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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石厂疯狂盈利的背后——3千吨石料排3万吨废水!

发布日期:2019-06-27   浏览次数:

砂石厂疯狂盈利的背后——3千吨石料排3万吨废水!

 

“一年多了,以前看见清澈的梅溪河水变浑就觉得心痛,这下总算放心了。”6月24日,面对回访的重庆市奉节县检察院干警,家住奉节县夔门街道金盆社区的杨大爷激动地说。

这段时间,在梅溪河边的金盆码头,机器的轰鸣盖过潺潺水声。以前,只要有机器声响,大概率是岸边的砂石厂在进行生产,不多时就有一股泥水沿着私设的管道流入河里。而这一次则是拆除这些暗管的声音。

“收到检察建议后,我们通过‘夜查’固定了郑某非法生产、偷排偷放废水的证据,并对其作出了罚款、限期拆除管网等行政处罚。”谈起5月4日晚10点那次“行动”,该县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执法支队队长仍感到心潮澎湃。



 

3000吨石料背后的30000吨废水

梅溪河是奉节县长江流域一级支流。2019年4月,奉节县检察院检察五部干警发现,梅溪河入江处水流经常处于浑浊状态,在对线索进一步踏查后,检察机关将污染源锁定在距梅溪河入江口3.3公里的金盆码头附近的两家砂石厂。

在询问当事人后,干警了解到,从2018年3月起,唐某、郑某先后在金盆码头租用土地,开设石料加工厂,进行石料研磨、加工、运输等工作,平均每天两家产量共计约3000吨。

而在这“3000吨”背后,却还隐藏着另一个数字。经干警进一步勘验后发现,两家砂石厂不仅在没有办理环境评价手续的情况下生产,而且用于净化生产废水的沉淀池也形同虚设,要么还在修建,要么就在整修,废水都是通过暗管直接排入梅溪河中。在这一年多的经营时间里,直接排放的废水就有3万余吨。

“靠水吃水本无可厚非,但这种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而从事的低层次生产,无异于竭泽而渔,更是对公共利益的一种破坏。”据奉节县检察院检察五部主任称,这种非法排污行为至少具有三重危害,一是使水体浑浊影响居民用水,二是破坏水质影响水生物生长繁殖,三是汇入长江后也会破坏干流水质。

2019年4月30日,奉节县检察院针对金门码头附近的砂石厂偷排偷放的情况,向县生态环境局发送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及时查处向梅溪河河道直排污水的违法行为。



 

“夜查砂石厂”拿准偷排偷放证据

“我们在2018年就对郑某的砂石厂进行了罚款处罚并要求其进行整改,在之后也了解到他们存在偷排偷放的嫌疑,但证据一直不足。”环境执法人员表示。

检察机关负责公益诉讼工作的干警谈到,调查过程中,砂石厂会伪造开采设备正在拆除的假象,白天还会停止生产应付检查,甚至在一次调查时,检察干警发现停靠在码头的船有序地围成一个圈,通过这种方式挡住排污口掩人耳目。

“收到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后,我们对此案更加重视。”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执法支队队长表示,在收到检察建议后,他们结合检察机关踏查的线索,认真研判情况,针对非法经营者在白天避免进行生产的特点,确定了在节假日涉事企业放松警惕的时候,通过突袭的方式固定证据。

5月4日晚上10点,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执法支队队长和执法队员已经摸黑来到郑某经营的砂石厂,借助手电筒光亮,他找到了埋在碎石和井盖下面的废水排污口。“这就是你们偷排偷放的证据。”在录像和照片面前,一直狡辩的砂石厂负责人郑某哑口无言。

之后,奉节县生态环境局联合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水利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拆除偷排污水的设施设备,清运堆放的砂石,并对两家企业作出行政处罚。6月20日,生态环境局在对检察建议的回复中表示,两家砂石厂已基本整改完毕,今后,该局将举一反三,加强对县内其他砂石厂的监管力度。

法律监督与生态保护的“化学反应

“在做好对非法生产的企业进行打击的同时,也要防范关停的涉事企业死灰复燃。”谈起对梅溪河的进一步保护,奉节县检察院检察五部主任表示,检察机关收到回复的时限为2个月,此后该院还将通过实地勘测、定期回访、联席座谈等方式,做好公益诉讼“回头看”工作,持续保护区域生态环境,维护公共利益。

“检察建议是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之一,它让检察机关和行政部门形成了一种良性互动的模式,这体现的是‘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理念。”奉节县检察院检察五部主任进一步解释,检察机关在实地踏查,确定案件事实和公益损害情况后,向行政主管部门发出具有操作性、科学性的检察建议,弥补行政机关监管缺口,形成保护国家、社会和群众利益的合力。

自2018年“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奉节县检察院排查长江及其支流非法采沙、畜禽污染、废水直排等公益诉讼线索80余条,对16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正式立案审查,发送生态资源类行政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3份,其中8件已经整改到位。

来源: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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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9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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