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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多地临时管制砂石运输、生产!——新一轮重污染天气来袭

发布日期:2019-01-24   浏览次数:

全国多地临时管制砂石运输、生产!——新一轮重污染天气来袭

 

日前,我国迎来新一轮重污染天气,多地纷纷发布不同程度天气污染预警。

四川成都明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要求:24小时禁止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在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道路上通行。

河北唐山要求:矿山开采、矿石破碎企业(设施)停止生产。

当前,由于砂石运输绿色化尚未在全国普及,部分露天砂石矿山还在转型升级,砂石运输、生产过程中易产生扬尘、粉尘污染。为了谨慎起见,成都市和唐山市政府发布文件,对砂石运输和生产进行约束。

成都明日零时,禁止砂石运输车辆在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道路上通行

从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获悉,按照《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规定,决定于2019年1月24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据悉,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启动后,各项减排措施也将随即启动,其中全天24小时禁止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以及运输煤炭、砂石(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在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道路上通行。

工作日的6:00至22:00,禁止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柴油车(特殊车辆除外)在中心城区绕城高速公路G4201(不含)以内道路上行驶。

工作日的6:00至22:00,在中心城区绕城高速公路G4201(不含)以内区域道路,实行汽车尾号限行,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限行。

1月22日18时起唐山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河北省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自2019年1月22日18时至25日8时,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如需延长应急响应,另行通知),其中,港口集疏运车辆禁行措施起止时间为1月22日20时至25日8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一)工业源减排措施。

矿山开采、矿石破碎企业(设施)停止生产。

(二)移动源限行措施。

实行限制性交通管理措施。市中心城区环城路以内以及各县(市)区城区,每天7时至20时禁止大型货车(含持有通行证)、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继续按照《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动车限行的通告》(唐政通字〔2018〕10号)执行限行措施;加大公共交通运力。

(三)扬尘源控制措施。

除应急抢险外,市、县城市建成区内绩效评价为A类的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别凿、破拆、改造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绩效评价为B类的施工工地停工。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停止使用。达到住建部门提出的扬尘整治4条基本要求和2条强化措施的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可正常生产,其他停止生产。

二、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监管

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唐政办字〔2018〕210号)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加强污染源监管和重点领域污染联防联控,严格环境执法,充分发挥驻企监督员的监管作用,坚持做到每日由县级领导带队开展“零点行动”,确保重点企业停限产和限行措施执行到位,切实降低重污染天气影响。市直有关部门要组成综合督查组和专项督查组,对全市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对发现问题立即督办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市政府将组成暗访督察组,对各地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进行巡查暗访,凡是没有落实市政府要求和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的,发现一起曝光一起,严肃问责一起,并作为生态唐山建设考核扣分依据;对不按要求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的企业一律依法从严查处。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于每日10时前,将本地本单位前一日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和督导检查情况报市环保指挥中心。

当前,新能源车辆、砂石运输专用车辆、“公转铁”、生态园区等绿色环保词汇不断出现,砂石行业绿色运输、绿色生产进程不断加快。随着砂石运输、生产等环节扬尘、粉尘等污染现象得到解决,砂石行业或将不会再出现碰到污染天气就停产的尴尬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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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9年0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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