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9-25 浏览次数: 次
今年不再批复砂石矿?!——《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发布
近日,《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发布,其中涉及砂石矿山开采、砂石公路铁路运输、河湖采砂、绿色矿山建设等多个和砂石行业息息相关的内容。其中,2018年严格控制露天矿业权审批和露天矿山新上建设项目核准或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原则上禁止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推动砂石等大宗物料等运输“公转铁”;2019年年底前,力争建成50个绿色矿山;2020年年底前,力争建成100个绿色矿山;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自然保护区内采矿(石)、采砂等各类违法违规活动等。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近日,《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发布,砂石菌整理和砂石行业相关内容如下。
严格环砂石项目境准入
各地要加强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按要求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新改扩建建材等涉气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
大力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
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和城市建成区周边为重点,对河南全省露天矿山进行综合整治。2018年,对污染治理不规范、排放不达标的露天矿山,按照“一矿一策”制定整治方案,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整治完成并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各地要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草则草、宜景则景”的原则,加强修复绿化,减少扬尘污染。严格控制露天矿业权审批和露天矿山新上建设项目核准或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原则上禁止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
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构建部门协同,省、市、县三级联创的工作机制,落实矿山企业绿色矿山建设主体责任,完善激励政策,构建绿色矿业发展长效机制。
2018年年底前,发布建筑石料石材等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2019年年底前,力争建成50个绿色矿山;
2020年年底前,力争建成100个绿色矿山,并建成一个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力争形成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在矿区环境、资源开发利用、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等方面达到较高水平的矿业发展新模式。
全面打击非法采砂、采石
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自然保护区内采矿(石)、采砂、工矿企业等各类违法违规活动,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和生态修复,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全面贯彻落实河长制,开展河道综合整治,保障河流生态流量,逐步恢复水生态。开展河道综合整治。2018年,开展水域岸线管理范围内的河道采砂、码头等排查整治。
推动砂石等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增加铁路货运比例
新建、改建、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利用公路运输。重点推进交通运输废旧路面材料循环利用。
积极发展铁路运输,到2020年,全省货物运输结构进一步优化,铁路货运量占比达到6%,“宜铁则铁、宜公则公”的交通运输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推动铁路专用线直通大型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实现“点到点”铁路运输。加快晋豫鲁铁路通道、蒙西至华中铁路煤运通道等干线通道配套集疏运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骨干物流通道运输能力。以推动大宗物料等运输“公转铁”为重点;支持建材等大型专业化物流园区、交易集散基地新建或改扩建铁路专用线;积极推进企业自建铁路专用线对外开放共用。进一步规范和简化铁路专用线接轨审核及行政许可手续,加大对铁路专用线用地支持力度。力争三年新增10条左右铁路专用线,完善铁路集疏运配套系统,提高铁路运输比例。
砂石等运输车、船治理
打好柴油货车治理攻坚战役。以柴油货车治理为重点,强化机动车监管整治,开展柴油机清洁行动,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提升机动车污染治理水平。
突出砂石运输等重型柴油运输车辆治理
开展重型柴油车等高排放车辆污染治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不达标重型柴油车安装尾气后处理装置,配备实时排放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在主要入省道口开展外埠入省重型柴油车尾气抽查检测,在省内物流园区、货物集散地、车辆集中停放地等对重型柴油车开展达标执法检查。对未按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依法责令改正,并进行处罚,对外埠进入河南省的重型柴油车予以劝返。强力推广车用尿素,省内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沿线的加油站点必须销售合格的车用尿素;在加油站点逐步设立固定“加注式”尿素供应设施,保证柴油车辆尾气处理系统的尿素需求。
开展砂石运输等新生产机动车、船源头治理
我省范围内禁止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国五(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全面开展对机动车生产企业的检查和对销售流通环节的抽查工作,严查车辆环保设施配备,对不符合环保装置生产一致性的机动车予以查扣,报告生态环境部责令生产企业予以召回。2018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新生产船舶发动机第一阶段排放标准。推广使用电动或天然气清洁能源或新能源船舶。2019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
持续推进砂石运输等老旧车淘汰
制定我省营运柴油货车和燃气车辆提前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2018年年底前,对城市公共服务单位的园林绿化、道路维修、工程抢险、电力检修等尾气超标排放老旧车辆进行全面整治,分类予以淘汰、更新和改造。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老旧机动车,按规定告知机动车所有人,公告机动车牌证作废,并通知车主立即予以淘汰。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将全省黄标车、老旧车信息录入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黑名单”数据库,禁止其驶入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对属于已注销的黄标车和已报废的老旧车,纳入缉查布控系统实施现场查处,强制淘汰。
严格施工扬尘污染管控
强化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将建筑、市政、拆除、公路、水利等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范畴,严格执行开复工验收、“三员”(监督员、网络员、管理员)管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扬尘防治预算管理等制度,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禁止施工工地现场搅拌混凝土、现场配置砂浆,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规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当地主管部门联网。城市拆迁工程全面落实申报备案、会商研判、会商反馈、规范作业、综合处理“五步工作法”。各类长距离的市政、公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全面实行分段施工。采暖季城市建成区施工工地继续实施“封土行动”。
《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将对砂石矿山开采、砂石公路铁路运输、河湖采砂、绿色矿山建设产生深远影响,2020年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后一年,时间紧迫,随着各地“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陆续出台,以及国家部门对砂石行业的重视,相信会对砂石行业今后发展的作出规定,砂石行业将向绿色环保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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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8年0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