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7-24 浏览次数: 次
山东省已基本实现全省河湖禁止采砂,再专项整治半年
为坚决打击河湖非法采砂,保障河势稳定、防洪安全、航运安全和生态安全,山东省河长制办公室于近日印发《山东省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定于2018年7月至12月在全省组织开展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并以此推进建立山东省河湖采砂管理长效机制。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包括调查摸底、执法打击和集中整治、建立长效机制等三个阶段。山东省将逐步建立完善采砂管理责任制和采砂规划、采砂许可、日常监管、执法打击、采砂管理等相关制度办法,积极落实采砂监管执法机构、人员、装备和经费,推动建立河湖采砂管理长效机制。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与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相结合,各地总河长为此次行动第一责任人,具体河湖的河长湖长为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非法采砂整治工作开展。同时,充分利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平台,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统筹部门力量,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合力开展执法打击和专项整治行动。
山东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山东省河湖采砂已基本实现全省范围禁采,潍坊、泰安、济宁等市也已取得了明显工作成效。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将为肃清山东省非法采砂行为,规范河湖管护秩序,恢复和保持河湖生态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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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8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