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03-01 浏览次数: 次
据香港特区政府网站消息,2012年6月29日,香港特区政府发展局与国家商务部签订《内地与香港天然砂贸易合作机制2012》,以确保内地输港的天然砂供应量充足和稳定,满足本地建造业的需要。
在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和国家商务部副部长蒋耀平的见证下,发展局副秘书长(工务)林天星和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副司长江帆今日在添马政府总部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天然砂贸易合作机制2012》。
香港特区政府与国家商务部于2007年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即CEPA)框架下签订现行的合作机制,以保障内地天然砂有序地供港使用。是次由发展局和国家商务部签订的协议,加强了供应香港重大工程项目所需用砂的安排,以配合香港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土木工程拓展署根据新的合作机制更新了相关的进口天然砂管理措施资料和申请表格,详情可参阅土木工程拓展署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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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3年0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