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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督察:陕西2020年前全面遏制秦岭地区非法采砂、采石等各类破坏环境行为

发布日期:2018-04-26   浏览次数:

环保督察:陕西2020年前全面遏制秦岭地区非法采砂、采石等各类破坏环境行为

 

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通报问题以来,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整改情况进行怎么样?未来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还有哪些工作重点?在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上,秦岭区域各地市分别汇报了各自涉及秦岭环保问题整改情况,28个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涉及秦岭及其自然保护区问题、140个联合专项执法检查通报问题,目前已基本整改完毕。

在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上,秦岭区域各地市分别汇报了各自涉及秦岭环保问题整改情况,28个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涉及秦岭及其自然保护区问题、140个联合专项执法检查通报问题,目前已基本整改完毕。

西安市

西安市市长上官吉庆:“按照全域覆盖、无缝衔接、快速发现、快速处置要求,全面建立了网格化管理体系,积极推动多规合一,出台《西安市秦岭生态保护区农家乐管理办法》。”

宝鸡市

宝鸡市市长惠进才:“矿山违规审批和违法开采,(宝鸡)境内10余处矿区采矿证过期,黄柏塬自然保护区存在采砂等违法现象等5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渭南市

渭南市常务副市长张建军:“严肃查处了‘二华’的非法采石,一次性处理了56名领导干部和企业的负责人,就彻底把34户(非法采石)企业都已经完全关闭。”

汉中市

汉中市市长方红卫:“去年以来,(汉中)组织开展各类环境专项检查11次,累计检查企业3252家次,立案处罚208起,罚款1301.93万元,行政拘留21人,有力地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推进整改措施的落实。”

安康市

安康市市长赵俊民:“拟设立安康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由发改部门牵头,从政府层面完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的顶层设计。”

目前,秦岭地区采石矿山由457家减少到168家,减少63.2%,恢复治理面积近30000亩,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成效初见。未来,我省将积极探索建立长效保护管理机制。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杨忠武:“扎实开展‘陕西省绿盾2018专项行动’,严格落实秦岭保护区主体功能区划要求,秦岭限制区原则上不再新设矿业权,现有探矿权到期不再延续、采矿权三年内有序退出。”

陕西省环保厅厅长冯振东:“对秦岭区域六市秦岭生态保护开展一次专项督查,重点督查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治方案的贯彻落实情况。二是秦岭区域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解决情况。三是秦岭六市各级各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落实及成效机制建设情况。”在本次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陕西省发改委还提请审议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其中包括空间管控、植被保护、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环境治理、绿色发展、城乡建设、民生改善等8项重点任务。

陕西省发改委主任卢建军:“严格控制在秦岭进行房地产开发。分区分类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主要目标:2020年前,全面遏制秦岭地区各类破坏环境行为,生态保护红线全面划定,矿区环境恢复治理与复垦、自然保护区、生态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加强,汉江和丹江出省境断面水质稳定保持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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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8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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