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8-02 浏览次数: 次
交通运输部整治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砂石运输
为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八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海砂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7月27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治理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砂石运输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浙江宁波召开。
据了解,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已成为影响当前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的重要因素,其中又以砂石运输船为突出代表。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1-7月,全国水上共发生砂石运输船造成人员死亡失踪事故36件、死亡失踪89人、沉船16艘,分别占同期一般等级及以上事故件数、死亡失踪人数及沉船艘数的34.3%、62.7%、33.3%,在导致人员死亡方面的占比最高。
交通运输部一直高度重视内河船非法从事海上运输治理工作,要求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从根本上消除不安全因素,采取务实措施,从砂石市场、航运公司、船舶和船员等多方面入手,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安全管控。按照要求,各地海事机构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尤以浙江宁波和台州地区为代表。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何建中要求,今年以来,水上交通安全形势较为严峻,特别是砂石船内河船涉海运输,长江口水域事故频发多发,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要高度警示。海事系统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指示批示精神,要强化风险防控,强化隐患排查,强化专项整治,强化主体责任,强化监管到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举一反三,汲取教训,源头治理,依法监督,夯实基础,落实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水上交通重特大事故发生,彻底扭转当前被动局面,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提供可靠安全监督保障。
会议要点
会议指出,虽然多年来在内河船非法从事海上运输治理方面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破解这个难题非一日之功,需要立足当下、着眼长远,以坚定的信心、非凡的勇气,加强多部门的联防联动联控,以有力措施,坚决打赢内河船非法从事海上运输治理攻坚战。
会议要求
1、拓展政府部门协作的深度。要充分利用好当前国家治理海砂违规进入建筑市场专项行动的契机,在多部委、多部门合作框架下,推动建立部门间的协作机制,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合作、企业负责的联合治理格局。
2、加大源头治理的力度。推进综合治理,重点堵住装卸源头和管住船舶源头。
3、突出依法惩戒的强度。要认真研究和评估相关海事执法程序标准并进一步优化完善,研究建立对非法从事海上运输内河船舶的检查、处置、遣返和刑事移交的程序,形成系统的惩戒操作体系。
4、扩展综合治理的广度。加强诚信管理,研究建立内河船非法从事海上砂石运输相关责任主体的黑名单,将违法船舶的船长、公司及其船东,以及对抗执法和肇事逃逸的当事人的信用信息纳入各级政府的征信平台,构建联合惩戒机制,充分发挥工商、金融、保险等部门的作用,从市场准入、融资保险、高端消费等多维度、多角度加大制裁力度,形成对违法经营者的持续约束,迫使内河船船东主动放弃违法经营,营造公平、合理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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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内查处83艘内河砂船 福建海事集中整治采运砂船
为落实部、省依法查处违法采运砂船要求,根据福建海事局采运砂船集中整治活动安排,近日,福建海事局组织局属福州海事局、莆田海事局、平潭海事局,并联合当地海洋与渔业、航道部等涉海部门在兴化湾附近水域开展采运砂船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
7月25日凌晨4时,20余名执法人员分4组展开合围行动,福州海事局“海巡08202”、莆田海事局“海巡08526”“海巡08528”、平潭海事局“海巡08802”分别从江阴、南日岛、平潭岛出发,沿兴化湾主航道、南日水道、海坛海峡开展海上巡查巡视,并在东甲岛、小日岛、兴化湾#8浮附近水域发现涉嫌违法采运砂船“皖玉柱7号”、“畅锦10”、“弘盛6869”、“兴航工69”,其中3艘内河船,1艘沿海船。
在合围行动中“弘盛6869”阻碍执法人员登船执法,为防止该船逃逸,福建海事局立即组织“海巡08528”、“海巡08202”对该船展开联合拦截,成功将该船拦下。此举有力打击了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和非法采运砂等破坏水上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树立了海事行政执法权威。
据悉,按照《福建海事局关于开展采运砂船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自6月份以来,福建辖区共查处83艘内河砂船,罚款122.8万元,行政强制4起,移送公安治安处罚6人。
福建海事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福建海事局将继续按照既定部署,强化弹性执法、错时执法、夜间执法、联合执法,集中现有海事执法资源,加大对辖区非法违法采运砂船频繁活动水域的打击力度,有效遏制该省沿海部分水域非法违法采运砂船猖獗活动态势,确保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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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8年08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