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10-15 浏览次数: 次
采砂船舶全面“清零”,对境内所有268艘采砂船舶实施拆解
从安徽省蚌埠市水利局获悉,《蚌埠市采砂船舶处置工作方案》已正式通过市政府专题会审议,为彻底破解存量采砂船舶带来的治理难题,巩固专项治理成果,本月中旬起将对境内所有268艘采砂船舶实施拆解,形成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和涉砂违法犯罪行为的长效机制。年底前,蚌埠市境内采砂船舶将全部拆解完毕,淮河及其支流采砂船舶将成为历史。
按照“属地管理、明确责任、分类处置、巩固提高”的原则,蚌埠市将成立由公安、水利、交通等多部门参与的船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公开竞争方式确定拆解企业,船体拆解采用不可逆状态完全分解。对选择自行拆解的,允许自行选择核定范围内企业,经验收合格后,残值所得归旧船主本人,财政按照拆解奖励标准予以奖励。
突出分类处理的原则,涉及无主船舶的,履行公告程序后,统一拍卖拆解,所得上缴财政。有主船舶则要梳理存在有效权属关联的船舶案底,对已经进入刑事程序的或达到没收标准的,予以依法没收;对达不到没收标准的,予以依法处置后,按照“放、改、拆”的模式,允许船主在规定的范围内处理的基础上,引导其参加政府组织的统一拆解。
“通过落实‘一船一档’,蚌埠市将全面分类梳理采砂船舶具体情况,依法对采砂船舶进行定点集中管理,开展权属核验,分类依法依规做好船舶处置管理工作。”蚌埠市水利局水管科负责人汪兴俊介绍,处置范围不局限于淮河干流蚌埠段,涉及全市境内所有采砂船舶,对现有采砂船只实施拆解,是蚌埠市对非法采砂零容忍的坚定态度和决心。
零容忍、斩链条,蚌埠市还将持续保持非法采砂高压严打态势,整治结束后,对辖区内再次出现的非法采砂船舶,以及为非法采砂服务的设施、设备,依法依规予以强制拆解。通过疏堵结合的措施,建立健全和落实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管理为重点,财政、公安、经信、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执法监督为保障的河道采砂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有效维护河湖安全,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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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