.03万吨,生产规模共计700万吨/年,起始价共为3.5亿元。详情如下:

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小门岛产业配套园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期限:自采矿许可证颁发之日起4年、生产规模:450万吨/年、矿区范围内普通建筑用石料矿控制资源量为664.39万立方米(1711.80万吨)、挂牌出让起始价为15000万元。政策处理费用合计8878.1802万元

浙江省新昌县康养产业园南明街道南泥湾村大坟山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期限:自采矿许可证颁发之日起4年、生产规模:250万吨/年、矿区范围内控制资源量为406.95万立方米(1000.23万吨)、挂牌出让起始价为20000万、政策处理费用合计12375.1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需支付相关政策处理费之外,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以现状地貌出让,请竞买人踏勘核实,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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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小门岛产业配套园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

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浙资交矿公告〔2021〕33号]

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采矿权名称: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小门岛产业配套园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

2、矿区位置:洞头区大门镇小门岛南侧

3、开采矿种:建筑用石料(凝灰岩)

4、矿区范围:由14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约0.2261平方千米,矿区开采标高自+122.4米至+10.0米,矿区范围坐标见表1。

5、采矿权出让期限:自采矿许可证颁发之日起4年

6、生产规模:450万吨/年

7、矿区资源储量:经绍兴鑫达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出局的《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小门岛产业配套园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勘查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金新资评〔2019〕58号),矿区范围内普通建筑用石料矿控制资源量为664.39万立方米(1711.80万吨),其中石料矿控制资源量612.36万立方米(1592.13万吨),强风化层控制资源量52.03万立方米(119.67万吨);残坡积层量51.50万立方米;剥离比为0.078:1。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要求

1、按《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6-2018)要求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修复改善矿区环境,美化采区地表景观。矿山在正式投产6个月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和相关工作。

2、按《浙江省矿山粉尘防治技术规范(暂行)》要求, 做好矿山粉尘防治。 矿山凿岩、机械采掘 、石料铲装等环节必须采取喷淋抑尘措施。矿区内装运、振动、破碎、筛分、储运等环节应全程封闭,采用湿式作业。矿区专用道路及成品料堆场应做到地面硬化。

3、竞得人须严格按照通过评审的《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小门岛产业配套园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施工设计》实施完成该工程,并承担相关费用。4、竞得人须按照边开采边治理修复的原则实施矿山的生态治理和恢复工作。在开采服务期限内应按浙财综〔2020〕 14号文件要求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计提标准不得低于文件规定,具体金额按施工设计预算标准核定。5、竞得人在开采过程中须按监管部门的要求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确保监管部门能实时监控作业区域具体情况。

6、矿山边坡按照矿地利用项目需要的建筑边坡进行设计,该建筑边坡设计须通过住建部门审查批准,并由采矿权竞得人结合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在矿山开采期内建设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

挂牌文件获取及相关时间规定

1、挂牌文件获取

挂牌文件从互联网上下载获取,有意竞买者可通过浙江省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kyq.zjgtjy.cn/,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选择拟竞买采矿权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该采矿权相关资料。

2、相关时间规定

(1)公告时间:2021年12月16日至2022年1月13日。

(2)网上报名申请时间:2022年1月14日8时30分起至2022年1月26日11时00分止

(3)网上挂牌时间:2022年1月14日8时30分起至2022年1月27日15时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参与方式及竞价规则

1、参与方式

竞买人在申请时无需缴纳竞买保证金,以见索即付独立保函(全额保证金质押,以下简称“银行保函”)的方式参与竞买,并在竞买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网上挂牌出让文件的规定,办妥金额为4500万元、有效期不少于180日的银行保函,由银行及时将相关证明文件信息传送至网上交易系统,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后,生成竞买资格,参与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相关参与方式均需以竞买人作为主体办理,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为行使。

2、竞价规则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采用无底价增价报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报价应高于起始价或前一轮报价。网上挂牌截止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网上挂牌截止时,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挂牌出让起始价为15000万元;增价幅度为200万元或200万元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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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位置图

相关费用的缴纳、支付

1、矿业权出让收益

采矿权出让收益分两期缴纳,第一期在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缴纳50%,第二期在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缴纳50%。款项由采矿权竞得人按照规定自行向温州市洞头区税务局申报缴纳。

2、政策处理费用

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已完成矿区范围内所涉及政策处理工作,并承诺保障竞得人能按时顺利进场。根据《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关于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小门岛产业配套园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政策处理的请示》(大政〔2021〕8号)、《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关于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小门岛产业配套园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政策处理的批复》(洞政函〔2021〕15号),政策处理费用合计8878.1802万元(包括矿区范围内所涉及的用地、林地、旧房、坟墓等)。采矿权挂牌出让结果公示无异议后30日内,采矿权竞得人一次性付清政策处理费,缴纳至指定的洞头区财政专户。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与竞得人的权利、义务具体按照《采矿权竞得人进场施工保障协议书》执行。涉及矿山开采所需要的水、电、道路、加工堆放场地等事宜,由采矿权人根据需要与当地政府协商解决,相关费用由采矿权竞得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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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新昌县康养产业园南明街道南泥湾村大坟山建筑用石料

(凝灰岩)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浙资交矿公告〔2021〕32号]

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采矿权名称:浙江省新昌县康养产业园南明街道南泥湾村大坟山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

2、矿区位置:南明街道南泥湾村

3、开采矿种:建筑用石料(凝灰岩)

4、矿区范围:由16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约0.4877平方千米,矿区开采标高自+124.6米至+70.0米,矿区范围坐标见表1。

5、采矿权出让期限:自采矿许可证颁发之日起4年

6、生产规模:250万吨/年

7、矿区资源储量:经绍鑫审(2021)23号评审的地质报告估算,矿区范围内控制资源量为406.95万立方米(1000.23万吨)。其中普通建筑石料(凝灰岩)274.0万立方米(690.47万吨);宕碴132.95万立方米(309.76万吨),覆盖层体积为33.35万立方米。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要求

1、按《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6-2018)要求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修复改善矿区环境,美化采区地表景观。矿山在正式投产6个月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和相关工作。

2、按《浙江省矿山粉尘防治技术规范(暂行)》要求,做好矿山粉尘防治。矿山凿岩、机械采掘、石料铲装等环节必须采取喷淋抑尘措施,矿区内装运、储运等环节应全程封闭,采用湿式作业。矿区专用道路及堆场应做到地面硬化。

3、本项目为矿地综合开发项目,竞得人需要严格按经审查通过的《新昌县康养产业园南明街道南泥湾村大坟山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施工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由于该采矿权与居民区较近,爆破安全距离不足,全部采取机械开挖方式开采。

4、新昌县康养产业园南明街道南泥湾村大坟山凝灰岩矿分四期开采,A区块要求在2023年9月完成交地,B区块要求在2025年3月完成交地,C区块和D区块要求在2026年3月完成交地,具体咨询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见开采分区图)

挂牌文件获取及相关时间规定

1、挂牌文件获取

挂牌文件从互联网上下载获取,有意竞买者可通过浙江省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kyq.zjgtjy.cn,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选择拟竞买采矿权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该采矿权相关资料。

2、相关时间规定

(1)公告时间:2021年12月13日至2022年1月10日。

(2)网上报名申请时间:2022年1月11日8时30分起至2022年1月21日11时00分止。

(3)网上挂牌时间:2022年1月11日8时30分起至2022年1月24日15时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参与方式及竞价规则

1、参与方式

竞买人在申请时无需缴纳竞买保证金,以见索即付独立保函(全额保证金质押,以下简称“银行保函”)的方式参与竞买,并在竞买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网上挂牌出让文件的规定,办妥金额为6000万元、有效期不少于180日的银行保函,由银行及时将相关证明文件信息传送至网上交易系统,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后,生成竞买资格,参与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相关参与方式均需以竞买人作为主体办理,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为行使。

2、竞价规则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报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报价应高于起始价或前一轮报价。网上挂牌截止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网上挂牌截止时,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挂牌出让起始价为20000万元;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或100万元整数倍。

相关费用的缴纳、支付

1、矿业权出让收益

采矿权出让收益在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支付。由竞得人向国家税务总局新昌县税务局申报缴纳。

2、政策处理费用

1、新昌县南明街道办事处已完成矿区范围内所涉及政策处理工作,并承诺保障竞得人能按时顺利进场。根据新昌县南明街道办事处《关于要求批准新昌县康养产业园南明街道南泥湾村大坟山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政策处理结果的请示》(新南明办〔2021〕19号)、新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新昌县康养产业园南明街道南泥湾村大坟山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政策处理结果的批复》(新政复〔2021〕23号),政策处理费用合计12375.15万元(包括矿区范围内所涉及的用地、林地、旧房、坟墓等)。采矿权竞得人在《浙江省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政策处理费用,缴纳至新昌县南明街道办事处指定账户,具体咨询新昌县南明街道办事处。南明街道与竞得人的权利、义务具体按照《采矿权竞得人进场施工保障协议书》执行。涉及矿山开采所需要的水、电、道路、加工堆放场地等事宜,由采矿权人根据需要与新昌县南明街道办事处协商解决,相关费用由采矿权竞得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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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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