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9-18 浏览次数: 次
3年砂价涨至近3倍,供需失衡——江西河砂资源储量越来越少,可采区仅有156个
据中国砂石协会和中国砂石骨料网了解,日前,江西省河湖局发布信息称,近年来江西省因河道砂石资源逐步减少和环保生态红线的限制,导致规划采量逐渐减少,用砂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砂价飞涨。建筑用砂价格变化情况:2016、2017、2018、2019年上半年,江西全省建筑用砂市场平均价格分别为34元/吨、47元/吨、89元/吨、98元/吨,逐年攀升,还有个别地方砂价甚至出现了暴涨。
江西省河湖局还透露:
目前江西全省河道砂石资源储量调查摸底已完成,砂石资源勘测工作仍在进行中;
环鄱阳湖区基本实现了河道砂石资源政府统一经营管理全覆盖;
原则上本轮规划期采砂规划开采量不超过上一轮规划期采砂规划开采量。
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是江西省河道管理范围内河道砂石采运的唯一有效的合法证明。
江西省河湖局指出,受利益驱使,某些地方河道超量、超范围开采以及非法采砂仍时有发生,影响河势稳定,危及生态、防洪、航运、供水和基础设施安全,河道采砂管理任重道远。江西省采砂供需矛盾十分突出,经过多年开采,江西省河(湖)砂资源储量越来越少。2018年规划采区410个,但受生态保护红线等多重因素的制约,可供实施的采区仅有156个,因此2018年的实际采砂量也较2017年大幅下降,供需矛盾不断加剧。
江西省水利厅针对江西省砂石供应问题和河道砂石管理情况做了诸多工作。
一、提高认识,摸清江西省砂石资源储量
为规范有序推进河砂开采,保障河道生态环境安全、防洪安全、通航安全、工程安全,维护河湖健康生命,2019年江西省水利厅下发了《关于全省河道砂石资源储量调查摸底的通知》,部署开展全省河道砂石资源勘测及核定工作,全面摸清全省河道砂石资源储量及分布情况,为下一步调整生态红线增加可采区提供技术支撑。在河道砂石资源初步摸底统计基础上,江西省水利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河道砂石资源勘测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全省河道砂石资源勘测及核定工作。目前江西全省河道砂石资源储量调查摸底已完成,砂石资源勘测工作仍在进行中。
二、完善法规,推行统一经营管理
目前,九江、南昌、鹰潭、抚州、吉安、赣州等设区市以及余干、鄱阳、丰城等县(市、区)先后组建或引进国有公司,对辖区内的河道砂石资源实行政府统一经营管理,国有砂石公司对于符合规定的原有民营采砂企业的设备和人员,采取有偿租赁等方式,转换为公司所用,既充分利用了原有的采砂资源,又帮助了砂民转产转业,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目前,环鄱阳湖区基本实现了河道砂石资源政府统一经营管理全覆盖,过去河砂开采中的“散、杂、滥”现象得到了有效整治。
三、规划先行,严格河道采砂总量控制制度
2017年,江西省水利厅启动“五河一湖”新一轮(2019~2023年)采砂规划编制工作,并于2019年1月2日正式印发实施。新规划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理念,依法划定禁采区和可采区、禁采期和可采期,严格避开各类保护区,切实加强生态保护,实现河(湖)砂石资源合理可持续开发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目前,所有设区市、绝大部分县(市、区)均编制了河道采砂规划,并在规划上实行总量控制管理,原则上本轮规划期采砂规划开采量不超过上一轮规划期采砂规划开采量。
在此基础上,江西省河道采砂实行分级许可制度,在鄱阳湖采砂的,由省水利厅实施许可;在五河干流采砂的,按行政区划由所在设区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许可;其他河道采砂按照河道管理权限由相应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许可。
四、规范开采,落实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制度
规范采区采砂船以及堆砂场管理。在采砂现场设立公示牌和边界标识,主动公开采砂场名称、法人代表、许可采期、许可采量、开采范围、禁采期、监管主体、监督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推行旁站式监管,建立进出场计重、监控、登记等制度,确保采砂现场监管全覆盖。对采砂船舶和机具统一登记造册,并安装卫星定位系统,2019年底完成对五河干流水域采砂船舶卫星定位安装,2020年底前完成市县管河道水域所有采砂船舶卫星定位安装,实现集中停放管理。积极推进标准化砂场(码头)建设,堆砂场应设置在河道管理范围以外,确需设置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应符合岸线规划并办理批准手续;设置河道砂石临时上岸点(临时码头),须经交通运输部门批准同意。
严格落实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制度,强化采、运、销全过程监管。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是河道管理范围内河道砂石采运的唯一有效的合法证明,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通过船舶、车辆对外运输河道砂石(含河道卵石),必须持有有效的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应由所在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专人统一管理,不得委托国有公司等代为管理。票据管理人员要及时统计上报票据使用情况,掌握各采区河道砂石开采情况,切实发挥好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在采量管理中的作用。
据中国砂石协会和中国砂石骨料网讯,近期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发布《于都县河道采砂过渡期河道砂石销售有关事项》公告,要求统一砂石价格。河砂:60元/吨或90元/方;卵石:40元/吨或60元/方。
江西省作为长江流域极为重要的河湖天然砂石产地,近年该省河砂价格一路上涨,资源短缺,对长江流域砂石供给产生了重大影响。尤其是江西省大范围采取的河道砂石统一经营、统一定价等“国营化”措施,江西省砂石管理工作引起全国各省借鉴学习,对我国河道砂石管理工作产生了深远影响。
来源:江西省河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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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9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