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8-27 浏览次数: 次
长江疏浚采砂将全面展开,三峡库区也不例外,必将大大缓解砂石短缺!
近日,长江委与湖北水利厅对三峡库区3个采砂点查勘调研。三峡库区巴东段拟规划3个可采区,按程序采取拍卖方式选定实施业主。目前,3个采砂点规划等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并且,长江委和长航局签署行动方案,将在采砂、岸线管理等多方面加强合作。这预示着长江疏浚采砂将全面展开,或将大大缓解长江流域河砂供应不足的现状。
长江委与湖北水利厅对三峡库区3个采砂点查勘调研
为缓解建筑砂石料供需失衡压力,支持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8月15日至17日,长江委砂管局与湖北省水利厅联合开展了三峡库区湖北段水库淤积砂综合利用现场查勘调研。三峡库区巴东段拟规划3个可采区,按程序采取拍卖方式选定实施业主。目前,3个采砂点规划等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调研组乘船察看了三峡库区秭归到巴东段拟开展试点水域。17日,在宜昌市召开座谈会,听取宜昌市水利水电局和夷陵区、秭归县政府及水利部门情况汇报。
近年来建筑用砂石料价格大幅度上涨,影响砂石市场价格稳定和重点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各地政府正积极研究解决砂石供应的应对之策。宜昌市政府提出希望在三峡库区湖北段开展库区淤积砂综合利用试点工作,支持沿江经济建设。
长江委砂管局局长夏细禾表示,长江委支持湖北省和宜昌市开展三峡库区淤积砂综合利用相关工作,在进行充分的技术论证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的前提下可尝试开展试点工作。他强调,水库清淤砂综合利用工作应认真落实河道采砂管理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现场监管,切实维护采砂管理秩序,确保三峡库区通航安全和水生态安全及库岸稳定。要研究构建稳妥可靠的库区采砂体制机制,试点工作所采砂石要优先保证供应重点建设工程。
湖北省水利厅副厅长徐少军要求积极稳妥推进三峡库区湖北段砂石利用试点工作,科学规划、充分论证、合规审批,认真落实各部门的管理责任,严格现场监管,为缓解沿江地区砂石供应矛盾作出水利部门的贡献。
试点工作将为即将开展的《长江上游干流宜宾以下河道采砂规划(2015~2019年)》修订提供库区深水区段采砂的实践经验,为研究新规划期适度扩大三峡库区段采砂规模提供依据。
长江委砂管局局长夏细禾,省水利厅砂管局局长刘家君,州水利水产局总工程师李昌雄,巴东县副县长雷玉龙以及县水利部门负责人陪同调研。
据了解,2014年12月水利部对长江委《长江上游干流宜宾以下河道采砂规划(2015-2019)》进行了批复,其中同意长江巴东段规划纸厂沟、长渡河、东瀼口3个可采区。为加强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推动长江砂石资源的合理利用,进而更好地保护水生态环境、维护河床稳定和行洪安全,巴东委托专业咨询公司对3个可采区进行了砂石资源开采可行性论证。
2018年4月,湖北省水利厅以《省水利厅关于〈巴东县2018年度长江河道可采区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的批复》(鄂水许可[2018]56号)批复同意在巴东县长江纸厂沟等3个可采区依法依规实施采砂。同时,2018年7月,巴东县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就长江巴东段砂石资源开采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计划8月底前组织相关人员就长江巴东段3个可采区开采工作赴周边地区考察“取经”,学习操作模式和先进管理经验,完成砂石资源评估,按程序采取拍卖方式选定实施业主。目前,3个采砂点规划等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长江委和长航局签署行动方案,将在采砂、岸线管理等多方面加强合作
近日,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在武汉签署《共抓长江保护 力推绿色发展行动方案(2018-2020年)》,两部门围绕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和长江大保护,将在长江河道采砂、岸线管理、信息数据共享、防洪调度、港口码头等多个重要领域加强合作。
根据行动方案,长江委和长航局将共同推进8项重点工作,落实20项具体工作措施,到2020年实现绿色发展8个方面的目标,即:
长江水环境得到有效保护、河道采砂秩序稳定向好、长江干线岸线有序利用、长江河道与航道治理有序推进、联合调度协作逐步强化、长江干流涉水事务监管执法高效有力、信息共享机制稳步建立、技术协同与融合日益深化。
作为水利部和交通运输部两部委派驻机构,2002年以来,长江委和长航局就陆续开展合作,且分别在2009年和2012年在河道采砂和水利航运等方面签署合作协议。而这次合作在以往基础上,从广度、深度和程度等方面做出了很大提升和加强。
此次的行动方案实打实地拿出了保障合作目标实现的具体措施,包括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具体对应部门的任务分工表,并强化监督考核,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双方各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中。
这预示着长江疏浚采砂将全面展开,或将大大缓解长江流域河砂供应不足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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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8年0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