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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岭违法采矿采石问题突出,部分区域生态破坏严重,已基本完成整改,长期坚持—陕西省对外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

发布日期:2018-05-23   浏览次数:

秦岭违法采矿采石问题突出,部分区域生态破坏严重,已基本完成整改,长期坚持—陕西省对外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

 

近日,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对外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截至2018年3月底,59个具体整改问题有48个已基本完成整改,剩余11个涉及工程方案调整和中长期整改问题正在加紧推进,均已取得明显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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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岭矿产资源违规审批和违法采矿采石问题突出,部分区域生态破坏严重。

整改进展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印发了《2017年度省级部门“三保三治”行动计划工作要点》,加大关闭整治整合力度,开展采石矿山专项整治,全省采石矿山数量由2014年底的1523家减少到目前的582家,总体减少61.8%,完成了“2017年底采石矿山数量较2014年减半”的任务。其中秦岭地区,采石矿山数量由2014年底的457家减少到168家,减少了63.2%;采矿点(不含采石)818家,减少到目前的728家,减少11%。

(二)重新修订《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矿业权审批工作规则》,提高矿产资源勘查开采门槛,严格落实秦岭保护区主体功能区划要求,各类保护区、秦岭北麓范围内不再新设矿业权。开展矿业权审批行为评估工作,全面清查评估2013年以来采矿许可证颁发情况,共核查审批新立登记的采矿权246宗,其中秦岭地区核查新立采矿权136宗(省级32宗,市县104宗)。

(三)印发《陕西省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关于全面停止各类保护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探矿权监督管理实施绿色勘查的通知》《陕西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制定绿色勘查、绿色矿山标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明确新建矿山必须符合绿色矿山标准。对榆林、延安、铜川三市12个矿山企业开展保证金返还试点调研,渭北开山采石遗留问题整改的好做法进行推广。

(四)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规划编制工作。已完成《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报告》编制工作,全省共调查矿山3970个,调查面积7448.72平方公里,查明了各类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现状,进行了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综合评价,划分了106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区、预防区、治理区,建立了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数据库,提出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对策。《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和《秦岭北麓开山采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专项规划》已编制完成,市县级矿山地质环境与治理规划编制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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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8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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