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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控砂石矿山数量8个以内,重点保留100万吨及以上企业——广西武宣加快矿山整合

发布日期:2018-07-02   浏览次数:

严控砂石矿山数量8个以内,重点保留100万吨及以上企业——广西武宣加快矿山整合

 

广西武宣县以《武宣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武宣县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2016-2020年)要求为基础,依据资源储量和市场动态,重点保留以开采白云岩、石灰岩等非金属矿种年生产能力在100万吨及以上较大规模矿权,由政府平台公司采取参股、并购等多种形式进行资源整合;其余的小型采石场主要采取转让矿权等形式进行资源整合;对于资源储量较小,转让管理成本较高、不符合砂石专项规划且到期的矿山予以关闭。整合安排:

1.严格控制砂石矿山数量。进一步压减矿山数量,目前县内现有砂石资源矿山20个,到2020年武宣县内水泥用灰岩和建筑用石灰岩采矿权总数控制在8个以内。原则上采取“增减平衡”的手段,根据建设需要,区域合理分布的原则,保留资源储量较大、易于开采且已形成规模化生产的矿权,关停到期小规模采石场。具体措施要求如下:

(1)在规划期内,大荣村红榜采石场、华成银山采石场、武宣县东乡镇石贤采石场、武宣县金鸡乡赖山村尖山桂信采石场、武宣县桐岭镇石牛山家力采石场、武宣县黄茆镇波勒山顺利采石场、武宣县通挽镇发海采石场、武宣县东乡六库虎头山采石场、武宣县马步乡统安村厚牡采石场、武宣县思灵乡盘古村大往采石场等11个采矿许可证到期后,视资源剩余情况原则上最多允许延续一次,矿山可申请可扩大生产规模,但不得申请扩大矿区范围,延续时间最长不能超过2020年6月;岜森村敏连采石场为国道可视范围,到期后依法关闭。建筑石料优先保障武宣县城区、港区码头、工业园区、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等建设石料需求,稳定供应大局。

(2)在武宣县桐岭镇水泥用灰岩、建筑骨料集中开采区规划设置3个采矿权,目前规划区内已设置采矿权1个(保留),为华润水泥(武宣)有限公司桐岭镇龙头山水泥用灰岩矿,规划期间拟新设2个采矿权,分别是武宣县桐岭镇石叠村背水泥用灰岩矿、华润水泥(武宣)有限公司骨料矿山(普通建筑石料)。重点保障武宣县龙头水泥等建材行业持续发展所需的矿产资源。

(3)在限制开采区内不再新设采矿权,已设采矿权在规划期内不得扩大矿区范围,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依法关闭。矿山企业必须按国家和自治区关于闭坑矿山的要求,严格履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矿区土地复垦等法定义务。现该区域还有风石坳多星采石场(2016年3月25日至2020年3月25日)还在有效期内,在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依法关闭或由县人民政府协商提前关闭日期。

(4)武宣县城镇建设规划区,辖区内武宣-桂平高速公路、三江至北海高速公路、G209国道、S323省道、黔江流域和其他重要旅游通道可视范围内,水库、渠道、油气管道、高压线路等重大设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护范围内不再设置新矿权,存量矿权到期后不予延期。

2.加快同类型相邻矿山整合。在满足现有市场需求情况下,将同类型且相邻矿山整合成一宗矿权,减少存量矿权占用指标数量,今后设置新矿权要符合深加工要求,实现分级开发,形成规模化集约化开发。

3.加快资源集中配置。新设矿权由县平台公司负责摘牌,县平台公司年内组建成立开采公司,选择1到2个优质矿权自主开采,并向入园企业提供原料,已签订投资协议并明确矿山选址的企业,原则上由县平台公司以参股形式与其就矿权进行合作开发;连续两年年产在500万吨以上或年纳税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由县平台公司将意向矿权转让至引资企业名下。

严格规模化、集约化开发

规划期间,武宣县采矿权最低开采规模准入实行差别化管理,按地域不同、规模储量不同实行不同要求。县城所在乡镇及其他乡镇新(续)石灰岩、白云岩矿山达到100万吨/年以上,存量矿山年开采规模不得低于最低开采规模要求,原则上不得低于100万吨/年,具体视年限及储量规模而定。

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进一步统一认识;

(三)完善矿山合作开发方案的审批程序;

(四)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

(五)加强矿山生产监督和管理;

(六)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监督管理;

(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八)积极推动矿山生产企业与研究院所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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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8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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