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4-18 浏览次数: 次
对浏阳河流域各类非法采砂、卸砂严厉打击,维护砂石装卸秩序——长沙出台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
近日,湖南省长沙市河长办印发《浏阳河流域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打出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组合拳”,为全面建设现代化长沙筑牢水生态安全屏障。据了解,到2020年,浏阳河干流水质将得到进一步改善,主要支流入干流河口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Ⅲ类标准。
“浏阳河,弯过了几道弯,几十里水路到湘江。”一曲《浏阳河》,传唱世界。浏阳河穿城而过,是长沙人的“母亲河”。近日,长沙市河长办印发《浏阳河流域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打出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组合拳”,为全面建设现代化长沙筑牢水生态安全屏障。据了解,到2020年,浏阳河干流水质将得到进一步改善,主要支流入干流河口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Ⅲ类标准。
严格环境准入,化工等高污染项目禁止
根据三年行动计划,年内将完成浏阳河流域工业污染源普查,探索建立涉水工业企业污染源清单。浏阳河流域将严格控制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高污染项目进入,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推进工业集聚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流域内工业集聚区、镇园合一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新改扩建和提质改造,对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内污水收集系统未覆盖或标准偏低的区域,加快收集管网建设和改造。
同时,将加强工矿企业污染治理,以浏阳市永和片区污染地块土壤修复治理工程为重点,积极推进遗留工矿污染治理。全面推进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年内将新建、扩建、提标改造一批污水处理设施。
整治黑臭水体,明年县级建成区消除黑臭水体
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将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新建、扩建与提标改造,提高污水处理能力与标准。有序推进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改造,提升污水收集能力。
探索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开展浏阳河沿线2000人以上居民集中居住区污水收集处理情况普查和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研究,逐步完善处理规模100吨/天至500吨/天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8年至2020年,长沙县、浏阳市每年至少各完成1座污水处理规模100吨/天至500吨/天的集镇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
未来3年,将完成鸭子铺片区、农大农科院片区、涝湖片区、月湖大市场片区等片区的雨污分流改造。2018年实现城区排口旱季污水全收集、全处理,2019年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城区排口旱季无污水下河。
聚焦黑臭水体整治,2018年长沙市主城区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形成有效防止黑臭水体现象反复的工程和非工程体系,2019年各县(市)建成区消除黑臭水体。2020年保持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全市建成区水质稳步改善。推进重点支流、纳污体系整治,2020年全面完成杨家湾、石碑大港、红旗渠水系、榨山港、双桥港等小流域水环境治理及纳污体系建设。
专项执法“亮剑”,违规涉河建筑一律清退
三年行动计划指出,将加强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对违反船舶防污染规定的行为责令改正并实施处罚,禁止生活污水排放达不到要求的运输船舶及单壳化学品船、600载重吨以上的单壳油船进入浏阳河,停止此类船舶的检验和营运手续。建立船舶规范停靠制度,制定报废船舶处置或拆解方案,全面清理整顿僵尸船舶和非法渔船。
开展违规涉河建筑、设施、项目的整治清退行动,督促各区县(市)对违规涉河建筑、设施、项目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开展常态化管理,巩固整治成果。加强涉河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加强对违规项目的打击查处力度。加强河道采砂、卸砂监管,对各类非法采砂、卸砂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形成高压震慑态势,维护砂石装卸秩序。
同时,将实施化肥、农药减量行动,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2018年,浏阳河沿河两岸城区段全部退出畜禽养殖,长沙县段、浏阳市段沿河1000米范围内全面禁止畜禽养殖。全面禁止电鱼、毒鱼和投肥养殖。
开展湿地建设,2020年湿地修复总面积40公顷
对规划范围内浏阳河流域的全部天然林实施禁止商业采伐措施,森林禁伐规划总面积13259.81公顷,划定森林禁伐区域。根据现有林分特点,对疏林地和灌木林地采用全封的方式封山育林,封山育林总面积4701.46公顷。
同时,将对浏阳河流域现有的220.28公顷未成林造林地进行幼林抚育措施,保障未成林造林地尽快成林。对浏阳河雨花区、长沙县、浏阳市流域内234.95公顷的无立木林地和宜林地全部实施人工造林。
划定湿地保护范围,对浏阳河流域已退化或遭受破坏的湿地区域,通过自然恢复或人工辅助恢复的方式,恢复原有湿地系统,至2020年湿地修复总面积40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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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8年0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