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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省陷入“抢砂大战”! 砂价高涨600%!

发布日期:2018-07-02   浏览次数:

多省陷入“抢砂大战”! 砂价高涨600%!

 

近期多区域砂石产品一涨再涨且供应紧张。下游商混企业叫苦不跌。河砂禁采、矿山整顿,无论是天然河砂还是机制砂都处于缺货中。

近日,新华社发布了习近平总书记在4月份长江调研时的讲话内容《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总书记提到:近年来,经过沿江省市和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专项治理和污染防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特别是非法码头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同时,要严防死灰复燃。

湖南省

据悉,湖南部分区域的河砂出厂价已冲破180元/吨大关,较上年初涨幅达600%。每年的6月至8月是湖南的主汛期,因具有一定的安全隐患,采砂多在枯水季节进行。



 

湖南地处长江经济带,下游商混企业多采用河砂做原材料。而河砂同时被视作保护河道、储蓄水源、过滤污染物、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工具。无序开采会加重损害河流流域的自然生态平衡。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去年湖南全省共关闭非法砂石码头580个,其中长江干线关闭非法砂石码头39个、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内76个非法砂石码头全部关闭。

目前,湖南多区域砂石断供,什么时候能恢复供应不好预计,所以不接受客户预订,给钱也不能要。市场报价已经达180元/吨,且还在不断的攀升中,目前已直逼200元/吨大关。

湖北省

日前,湖北省政府印发了《湖北省长江干线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确保已取缔的非法码头岸线复绿率达到100%。截至5月底,湖北省共取缔各类码头1103个,腾退岸线143公里,生态复绿面积超过566万平方米,清退港口吞吐能力1.27亿吨。

经过全面的整顿治理目前,湖北长江上生产性泊位仅500余个,规范的专用砂石泊位急缺,砂石价格暴涨,急需“疏堵结合”优化港口规划,鼓励老旧港口提档升级,并加快砂石集并中心建设,以满足市场砂石需求。

《方案》还要求沿江各市(州)要结合长江生态保护,年内完成港口总体规划修编及评审,对新建码头项目实行严格的审查制度;砂石集并中心建设要“堵后门,开前门”,通过兼并重组、股份合作等方式,统一规划和建设砂石集并中心。临时砂石集并中心码头要符合规划,禁止逾越生态红线,严格执行砂不落地、封闭运营、场地硬化、防尘降噪等要求。

河南省

近期,河南区域执行新的环保政策,省内多地河流禁止采砂,砂石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且采购困难,部分搅拌站已无砂石可用,郑州地区混凝土出现大幅上涨,幅度为30-50元/方。由于河砂连续2月价格居高不下,一搅拌站河砂混凝土每方加价40元,目前市场混凝土C30非泵送报价430-450元/方。

据了解,河南区域信阳市、驻马店市等政府已于近日发布全面禁止河道采砂的通知。

江苏省

日前,江苏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发布南京市2018年5月部分主要工程建设材料市场指导价格,黄砂158元每吨、碎石132元每吨,C30混凝土超500元每方。淮安市拆解453条船只洪泽湖淮安区域实现采砂船“清零”。

安徽省

安徽全省采矿权总数从2014年底的2272个,减少到2017年底的1250个,33家矿山企业先后入选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

池州市水务局围绕“打、管、拆、清、建”,“重拳治砂2018突击月”活动。截止目前,全市共立案查处涉砂案件44起,对多艘非法采砂船舶按30万元上限进行处罚,罚没款187万元。

铜陵市义安区长江水域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清江行动”启动。重拳打击盗采长江江砂行为。

江西省

近期,江西抚州区域受抚州市周边地区河砂价格大幅提高的影响,周边南昌、鹰潭、上饶等区域大量购砂车辆涌入抚州,部分社会人员参与倒卖砂石牟取暴利,造成抚州砂石供应紧张。日前,在抚河区域大型运砂车排起长龙,延绵数公里。导致抚州市区域内部分大型工程用砂、搅拌站用砂、农村居民建房用砂、城市居民装修用砂等出现“买砂难”。

广东省

广东省东源把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列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水务、公安、林业、环保、交通运输等职能部门通力协作,联合有关乡镇政府开展执法行动。据县水务局提供的统计资料显示:截至目前,全县查处涉嫌涉黑、涉恶案件2宗,立案查处非法采砂案件19宗(其中刑事案件4宗),刑事拘留8人,判刑1人;立案查处罚没非法所得44万元,摧毁拆除采砂船采砂设备48艘,扣押运输车、铲车、挖机47台,取缔大小砂场26个。

海南省

海南部分区域河砂最高价每方150元引不法分子铤而走险非法采砂。5月下旬,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在秀英区东山镇抓获涉嫌参与非法采砂8人,其中刑拘3人、行政拘留5人,查获并控制非法开采河砂约250立方米,同时查扣非法采砂车辆119辆和船只2艘。这些非法采砂人员以每立方米80-150元的价格卖给前来收购人员。

辽宁省

5月份辽宁砂石价格涨幅超40%,6月份砂石骨料短缺仍将继续,价格继续上扬,在推动辽宁商品混凝土市场价格继续保持上扬走势中起到决定性作用。因此,5月份混凝土价格继续上行主要刺激因素来源于砂石骨料价格的上涨,C40混凝土价格已经超410元每方。

陕西省

6月30日前,陕西禁止黄河、渭河、汉江等采砂采石禁渔期秦岭以南为3月1日至6月30日,秦岭以北为4月1日至6月30日。禁渔区分别为黄河、渭河、无定河、洛河、汉江、丹江、嘉陵江干流以及所属的一级支流;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一切捕捞行为,严禁挖砂采石等行为。

甘肃省

中国西北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祁连山,经过一年多生态环境整改整治,目前,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甘肃张掖段内117项探采矿项目全部关停。

附:

自2018年6月20日起,水利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6个月的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

非法采砂严重影响河势稳定,威胁防洪安全、通航安全和生态安全。根据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要求,各级河长、湖长负责牵头组织对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近期中央领导同志有关指示,进一步加强河湖采砂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切实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经研究,自2018年6月20日起,水利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6个月的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范围

专项整治行动范围为全国所有河湖,其中,长江宜宾以下干流河道采砂整治工作另行安排。

整治内容

专项整治包括调查摸底、执法打击和集中整治、建立长效机制等。

摸底调查

摸清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以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为抓手,严格落实采砂管理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是否层层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摸清非法采砂情况。摸清哪些河湖有采砂任务、哪些河湖存在非法采砂行为,梳理提出非法采砂重点河段、敏感水域名录;摸清河湖沿线堆砂场和涉砂船舶情况,重点是非法堆砂场和“三无”船舶情况。

摸清​规划编制、执行情况。是否编制河湖采砂规划;是否依据已批准实施的规划,严格划定禁采区、规定禁采期、明确年度开采控制总量。

摸清行政许可情况。是否按照采砂规划进行采砂许可,采砂许可是否严格规范。是否存在以工程性采砂名义实施非法采砂。

摸清制度建设情况。是否出台河湖采砂管理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是否建立河湖采砂日常巡查、现场监管、信息报送、信息共享、情况通报、执法打击等制度;是否落实采砂管理机构、人员、装备和经费。

摸清日常监管情况。可采区采砂是否派驻现场监管人员;是否定期开展日常巡查;是否建立采砂船只台账,禁采期是否实行采砂船只集中停靠管理;是否对“三无”船只进行清理整治;砂场占用河湖管理范围的,是否经过河道主管部门批准,是否对影响行洪和防汛抢险的砂场进行清理。

摸清执法打击情况。是否存在非法采砂情况,对非法采砂行为建立执法台账、执法打击和查处情况。

执法打击和集中整治

摸底调查发现非法采砂行为的,要立即组织开展执法打击行动,露头就打,从严从快予以处罚,对触犯刑律的非法采砂业主和从业人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迅速遏制非法采砂势头。

对河湖采砂重点河段、敏感水域以及存在非法采砂问题的河湖,要组织开展集中整治,集中清理非法堆砂场和“三无”船舶,整顿涉砂船舶,强化源头管控。

进度安排

(一)调查摸底(2018年6月20日—7月31日)。

调查摸底工作7月底前完成,各流域管理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7月31日前将调查摸底情况报送水利部,并填报河湖采砂重点河段、敏感水域情况表及河湖采砂管理情况统计表。

(二)执法打击和集中整治(2018年6月20日—10月31日)。

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制定省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明确整治目标、任务、措施和进度要求。10月底前,完成对非法采砂、堆砂场和涉砂船舶的执法打击和专项整治工作。请各流域管理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10月31日前将整治工作情况报送水利部。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建立问题台账,逐项销号,确实难以按期整治到位的要说明原因,作出具体整改安排,明确完成时限。

(三)督导检查和重点抽查(2018年7月1日—12月31日)。

各流域管理机构对本流域内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跟踪督导检查,并在10月31日前将督导检查报告报送水利部,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因地制宜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水利部在12月底前组织开展重点抽查,对工作组织不力、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将约谈、通报有关地方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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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8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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