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8-07 浏览次数: 次
公布打击“砂霸”电话,取缔采砂场1340处——近日,湖北、江西、陕西、四川等省打击非法采砂汇总
近期,各地进入汛期,河道承受压力巨大,但一些不法之徒为了高额的砂石利润不顾河道安稳,置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偷采盗采河砂猖獗。各省政府全力打击非法采砂,砂石菌整理部分省份相关新闻,其中:武汉48艘采砂船被集中查扣,江西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即日起严打“砂霸”公布举报电话,四川与重庆签订了长江川渝界河段采砂管理协作协议……
武汉48艘采砂船被集中查扣,绵延一两公里
据悉,8月3日,武汉开发区(汉南区)集中查扣了48艘非法采砂船。
在汉南纱帽渡口附近,一艘艘非法采砂船沿岸停靠,绵延一两公里。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水政监察大队副队长江波介绍,这些非法采砂船大多是安徽籍,有的是在长江武汉段上游与洪湖交界处附近查获,有的则是在通顺河沌口段查获。
“非法采沙采集速度快,管控查处难,违法成本低,收益大。这些三四十米长的千吨级采砂船,一个晚上便可采集1000吨砂,可以把一个篮球场堆上1.5米高,价值上万元。如果是上百米长的大型‘采砂王’,三四个小时就可采到四五千吨。这些船只在长江湖北段流窜采砂,白天到处躲藏,有的躲在支流、小河里,到了深夜一两点才出动,和执法部门‘躲猫猫’。”
江波介绍,非法采砂对长江生态存在较大破坏性。“采砂会影响长江鱼类繁殖,对河床的改变,会影响防洪堤坝安全,此外,占用航道,也会威胁通航。”
目前,公安部门已经行政拘留5名船员。在接受处理后,这些非法采砂船将被遣返原籍。
“下一步,我们将整合公安、海事、水务、渔政等多方面执法力量,建立联合执法基地,让非法采砂在江面上绝迹。”江波介绍。
江西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即日起严打“砂霸”公布举报电话
为严厉打击涉砂违法犯罪活动,顺利推进平价砂石进社区工作,切实维护辖区群众合法权益,3日,从江西南昌红谷滩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获悉,从即日起,由红谷滩公安分局牵头,红谷滩城管执法、各乡镇、街道、管理处参与,在红谷滩新区范围,对建筑装修领域“砂霸”违法犯罪活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
据悉,此次行动重点打击建筑装修领域“砂霸”。“通过开展建筑装修领域‘砂霸’专项打击行动侦办一批群众深恶痛绝的涉砂违法犯罪案件,整治一批涉砂重点地区、重点小区,惩治一批涉砂违法犯罪分子,维护砂石市场的秩序。”相关负责人介绍,8月3日起,有强买强卖、短斤少两、欺行霸市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砂霸,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罪行。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严惩。对于为“砂霸”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将坚决依法依纪查处。
在联合执法行动中,对无照经营、强买强卖、短斤少两的行为,红谷滩新区市场局将坚决处罚,坚决取缔;对勾结“砂霸”阻挠业主自主购砂、侵犯业主权益的物业公司和物业从业人员,一经核实,区住建局将记入档案,全区通报,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严惩;对占道堆放砂石影响市容环境的,区城环局将依法严查;对涉砂违法犯罪活动,区公安分局将坚决打掉不法分子嚣张气焰。
在整治行动期间,对群众装修用砂,市采砂办将会督促赣昌砂石有限公司,全力抓好平价砂石进社区工作,降低配送门槛,提高配送效率。
遇到“砂霸”行为,市民可以拨打以下电话提供线索:
区扫黑办:0791-83838933
区公安分局:110,19979033110
区市场局:0791-83770806
区住建局:0791-83839645
区城环局:0791-83839644
陕西去年取缔采砂场1340处后,今年继续打击非法采砂保河湖安全
从陕西省政府8月2日召开的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自去年我省启动“倒垃圾、排污水、采砂石”专项整治活动以来,全省共清理河湖库渠垃圾1260万立方米,取缔非法入河排污口4160处、采砂场1340处,关停超标排放企业40多家。
今年陕西省将把防治水污染作为河湖安全的首要之策,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砂、倾倒废弃物特别是建筑垃圾等破坏河湖生态的违法行为。同时启动“源头保护、河流自然、蓄留户外”专项行动,推动河湖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四川与重庆签订了长江川渝界河段采砂管理协作协议
虽然最近连降大雨,河水浑浊,但四川邻水县大洪河、御临河的两岸几乎看不到漂浮污染物。当地群众介绍,与以前相比,这两年只要不涨水,河水非常清亮,随处可见成群的鱼虾。
自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邻水县通过设立县乡村三级河长工作体系,1069名河长对全县范围内的河流溪沟、水库、山坪塘、蓄水池、石河堰实施监管治理,以小河净带动大河清,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四川省通过强化流域统筹协调,扎实有序推进“河长制”工作,全省河湖体系、河长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推进体系、技术支撑体系等“五大体系”全面建立,如期实现了全面建立“河长制”的既定目标。
坚持高位推动,全面构建河长体系。四川在省一级实行省双总河长负责制,省委书记和省长任总河长,各地逐级逐段落实河(段)长,共设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段)长8.3万名,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自上而下、全面覆盖”的河长体系。
坚持统筹协调,建立完善流域联动机制。四川建立上下游、左右岸协调机制,明确上下游问题由河口所在地河(段)长牵头协调处理、左右岸问题由左岸河(段)长牵头协调处理的工作原则。各河流相关市(州)、县(市、区)间签订水生态治理合作协议。四川与重庆签订了长江川渝界河段采砂管理协作协议、渝西川东“河长制”跨界合作协议,与陕西汉中、甘肃陇南建立跨境河湖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了上下游、左右岸联席会商、协同处置的工作机制。四川还出台“三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在沱江、岷江、嘉陵江探索建立流域水生态补偿机制,并通过经济手段进行奖励补偿,2017年全省征缴水生态补偿资金3.7亿元,充分调动了区域治水治污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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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8年0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