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5-28 浏览次数: 次
6月底前,武汉全面建成临时砂石集散中心,目前已全面禁止长江、汉江河道采砂
5月23日,武汉全市长江大保护领导小组会议召开。据获悉,今年将集中力量搞好四个专项行动。武汉新港管委会表示,争取在6月底前全面建成临时砂石集散中心,并严格对标做好检查验收工作,规范日常管理。5月11日起,湖北武汉禁止长江、汉江采砂,砂石价格走势备受关注。
武汉市发改委介绍,四个专项行动为长江入河排污口清查、化工污染企业整治、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护、固体废物大排查行动。
据了解,武汉将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快推进“厕所革命”、精准灭荒、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和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打造优质生态人居环境、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优化城市空间战略布局,加快建设“历史之城、当代之城、未来之城”。严格沿江产业环境准入,落实规划环评刚性约束,大力推进清洁生产。促进资源绿色高效利用,开展循环经济试点,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创新流域合作机制,强化区域经济合作,推进环境保护协作。创新履职尽责机制,健全河湖长制保障体系,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武汉新港管委会表示,将督促各区争取在6月底前完成规范提升码头的评估整改、补办手续,并对逾期未完成的码头予以关闭拆除。争取在6月底前全面建成临时砂石集散中心,并严格对标做好检查验收工作,规范日常管理。
武汉市水务局表示,2018年武汉“四水共治”建设项目安排446个,比2017年增加99个,今年一季度,投资完成率15.7%,实现了项目建设的开门红,下一步将全面推进“四水共治”项目建设。
武汉市环保局表示,化工污染专项整治第一阶段清查、第二阶段整治已基本完成。已将“深入开展沿江化工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纳入2018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目前正在起草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严格环评审批、强化环境监管执法、清理整治化工建设项目,加强化工企业环境风险防范及促进企业达标排放等各项环境整治目标任务。
5月11日起,湖北武汉禁止长江、汉江采砂。
5月10日,从武汉市人大常委会获悉,武汉市决定修改和废止《武汉市防洪管理规定》等8件地方性法规,5月11日起施行。《武汉市防洪管理规定》在第十二条增加一款:“除堤防吹填固基、整治疏浚河道等公益性采砂外,长江、汉江本市管理范围内禁止采砂。”
据介绍,修改和废止相关法规的决定旨在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与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确保地方性法规与党中央精神和国家法律法规相一致,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杜绝地方性法规故意放水、降低标准、管控不严等问题。
因6件地方性法规中11处条款与上位法不一致,故作出修改。
为适应新形势防洪安全管理和长江大保护的需要,《武汉市防洪管理规定》在第十二条增加一款:“除堤防吹填固基、整治疏浚河道等公益性采砂外,长江、汉江本市管理范围内禁止采砂。”还将原法规中违反规定堆放黄砂等物料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修改为“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武汉市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将禁止在保护区内实施的行为增加 “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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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8年0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