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11-29 浏览次数: 次
11月1日起,凡在沈阳市地域内从事建筑业工程建设(含建筑、道路和桥梁修建、水利工程、市政给排水工程及混凝土生产及其他工程作业等)过程中,收购应税未税建筑用砂石等矿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主动代扣代缴未税砂石资源税。
不少市民并不清楚砂石资源税,其实,家里装修时使用的砂石都有0.5元/吨的砂石资源税,由于砂石的使用量和开采量的测量有难度,因此这一税种的征管一直存在漏洞。为了完善征管工作,近日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公布了关于加强建筑用砂石资源税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提出解决办法——由从事建筑业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主动代扣代缴未税砂石资源税。
目前,沈阳市资源税应税产品主要有原油、天然气、煤炭、铁矿石、其他粘土和建筑用砂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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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