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4-15 浏览次数: 次
1.7亿元助力河道采砂管理国有化——江西九江引领河道采砂统一经营管理新模式
江西省九江市濒江扼湖,毗邻湘、鄂、皖三省,长江江西干流152公里,鄱阳湖2/3水域在九江境内,砂石蕴藏丰富。由于水域面积广,监管难度大,受暴利驱使,河道非法采砂、乱采滥挖现象屡禁不止。砂石资源流失严重,河道堤防和通航安全受到威胁,生态环境遭到一定破坏,涉砂事故案件频发,河道采砂成为政府管理的难点,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保护好鄱阳湖“一湖清水”和长江“黄金水道”防洪、通航安全,九江市委、市政府从2009年开始,经过将近十年的艰辛探索和反复实践,形成了“江湖联动”、“水陆联动”、“部门联动”、“市县联动”的采砂管理工作新格局,成功探索出了九江特色的河道采砂管理统一经营管理新模式,实现了河道采砂管理由乱到治的转变,河道采砂管理走上了较为规范的管理轨道,得到了水利部、交通部和长江委等上级部门充分肯定。
每年接待全国兄弟省、市考察学习几十批次。九江市的主要做法是:
创新模式,“统一管理”
一是统一组织领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成立了以市政府领导为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采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置了“采砂办”,负责全市河道采砂的统一组织,拟定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涉砂重大问题,对全市水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建立了“政府主导、水利牵头、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河道采砂管理体制。
二是统一开采经营。成立国有赣鄱实业有限公司,按照河道采砂许可审批程序,向省水利厅申领河道采砂许可证。通过公开邀约、承揽等方式公开选定采砂船,到采区进行生产,实行统一生产经营。
三是统一规费征收。组建由市国资委作为出资人,市砂管局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九江市赣鄱实业有限公司,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实施采砂统一经营;深入推进6S管理,使“整理、整顿、清洁、规范、素养、安全”成为公司管理的自觉行为;充分利用GPS、AIS现代信息技术,加强采砂经营的科学调度;按照公司化运行模式,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在采区生产现场开具增值税票,此举在全国为首例。
四是统一联合执法。构建市采砂办、市水域综治办牵头,水利、公安、港口、海事、港航、航道等职能部门参与的采砂综合执法工作机制,从各执法成员单位抽调有执法资质的执法人员,组建了市长江、鄱阳湖两支联合执法队伍,实行集中办公,对九江市长江、鄱阳湖水域实行24小时巡查。
五是统一利益分配。采砂经营收入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按照采区属地原则,合理制定市、县和相关部门的利益分配方案(包括乡镇村渔民补偿补助),经市河道采砂管理领导小组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进行分配。
“江湖联动”,综合治理
一是“打”,严厉打击非法涉砂行为。强化了综合执法工作,开展采砂管理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始终保持打击非法采砂高压态势,有效维护了九江水域和谐稳定。2018年,组织巡查9824次,出动执法人员39663人次,执法车辆4093次,船艇6691次,查获非法采砂船146艘(非法采砂33艘、非法移动113艘),查获非法运砂船891艘,处罚非法涉砂行为1037起,行政拘留9人,办理非法采砂类刑事案件14起,刑拘23人。
二是“堵”,从源头上管住非法采砂。一方面,实行 “水陆联动”。从市水利、公安、海事等部门抽调50余人组建了联合执法队,对进出砂石运输船舶进行严格检查,防止非法砂源上岸。另一方面,按照九江市政府出台的《九江市长江河道采砂船舶(机具)集中停靠管理暂行规定》,对长江九江水域采砂船舶(机具)实行在指定地点集中停靠,制定完善了现场监管制度,严格实施监管;推进了长江河道过剩采砂船舶(机具)切割淘汰工作,政府投入5000余万元对沿江210艘采砂船舶实施切割。
三是“疏”,统筹保障砂石市场供应。一方面,加强砂石市场管理,成立了由工信、物价、工商、税务等部门组成市场联合执法队,对城区砂石市场经营进行规范,与搅拌站进行对接,有效防止砂石囤积,哄抬砂价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由市政府统一布局规划,市、县两级政府计划建设长江沿线砂石集散中心。其中,市本级计划筹集1.7亿元建设城西砂石集散中心,沿江县(市、区)砂石集散中心规划和建设正在加快推进中。
四是“统”,推进全市河道采砂统一管理。市政府先后印发了《九江市鄱阳湖河道采砂统一管理实施意见》和《九江市长江河道采砂统一管理实施意见》,对长江九江段原则上实行禁采,对鄱阳湖水域有序开采,实现了九江水域采砂统一管理 “江湖联动”新格局。
“三位一体”,齐抓共管
一是推进部门协力。巩固完善了“采砂办综合协调、砂管局和其他职能部门行政管理、赣鄱公司生产经营”的运行机制,有力推动了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职,通力合作,形成了统一调度、部门联动、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综合治理的工作新格局。
二是推进市县协同。认真落实河道采砂管理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依法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按照 “四个专门”的要求,成立机构、落实队伍、安排经费、配齐装备。市政府投入1000多万元建设综合执法基地,组建长江、鄱阳湖2支执法队伍,每年安排执法工作经费700多万元,各县(市、区)均成立了30-40人联合执法队伍。
三是推进区域协作。建立了赣鄂皖边界水域联动工作机制和鄱阳湖联防联治工作机制,组织水利、公安、港口、港航、地方海事、长江海事、长航公安、长江航道等部门,在长江省际交界、鄱阳湖市际交界水域等重点水域,长期开展联动综合执法行动。
来源:江西省河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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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9年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