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7-25 浏览次数: 次
采砂年开采量2000万吨,湖南湘阴全面禁止新增洞庭湖采砂产能,砂石运输交易必须提供合法来源证明
湖南临湘市政府发布“关于印发《临湘市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要求: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全面禁止新增采砂产能。
根据《湖南省湘江干流及洞庭湖区岳阳段河道采砂规划(2017~2020年)》显示:湘阴采砂年度控制开采量为2000万吨。采砂设备的控制数量不超过8艘,堆砂场设置为5个。
《临湘市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要求整顿湖区采砂秩序,主要内容如下:
1.整治非法采砂
全面禁止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水域采砂,规范河湖采砂行为。
实施24小时严格监管,巩固禁采成果。
全面清理整顿采砂运砂船只,登记造册,安装卫星定位,指定停靠水域,对无证采砂作业船只暂扣、封存或拆除采砂设备。
严格砂石交易管理,建立采、运、销在线监控体系,对合法开采的砂石资源开具统一票据,砂石运输交易必须提供合法来源证明。
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建立完善跨区域、跨水域的执法协作机制,实行“谁发现,谁执法、谁处置”,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全面禁止新增采砂产能,引导加快淘汰过剩产能,对新建造、改造、外购的采砂船只不予登记和办理相关证照。
开展公职人员参与涉砂经营整治活动,严查公职人员纵容包庇非法采砂行为。
配合省里编制洞庭湖区采砂规划,从严控制采砂范围和开采总量。
2.整治非法砂石码头
摸清洞庭湖区砂石码头情况,登记造册。
全面推进非法砂石码头整治,有序推进关停砂石码头生态功能修复。
积极推进砂石码头整治和规范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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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8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