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7-02 浏览次数: 次
不宜用海砂,广西在建公共或高层建筑
进入6月,各建设项目迎来施工高峰期。6月25日,从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了解到,为了杜绝不符合标准规范的建筑用砂在建筑工程中使用,广西正开展加强建筑用砂管理专项检查。
受限制河砂开采的影响,淡水砂资源紧缺,区内外市场对机制砂、海砂的需求量增大。据悉,广西建筑工地使用的机制砂很多都存在石粉含量不合格的现象。机制砂的石粉含量过高,会造成混凝土和砂浆强度不足,容易出现抹灰空鼓、开裂等现象。而广西沿海地区和一些内陆城市的在建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使用未按规定淡化处理的海砂拌制混凝土和砂浆的情况。
为确保工程质量,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下发通知要求,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原材料进场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工程选择建筑用砂时,应当慎重选择用砂的供应单位和砂源。使用机制砂的,必须确保砂的石粉含量合格;使用海砂的,必须确保是经过专门处理且氯离子含量符合要求的淡化海砂。在建的公共建筑或者高层建筑,不宜采用海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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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8年07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