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12-31 浏览次数: 次
广州南沙明珠湾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处理中心建成投产或将收补贴每吨2元
12月18日,由中交南沙明珠湾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组织,中交三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实施的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处理中心建成并投产。这也标志着广州南沙新区唯一集建筑废弃物临时收集和消纳、再生产品制造、再生循环利用技术研究于一身的综合性基地成立。
▲ 工人对生产出来的原材料进行取样试验
该处理中心位于广州市南沙新区灵山岛尖飞沙路与江灵南路交汇处,占地面积15000平米,分为原材料堆放区、加工区、半成品材料堆放区、试验检测区、成品展示区五大功能区。采用了适用范围较广的移动式破碎机械和设备,可处理施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砖渣、废混凝土、废桩头、废预制块等建筑废弃物。
据悉,广州南沙明珠湾区灵山岛尖项目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随着项目的推进,产生的建筑废弃物体量巨大。该中心旨在对绿色建材和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技术进行有效探索和研究,实现“变废为宝”。
在此之前,中交南沙明珠湾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紧密围绕广州推进新城市化发展提出的“建设低碳生态城市”、“美丽广州”的建设目标,探索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环保领域的绿色创新模式,分批对岛内建筑垃圾中的大块废混凝土、废砖、大理石等建筑废弃物进行破碎、分类、处理再生产制造,实现“固废不出岛,循环再利用”的目标,使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率达到80%以上。
广州为解决城市发展过程中建筑垃圾围城的现象,2015年出台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建筑废弃物处置补贴资金按再生建材产品中建筑废弃物的实际利用量予以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吨2元。生产用地补贴资金对符合补贴条件企业的厂区用地,结合企业的生产规模予以补贴,补贴标准按3元/㎡。生产的产品应以建筑废弃物为主要原料,且利用比例在70%以上。
企业申请资金补贴,除企业须有相应的生产资质外,其项目还要是通过广州市竞争性资源配置的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或者纳入本市建筑废弃物消纳场布局规划的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生产的产品应当以建筑废弃物为主要原料,且利用比例在70%以上。产品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建材革新的有关规定、产品质量标准及通过产品质量认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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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7年12月31日