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3-27 浏览次数: 次
最高100万!只要你能将建筑废物变废为宝,马上就能领到钱!
近年来
随着环境保护要求的日益提高
和资源枯竭现象的日益严峻
建筑物拆除后处理不当
既有安全隐患
还会影响空气质量、占用土地降低土壤质量
为加快推进深圳市龙岗生态文明建设
促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龙岗区住建局启动
龙岗区建筑物拆除及
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
专项扶持申报受理工作
每家企业补贴最高100万元!
龙岗区的企业注意了
龙岗又发福利了!
可是要怎么申报呢?
什么时候开始?
具体情况怎么样?
别急别急
且听砂石菌一一为你解说
一、申报对象
在龙岗区从事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的移动式处理企业和在龙岗区注册的固定式处理企业,以及龙岗区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使用企业(含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和工程项目)。
二、激励扶持方式及标准
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固定式综合利用企业,按建筑废弃物处理量,资助每吨0.8元;移动式综合利用企业,按建筑废弃物处理量,资助每吨0.67元。同一家综合利用企业每年度内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按再生骨料使用量,资助每吨3.7元,同一家企业每年度内补助不超过40万元;
工程项目。按再生骨料直接使用量,资助每吨3.7元;按再生建材定型成品使用量,资助每立方米30元。同一个项目只能给予一次资助,补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2017年度在龙岗区从事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的项目,须符合《龙岗区建筑物拆除及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专项扶持申报指南》(详情点击“阅读原文”)。
四、申报时间
2018年3月21日-4月30日。
五、提交资料
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类型提交《龙岗区建筑物拆除及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专项扶持申请表》(记得“盖章”哦~)
六、受理方式
申报单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317室,亦可通过邮寄的方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将申报资料提交(联系人:余工;陈工,联系电话:28589871)。
邮寄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317室,邮编:518172 ;
电子邮箱:zjjflyglk@longgang.gov.cn。
明白了吗?
相信在政策的激励下
龙岗将会迎来建筑废弃物
资源化利用的春天
如果您符合以上申请条件
那就赶快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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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8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