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10-10 浏览次数: 次
有河砂了!62.5万立方河砂数日内即可开采
近日,根据河南省信阳市水利局《关于对竹竿河息县段河道采砂规划的批复》(信砂管[2018]6号)文件要求,息县水利局将2018年度河道采砂规划年度实施方案中各可采点、禁采区、采砂许可证申请、年度采砂控制总量和作业工具及其数量等信息向社会公示。2018年度采砂控制总量为62.5万立方米,由于当前已经进入可采时间段,一经批复,不日即可开始采砂,或将对当地河砂短缺情况有所缓解!
关于《2018年度息县河道采砂规划实施方案》的公告
一、可采区
根据已批准的《信阳市竹竿河息县段河道采砂规划》(规划期2018-2020年)及实际情况,确定息县2018年度确定可采区2段,位于八里岔乡景美店村及与陈大洼交界处,河段长度2000米,面积175500平方米。
二、禁采区
根据禁采区的划定原则和河道采砂控制因素,结合息县河段实际情况,淮河干流息县段全面禁采;竹竿河息县段禁采河道长度共6483.8米,分别为:①淮河流域罗山竹竿铺水质自动监测站上游1000米,下游500米范围禁采,禁采河段长度1500米。为避免国控断面河流水质因采砂造成影响,按照省市环境攻坚办文件精神,将淮河流域罗山竹竿铺水质自动监测站上游5000米设置保留区和禁采区保护,禁止采砂。②规划段提灌站共5座,提灌站工程上、下游各100米范围内禁采。即为景美店村蔡寨提灌站禁采区、陈大洼村沟店提灌站禁采区、小围孜村提灌站禁采区、莲花村彭庄提灌站禁采区、莲花村茶棚提灌站禁采区,保护河段长度1000米。③弯曲河道凹岸的冲刷段,规划段险工段共3段,保护河段长度2200米。④竹竿河入淮河口禁采区,防止淮河河水倒灌。从李庄可采区至莲花村入河口,河段长度1536.8米。⑤保护河道岸坡。河道宽度小于预留安全宽度,位于景美店村大蔡湾河段,保护河段长度247m。
三、保留区
确定保留区2段,位于淮河流域罗山竹竿铺水质自动监测站上游,从监测站上游1000米至景美店可采区,保留区河段长3800米。
四、禁采期
主汛期,即每年的6月10日~8月20日;河道达到或者超过警戒水位时,水库达到或者超过汛期限制水位时;依法禁止采砂的其他时段。
五、采砂许可决定
根据《河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工作日内(即从2018年9月28日至10月9日),由县水利局统一受理采砂许可申请。2018年河道采砂运行管理为试运行,许可期限至2018年12月31日。
申请人资格要求和提交申请材料内容:申请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应含有砂石经营内容;提供材料内容包括:河道采砂申请书;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开采的地点、深度、范围(附范围图);开采量(包括日采量、总采量);河道采砂机具和相应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砂石堆放地点,弃料处理及现场处理、河道采后平复方案;与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达成的协议或者有关文件(所在乡、村的同意开采的证明材料)。
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地点:申请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法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县行政审批中心4楼县水利局窗口递交申请及相关材料。县水利局应当自收到采砂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内容;需要补正材料的,应在接到告知后3日内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再接收。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县行政审批中心4楼县水利局窗口予以登记,并受理;水利局受理河道采砂申请后,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在规定时间内有两个以上申请人对同一区域提出河道采砂申请且提交材料均符合要求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作出河道采砂许可的决定。其具体程序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六、采砂作业要求
作业方式:采用旱采为主,必要时可以水采方式开采。作业机具及数量:旱采方式开采时,使用挖掘机挖沙深度不得超过5米;水采时采砂船只总数确定为4艘,其最大挖沙深度不得超过5m。采砂企业要按照“双控”(采砂总量控制、船只数量控制)和“五定”(定开采范围、定作业方式、定作业时间、定安全责任、定岸线修复)的要求,规范采砂作业,严厉打击超范围、超数量采砂等违法违章采砂行为。
七、严格实行河道采砂总量控制
2018年度采砂控制总量为62.5万立方米;采砂许可实行总量控制,实际许可审批的年度采砂总量不得超过本辖区河段年度规划控制总量。河道采砂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或累计采砂量达到许可总量的,采砂许可证自行失效,由发证机关收回并注销。
特此公告。
联系人:时平(水利局淮河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13653760350
李磊 (行政审批中心水利局窗口)
联系电话:15039775577
息县水利局
2018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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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