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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海砂假证团伙被警方一锅端

发布日期:2019-05-21   浏览次数:

伪造海砂假证团伙被警方一锅端

 

近日,在上海市崇明海事局和长航公安长兴派出所的共同努力下,伪造港口建设费收费印章的案件成功告破,相关嫌疑人已被抓获,当场缴获147枚伪造印章及空白船舶舱单等物证,成功捣毁了这个近期活动于福建、浙江、上海一带伪造港口建设费收费印章的犯罪团伙。

前期崇明海事局在直属海事系统砂类货物港口建设费专项稽查中发现若干涉嫌加盖伪造港口建设费收费印章的单证,并于3月25日向长航公安移交了相关证据材料。

在上海海事局规费征稽处的协调指导下,崇明海事局持续跟踪该案件的进展情况,并配合公安部门开展相关取证调查工作。经过1个半月的侦查突破,长航公安于5月14日将涉嫌伪造港口建设费收费印章的嫌疑人抓获,当场缴获147枚伪造印章等违法物证,有效打击了近期上海非法载运买卖海砂的违法行为。

5月16日,崇明海事局对移送案件进行后续随访,长航公安派出所向崇明海事局介绍了案件的侦破、调查取证、涉案人员的抓捕等情况,并向海事执法人员展示查获的船舶、港口建设费非税收入审核专用章假章、空白船舶舱单等物证。长航公安派出所对崇明海事局提供的完整有力的证据线索表示感谢,并表达进一步合作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意向。崇明海事局也表示,将继续关注辖区砂类装卸码头的作业动态。

根据海事部门稽查发现,极端不法分子采取伪造港口建设费收费印章,利用空白收费单据等手段规避对采运砂船的监管。为打击这类情况,杜绝非法载运买卖海砂。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印发了《关于开展直属海事系统砂类货物港口建设费专项稽查的通知》,决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砂类货物港口建设费专项稽查。

宁波海事局积极贯彻文件精神,认真开展砂类货物港口建设费专项稽查活动。近日,宁波海事局执法人员连续查获两起未办理港口建设费免征手续的黄砂货物擅自装卸和提离案件。

案例一

M公司,在T码头,被海事执法人员发现为未缴清港口建设费的“C”轮(总吨:2972,总功率:1617千瓦)办理了提离港口手续,其行为违反了《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案例二

M公司,在T码头,被海事执法人员发现为B公司所属的“A”轮(在温州瑞安外海锚地过泊装砂4300吨驶往宁波,抵达T码头卸砂,装货港及卸货港均未办理港建费减免缓征手续)在未缴清港口建设费或者办理港口建设费减免缓征手续的情况下,为其办理了货物提离手续,其行为违反了《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三十四条:对于未缴清港口建设费的国内外进出口货物,港口经营人、船舶代理公司或者货物承运人违规办理了装船或者提离港口手续的,禁止船舶离港、责令停航、改航、责令停止作业,并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壹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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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9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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